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竞价编号:MTJJ835202303122101
状态:正在报价
标段:煤业物资公司3月份市场掺混煤采购竞价(供乌鲁木齐分公司)
开始报价时间:2023-03-12 21:43:16
报价截至时间:2023-03-14 22:00:00
采购数量 (吨):20000
发布人:王国伟
发布单位:新疆华电煤业物资公司
收货单位: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公司
最晚交货日期:2023-03-31 23:59:59
回应货币:人民币
标段属性
煤种:
报价单位:元/吨
保证金(元):
运输方式:汽运
交货方式:到厂交货
交货地点: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公司
标段信息附件
市场煤采购竞价文件(乌鲁木齐分公司)市场煤采购竞价文件(乌鲁木齐分公司)
市场煤采购竞价文件(乌鲁木齐分公司)市场煤采购竞价文件(乌鲁木齐分公司)
备注
同一IP地址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个竞价项目的报价,否则列入黑名单;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个竞价项目的报价,否则列入黑名单; 每家供应商投标数量不得超过1万吨。 合同基准热值14MJ/kg,干燥基全硫≤1%,无月加权热值双倍考核,供煤期限为合同签订日至2023年3月31日。 具体竞价要求请查看竞价文件后报价。
更多咨询报价请点击:煤业物资公司3月份市场掺混煤采购竞价(供乌鲁木齐分公司)
燃煤采购竞价文件
第一章竞价保证金、黑名单规定
1、凡参与煤业物资公司燃煤竞价的供应商,在报价截止前必须将竞价保证金(以下简称“保证金”)通过转账的方式交至新疆华电煤业物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煤业物资公司”),并备注“公司名称+燃煤竞价保证金”,以煤业物资公司收到款项时间为准,报价结束后如中价供应商未按规定缴纳保证金,视为投标无效。
2、保证金收取标准为:供应商参与竞价报价前,需缴纳5万元保证金(保证金以自然年为有效期)。
3、同一IP地址报价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个竞价项目的报价,否则列入黑名单;
4、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个竞价项目的报价,否则列入黑名单;
5、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供应商将列入“黑名单”,两年以内不得再次推荐入库,触犯法律的要依法追究其责任,煤业物资公司将预列入“黑名单”供应商上报新疆公司,新疆公司批复后将供应商列入“黑名单”。
(一)累计两次中价后未按约定时间签订煤炭购销合同;
(二)累计两次签订煤炭购销合同后未启动发运;
(三)运输企业累计两次不履行合同;
(四)掺杂使假给企业造成损失的;
(五)拉拢腐蚀、威胁恐吓燃料从业人员的;
(六)欺行霸市、串通其他供应商扰乱市场秩序(存在串标、围标现象及视为存在串标、围标现象全部列入黑名单);
(七)发生违反廉洁承诺书的行为;
(八)发生不诚信或其他违法行为。
6、在日常业务往来中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供应商,由公司按“正常退出”机制进行清退。
(一)累计2次报价不实、低价承诺后不兑现的;
(二)合同履约率不符合电厂要求的;
(三)未按审批程序进行审批的;
(四)准入后一年内未发生实际供应业务的;
(五)连续三个月评价为不合格的等;
(六)具有其他不良行为,应该予以清退的。
7、发生以下情况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一)投标过程中有弄虚作假、串标、围标等违规行为,且被查实的;
(二)供应商中价后不按规定签订合同(特殊情况除外);
(三)供应商在投标过程中发生违反廉洁从业条款事件。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8、供应商发生以上扣除保证金行为时,煤业物资公司经上会确认后,将扣除保证金告知函发给供应商,同时将供应商缴纳的保证金扣除。
