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玉溪市第二人民医院停车场外包服务项目
金额
9.6万元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8/2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玉溪市第二人民医院停车场外包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96000 元
采购方式:谈判采购
项目需求详情
一、服务范围:停车场设有173个停车位(公务车、核酸采样及发热门诊占用车位21个),实际车位152个;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停放区域3个,固定充电桩2套,收费系统1套管理。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1.服务内容
(1)承担玉溪市第二人民医院院内全天候24小时道路交通秩序维护、引导车辆按规范要求停放,非停车位禁止停放车辆,严禁阻塞道路交通;
(2)承担停车场收费管理和车辆停放管理及安全看护工作;
(3)承担停车场系统设备的维修和养护工作(系统数据保存一年),包括停车场入口人脸识别系统维护、停车场设施维修维护、道路交通标识安装设置、停车位标识标线规划实施等费用;
(4)负责做好停车场的日常安全管理和消防安全工作;
(5)派驻停车场工作人员必须统一着装、身体健康、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前科,遵守医院规章制度,维护医院的良好形象,并具有良好个人素质和服务技能;
(6)停车场配备管理人员不少于6人;
(7)根据医院发展需求开关(文化路)侧门;
(8)成交供应商不允许拖欠员工工资,必须每月按时足额发放。一旦出现拖欠行为,影响医院安全秩序服务工作,医院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诉求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2. 停车场机动车收费标准:按采购人要求和玉溪市红塔区发展和改革局(玉红发改价费【2020】9号)收费标准内执行。对政府(含采购人)公务车、消防救援车、军警车、救护车、职工车辆,持医院临时通行证车辆免费停放。
3.门诊患者凭当日就诊收据、凭证、住院患者凭有效住院收据、凭证2小时内免费停放,超过2小时按正常计时收费(包括2小时)。
4.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免费停放。
5.成交供应商擅自变更收费标准或不按照采购人的要求进行停车场管理、服务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成交供应商承担违约责任。
服务周期:1095天
报价方式:价格
评选方式:综合评分
谈判时间:2023-09-01 15:00:00
谈判地址: 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东风北路兴旺综合楼二楼(玉溪第一小学山水校区对面)
服务地址: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玉溪市红塔区星云路4号
需求文件:文件22
联系人:
报名结束时间:2023-08-31 18:00:00
发布时间:2023-08-25 15:01:29
采购编号:YNYXC99010100Z20231401398
采购单位:玉溪市第二人民医院
供应商数量: 报名供应商不足2家流标。
允许1家中选
谈判文件提醒:供应商网上报名时须上传盖章后的响应文档一份,线下谈判时须供应商提供响应文件一式2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1份。(电子文档内容应与纸质文件正本、副本一致,如不一致以网上电子文档为准,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
谈判规则:1.供应商须在平台报名并上传响应文件,采购单位不接受未在平台报名并上传响应文件的供应商。2.供应商须准时在谈判时间到线下谈判地点签到并递交文件,参与谈判。
供应商资格: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适用于自然人参加投标情形);
1.2供应商自行承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相关要求;
1.3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异议处理项:如有异议请电话咨询采购人,采购流程问题请咨询平台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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