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居民用户老化设施更新改造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JLDY2024-036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居民用户老化设施更新改造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已由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审批字[2024]57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超长期特别国债和建设单位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春市居民用户老化设施更新改造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
2.2 建设地点:改造所涉及的区域为长春市绿园区,长春市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春新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关区、宽城区、朝阳区等。
2.3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扩容改造居民调压柜750个,改造引入管4194根,升级民用报警器73万户,新安装民用报警器与切断阀12.25万户,架空管线刷油88744米,引入管安装防撞装置2985根。
2.4工程投资金额:项目总投资56826.24万元。
2.5 招标范围:提供工程建设阶段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内容包括项目管理服务,工程监理服务,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等。
2.5.1 项目管理服务范围:建设项目合同管理、投资管理、进度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管理、防疫防控管理、信息管理、现场(含专项工程)管理、参建单位管理、风险管理、竣工备案管理、收尾管理等;
2.5.2 工程监理服务范围: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合同范围内的全部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监理。
2.5.3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范围:编制或审核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施工阶段造价咨询,从工程施工开始至工程竣工验收止的造价咨询服务,包括制定造价控制实施方案,合同价款咨询,审核工程预付款、期中进度款计量及其价款支付,工程变更、签证及索赔管理,材料、设备 的询价并提供核价建议,工程造价动态管理,以及工程结算审核。
2.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结算完成、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完成及工程质保期结束止。
2.7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地方法律法规要求和行业相关服务标准及委托人要求的优质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及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2)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并具备项目管理能力;
(3)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并具备造价咨询能力。
注:1.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已公告通过延续的建筑业、监理、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均可以正常参加招投标活动。企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关于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的截图,即视为该企业资质延续有效,可正常参与投标。
2.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届满有效期延续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准予延期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3.2 投标人近年(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可为项目管理业绩、工程监理业绩、工程造价业绩或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业绩任意一项),联合体投标的,以牵头单位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为准。
注:①监理业绩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关业绩的查询网址及查询网页截图。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评标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②其它业绩认定:投标文件中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3 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要求: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总负责人1人,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国家注册造价师执业资格或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且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并具有类似工程经验,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工程项目任职,由联合体实施的,项目总负责人应在牵头单位注册执业,具备一定建设项目的管理知识体系、具备良好的策划、组织、领导、沟通、协调和指挥能力、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个人信誉。
项目管理负责人1人,须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管理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工程项目任职。
总监理工程师1人,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且在该企业注册;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无在监 监理项目。
造价负责人1人,须具有国家级注册造价师资格,且在该企业注册。
注:(1)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所配备的不同岗位其任职人员不得重复,即一人一职。
(2)社保要求:以上从业人员及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均须提供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二维码查询或网上查询)。
3.4 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须提供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二维码查询或网上查询)。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其他成员分工;(2)同一专业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3)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的投标;(4)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进行网上注册验证并办理CA认证获取招标文件;(5)当多家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承担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时,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总负责人应由牵头单位派出,并由联合体成员共同授权。(6)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总数不得超过3家。
3.6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1年-2023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4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全部成员均须提供以上材料。
注:如投标人在2024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7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在近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任的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管理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造价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全部成员均须满足以上要求。
3.8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设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吉建质〔2014〕9号)文件要求,信用评价为D级监理企业暂停其承接新的监理业务。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以上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9月26日09时00分至2024年10月8日16时00分,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TPBidder)网站下载招标文件。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CA认证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4.2已在省级、长春市平台办理过CA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CA,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电话:0431-88779873。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系统:https://www.ggzyyth.jl.cn/TPBidder)开展交易活动。
4.3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05室,CA办理联系电话:0431-88779428,基础信息库注册咨询电话:0431-88779623、4009980000(技术支持单位统一客服电话)。(详见网站通知)
4.4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TPBidder)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4.5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所有已报名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开标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8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一体化交易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TPBidder)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开标地点: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二楼开标室。
5.2 本项目开标方式为采用腾讯会议(腾讯会议号:开标时投标人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开标大厅-聊天对话框,获取腾讯会议号)和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远程开标活动。投标人参加远程开标,如无故离开远程开标会议室,后果自负。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远程开标时提出,非远程开标中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5.3 全流程电子招标项目交易平台系统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解密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 30 分钟内完成解密工作,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 CA 锁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TPBidder),进入“远程开标解密 ”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 (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5.4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
5.5 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七、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因《吉林省建设信息网》维护,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1.招标人:长春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沙大街和机场大路交汇,机场大路6666号
联系人:张鹍
电话:0431-84688226
2.招标代理机构:吉林德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新星宇典约商誉A1栋3楼
联系人:宋雪楠
联系电话:16583400858
3.监督部门:长春市建委招标投标管理处
电话:0431-88779829
4.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5.长春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779829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政务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邮编:130400
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立即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当前以系统开具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3)请点击下载安装“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吉林省一体化) ”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投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