9、保证金通过供应商开户银行电汇的方式进行缴纳。不接受其他形式缴纳的保证金,如银行保函、现金等,否则视为放弃报价权利。保证金收取账户:
公司名称:新疆华电煤业物资有限公司
帐号:65001610200052506542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人民路支行
联系电话:0991-4882139
第二章竞价供应商须知
序号 | 项目 | 内容 |
1 | 项目名称 | 煤业物资公司3月份市场掺混煤采购竞价(供乌鲁木齐分公司) |
2 | 竞价方式 | 平台公开竞价 |
3 | 竞价范围 | 在燃煤竞价平台注册的相关供应商 |
4 | 资金来源 | 自筹资金 |
5 | 投标供应商资质要求 | 见竞价供应商须知 |
6 | 竞价方式 | 竞价平台网上竞价 |
7 | 截止时间 | 2023年3月14日22:00 |
8 | 交货时间 | 2023年3月31日23:59前 |
9 | 联系人 | 王国伟 陈建东 刘晶 电话:0991-4882152 |
10 | 电厂联系人 | 张延军 电话:固定电话 手机号18082896601 |
1、煤业物资公司3月份市场掺混煤采购竞价(供乌鲁木齐分公司)采用线上竞价方式。
2、在燃煤竞价平台注册的供应商均可参与此竞价报价。各燃煤供应商应根据自身能力,在报价时必须满足竞价有关要求,杜绝恶意虚报价格,若供应商在报价中标后供应过程中无法满足合同有关要求,影响各厂运量,按照合同规定进行考核。
3、为确保各供应商报价能够真实反应自身意愿,本次报价统一采用线上方式报价,在规定时间内需通过华电集团北京燃料物流有限公司竞价平台(http://hdjj.chd.com.cn)进行报价,在本次竞价截止时点后报价视为无效,电厂根据系统自动决标结果提出建议,煤业物资公司汇总,新疆公司批复,由煤业物资公司书面通知供应商中价。本次报价不接收线下方式报价,不接受供应商口头报价(或口头修改价格)。
4、结算方式
结算数量以电厂过磅数量为准,结算煤价按照中价单价以到厂热值对应合同考核后执行(所述费用含税,含车辆运费、到达目的地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及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第三章竞价文件内容
一、定义
(一)需求方:
乌鲁木齐分公司
(二)交货地点:
乌鲁木齐分公司指定煤场
(三)供货方:
是指通过本次竞价中价的,负责提供竞价产品的法人或公司。
(四)合同签订:
乌鲁木齐分公司与中价供应商签订燃煤采购合同。
二、竞价采购煤炭数量、质量要求
(一)2023年3月所需2万吨市场掺混煤,具体调运数量以乌鲁木齐分公司通知为准,中价供应商要严格执行乌鲁木齐分公司的调运计划。
(二)煤炭采购量要求表:单位:万吨
电厂名称 | 数量 |
乌鲁木齐分公司 | 2 |
1.每家供应商投标数量不得超过1万吨。
2.合同基准热值14MJ/kg,干燥基全硫≤1%,无月加权热值双倍考核,供煤期限为合同签订日至2023年3月31日。
3.本次采购为市场掺混煤,中价供应商供煤为矸石煤与其他煤种掺混而成或准南低钠煤。
4.在合同期内,当乙方履约率大于等于90%时,正常付款;当乙方履约率大于等于80%小于90%时,煤价扣罚1元/吨;当乙方履约率在大于等于70%小于80%时,煤价扣罚2元/吨,当乙方履约率大于等于60%小于70%时,煤价扣罚4元/吨;当乙方履约率大于等于50%小于20%时,煤价扣罚8元/吨;当乙方履约率低于20%时,拒付煤款和运费同时扣除履约保证金。
5.本合同签订前须缴纳履约保证金10万元,由乙方交至甲方授权单位:新疆华电煤业物资有限公司(代为管理)。当履约率不达标时,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扣除乙方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扣除、退还由煤业物资公司根据甲方的处理函件办理相关流程。
6.供应商供煤粒度≤30mm,严禁掺入气化渣、石块等杂质,若发现该批次煤量不予支付煤款。
三、竞价报价
报价原则:
竞价供应商应根据竞价文件所规定的范围、燃煤指标、交货期限等进行报价。
1、竞价供应商应按竞价文件要求及时在竞价平台进行报价。
2、根据本文件第二章《煤炭采购量要求表》规定的范围,报价的吨煤价格应已包括交货期间煤炭运输至交货地点的全部费用。
