招标
浙江浙大城市学院教育发展有限公司北秀楼二楼食堂瓶装液化气供应及服务招标公告
金额
15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18/07/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180100011
预算金额15万元
招标联系人沈老师
标书截止时间2018/07/13
投标截止时间2018/07/24
公告正文
浙江浙大城市学院教育发展有限公司北秀楼二楼食堂瓶装液化气供应及服务招标公告

浙江浙大城市学院教育发展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人,就北秀楼二楼东区食堂瓶装液化气供应及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凡具备资质要求且能够及时提供相关服务的单位均可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J180100011

招标项目概况

1.招标采购瓶装液化气(规格50KG/瓶)用于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北校区北秀楼二楼东区食堂,2017北秀食堂瓶装液化气的采购金额约为15万元(以后年度的实际年采购金额以实际订货量为准)。

2.本次中标供应商合同期2018年81日起至2019年6月30日止。

3.配送地点: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北秀楼二楼食堂。

4.本次招标选定1家投标人为中标供应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前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具备瓶装液化气经营资质、燃气气化炉及管道安装维修、日常维护能力;具有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免费配送和服务要求,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和管理能力的经销商;

3.具有类似项目的实施经验,有良好的营销业绩和履约记录。

四、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8年7月4日至2018年7月13日( 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节假日除外)。

2.地点:杭州市湖州街51号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南校区综合楼12楼。

3.询价文件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供的资料(所有材料装订成册)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燃气经营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单位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4.授权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5.投标单位名称、地址、税号、开户银行及账号信息、联系人、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加盖公章)

六、投标截止时间与地点

1.截止时间:2018年7月24日9:30。

2.地点:杭州市湖州街51号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南校区综合楼12楼。

七、开标时间与地点

1.开标时间:2018年7月24日9:30。

2.地点:杭州市湖州街51号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南校区综合楼12楼。

八、投标保证金及支付方式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叁仟元整。

2.支付方式:转账支票、电汇或银行汇票。

3.投标保证金应于2018年7月23日15:00前交纳至以下账户:

1)收款单位(户名):浙江浙大城市学院教育发展有限公司

2)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杭州拱宸支行

3)银行账号:1202020819900105050

九、质疑和投诉

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招标人应当在收到投标人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投标人对招标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沈老师、王老师;

电话:057188285866

地点:杭州市湖州街51号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南校区综合楼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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