3、中价单价对应的为合同基准热值(基准热值为14MJ/kg),结算价是根据当月实际加权热值在合同基准热值的基础上,对合同价进行上浮或下调,详细标准见合同相关条款。
四、竞价决标
在竞价截止后,由竞价平台进行自动决标。
五、合同签订
(一)中价通知
确定竞价供应商后,将以中价通知函的方式向其发出中价通知书。
(二)签署合同
1、中价供应商在接到通知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到需求公司签订煤炭采购合同。
2、如中价供应商未按中价通知要求签订煤炭采购合同,需求公司有权取消中价供应商资格,同时扣除竞价保证金5万元。
六、其它要求
竞价文件及相关制度的解释权归乌鲁木齐分公司。
燃煤采购竞价文件
第一章竞价保证金、黑名单规定
1、凡参与煤业物资公司燃煤竞价的供应商,在报价截止前必须将竞价保证金(以下简称“保证金”)通过转账的方式交至新疆华电煤业物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煤业物资公司”),并备注“公司名称+燃煤竞价保证金”,以煤业物资公司收到款项时间为准,报价结束后如中价供应商未按规定缴纳保证金,视为投标无效。
2、保证金收取标准为:供应商参与竞价报价前,需缴纳5万元保证金(保证金以自然年为有效期)。
3、同一IP地址报价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个竞价项目的报价,否则列入黑名单;
4、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个竞价项目的报价,否则列入黑名单;
5、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供应商将列入“黑名单”,两年以内不得再次推荐入库,触犯法律的要依法追究其责任,煤业物资公司将预列入“黑名单”供应商上报新疆公司,新疆公司批复后将供应商列入“黑名单”。
(一)累计两次中价后未按约定时间签订煤炭购销合同;
(二)累计两次签订煤炭购销合同后未启动发运;
(三)运输企业累计两次不履行合同;
(四)掺杂使假给企业造成损失的;
(五)拉拢腐蚀、威胁恐吓燃料从业人员的;
(六)欺行霸市、串通其他供应商扰乱市场秩序(存在串标、围标现象及视为存在串标、围标现象全部列入黑名单);
(七)发生违反廉洁承诺书的行为;
(八)发生不诚信或其他违法行为。
6、在日常业务往来中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供应商,由公司按“正常退出”机制进行清退。
(一)累计2次报价不实、低价承诺后不兑现的;
(二)合同履约率不符合电厂要求的;
(三)未按审批程序进行审批的;
(四)准入后一年内未发生实际供应业务的;
(五)连续三个月评价为不合格的等;
(六)具有其他不良行为,应该予以清退的。
7、发生以下情况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一)投标过程中有弄虚作假、串标、围标等违规行为,且被查实的;
(二)供应商中价后不按规定签订合同(特殊情况除外);
(三)供应商在投标过程中发生违反廉洁从业条款事件。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8、供应商发生以上扣除保证金行为时,煤业物资公司经上会确认后,将扣除保证金告知函发给供应商,同时将供应商缴纳的保证金扣除。
9、保证金通过供应商开户银行电汇的方式进行缴纳。不接受其他形式缴纳的保证金,如银行保函、现金等,否则视为放弃报价权利。保证金收取账户:
公司名称:新疆华电煤业物资有限公司
帐号:65001610200052506542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人民路支行
联系电话:0991-4882139
第二章竞价供应商须知
序号 | 项目 | 内容 |
1 | 项目名称 | 煤业物资公司3月份市场掺混煤采购竞价(供乌鲁木齐分公司) |
2 | 竞价方式 | 平台公开竞价 |
3 | 竞价范围 | 在燃煤竞价平台注册的相关供应商 |
4 | 资金来源 | 自筹资金 |
5 | 投标供应商资质要求 | 见竞价供应商须知 |
6 | 竞价方式 | 竞价平台网上竞价 |
7 | 截止时间 | 2023年3月14日22:00 |
8 | 交货时间 | 2023年3月31日23:59前 |
9 | 联系人 | 王国伟 陈建东 刘晶 电话:0991-4882152 |
10 | 电厂联系人 | 张延军 电话:固定电话 手机号18082896601 |
1、煤业物资公司3月份市场掺混煤采购竞价(供乌鲁木齐分公司)采用线上竞价方式。
2、在燃煤竞价平台注册的供应商均可参与此竞价报价。各燃煤供应商应根据自身能力,在报价时必须满足竞价有关要求,杜绝恶意虚报价格,若供应商在报价中标后供应过程中无法满足合同有关要求,影响各厂运量,按照合同规定进行考核。
3、为确保各供应商报价能够真实反应自身意愿,本次报价统一采用线上方式报价,在规定时间内需通过华电集团北京燃料物流有限公司竞价平台(http://hdjj.chd.com.cn)进行报价,在本次竞价截止时点后报价视为无效,电厂根据系统自动决标结果提出建议,煤业物资公司汇总,新疆公司批复,由煤业物资公司书面通知供应商中价。本次报价不接收线下方式报价,不接受供应商口头报价(或口头修改价格)。
4、结算方式
结算数量以电厂过磅数量为准,结算煤价按照中价单价以到厂热值对应合同考核后执行(所述费用含税,含车辆运费、到达目的地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及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第三章竞价文件内容
一、定义
(一)需求方:
乌鲁木齐分公司
(二)交货地点:
乌鲁木齐分公司指定煤场
(三)供货方:
是指通过本次竞价中价的,负责提供竞价产品的法人或公司。
(四)合同签订:
乌鲁木齐分公司与中价供应商签订燃煤采购合同。
二、竞价采购煤炭数量、质量要求
(一)2023年3月所需2万吨市场掺混煤,具体调运数量以乌鲁木齐分公司通知为准,中价供应商要严格执行乌鲁木齐分公司的调运计划。
(二)煤炭采购量要求表:单位:万吨
电厂名称 | 数量 |
乌鲁木齐分公司 | 2 |
1.每家供应商投标数量不得超过1万吨。
2.合同基准热值14MJ/kg,干燥基全硫≤1%,无月加权热值双倍考核,供煤期限为合同签订日至2023年3月31日。
3.本次采购为市场掺混煤,中价供应商供煤为矸石煤与其他煤种掺混而成或准南低钠煤。
4.在合同期内,当乙方履约率大于等于90%时,正常付款;当乙方履约率大于等于80%小于90%时,煤价扣罚1元/吨;当乙方履约率在大于等于70%小于80%时,煤价扣罚2元/吨,当乙方履约率大于等于60%小于70%时,煤价扣罚4元/吨;当乙方履约率大于等于50%小于20%时,煤价扣罚8元/吨;当乙方履约率低于20%时,拒付煤款和运费同时扣除履约保证金。
5.本合同签订前须缴纳履约保证金10万元,由乙方交至甲方授权单位:新疆华电煤业物资有限公司(代为管理)。当履约率不达标时,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扣除乙方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扣除、退还由煤业物资公司根据甲方的处理函件办理相关流程。
6.供应商供煤粒度≤30mm,严禁掺入气化渣、石块等杂质,若发现该批次煤量不予支付煤款。
三、竞价报价
报价原则:
竞价供应商应根据竞价文件所规定的范围、燃煤指标、交货期限等进行报价。
1、竞价供应商应按竞价文件要求及时在竞价平台进行报价。
2、根据本文件第二章《煤炭采购量要求表》规定的范围,报价的吨煤价格应已包括交货期间煤炭运输至交货地点的全部费用。
3、中价单价对应的为合同基准热值(基准热值为14MJ/kg),结算价是根据当月实际加权热值在合同基准热值的基础上,对合同价进行上浮或下调,详细标准见合同相关条款。
四、竞价决标
在竞价截止后,由竞价平台进行自动决标。
五、合同签订
(一)中价通知
确定竞价供应商后,将以中价通知函的方式向其发出中价通知书。
(二)签署合同
1、中价供应商在接到通知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到需求公司签订煤炭采购合同。
2、如中价供应商未按中价通知要求签订煤炭采购合同,需求公司有权取消中价供应商资格,同时扣除竞价保证金5万元。
六、其它要求
竞价文件及相关制度的解释权归乌鲁木齐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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