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浙江省中医药研究院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建设工程设计服务设计服务[E3300000007001003001001]招标文件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11/0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E3300000007001003
浙江省中医药研究院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建设工程(项目名称)经浙发改项字【2023】250 号文同意建设,并已列为浙江省重点建设项目。项目建设 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约 19865.25 平方米,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中药制剂中心、安 评中心、实验动物中心、多学科融合基础研究平台等涉及科研用房的装修及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建设所需实验设备的购置更新。本工程估算总投资约 2 亿元,建设地址位于杭州市临安区,计划于 2026 年建成。项目业主为浙江省中医药研究院,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或财政资金占比)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浙江省中医药研究院(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省 成套工程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接受省发展改革委监督。
一、本次招标内容
1、项目概况: 项目依托浙江省中医药研究院青山湖科创园区建设工程,建设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浙江省中医药研究院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 建设工程(包括中药制剂中心、安评中心、实验动物中心、多学科融合基础研究平台等涉及的实验区域)的装修升级、安装工程、纯水系统、动物房、洁净 区实验室及家具、市政和消防改造等以及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建设所需的实验设备的购置与安装等。
2、招标范围: 浙江省中医药研究院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建设工程设计在原有全套设计图纸及 BIM 图基础上提供新的初步设计(包括对原设计施工图进行规范性审核、修改;消防设计专篇编制、设计概算编制、协助发包人获得 上级主管部门对初步设计文件的审批)、施工图设计,通过第三方图审;过程服务(配合各类政府审批及专家审查论证,提供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 技术问题、变更联系单签发、参加竣工验收,配合审计等;协助及配合招标人进行招标、编制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要求,为招标人提供咨询意见等); 竣工图二次图审等。同时在本项目采用 BIM 技术,设计单位在图审通过后向招 标人移交最终完整 BIM 模型,用于指导施工,设计人提交的 BIM 模型,其所有权、使用权和知识产权均归发包人所有。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工程估算(或概 算)造价约 20000 万元(其中工程费 9282 万元,设备购置费 9056 万元,工程 建设其他费用 710 万元,预备费 952 万元),本次招标☑ 估算造价/□概算投 资 20000 万元,采用投标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二、投标资格条件、要求(一)投标人:
☑ 1、具有同时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及化工石化医药行 业工程设计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
2、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 列要求:①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 5 人、各成员单位的权利义务等事项,拟派项目负责人由牵头人单位派遣; ②联 合体成员总数(含牵头人) 不得超过二家,需由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③联合体各方需具备与所承担工作内容相适应的资质; ④不允许多个联合体成员共同承担本次招标范围内工作任务中的同一项;⑤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组建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合同段投标;
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 自 2018 年 7 月 1 日至 投标截止日(初步 设计以初步设计批复时间为准,施工图设计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完成过实验室或洁净工程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业绩。 注:工程总承包(EPC)项目或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中包含的设计符合上述业绩要求且该设计工作由本次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实施的,可作为本次投标设计业绩; 接受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 以联合体方式承接且符合上 述业绩要求的相应设计业绩(业绩中的设计工作应由本次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实施, 证明材料如不能体现的, 允许提供相应业绩业主出具的业主证明或相应业绩的联合体协议书) ,但不接受分包合同业绩。 【(1)初步设计业绩证 明材料:①相应设计业绩的合同,②相应设计业绩的初步设计批复文件;①、 ②必须同时提供,缺一不可;设计合同与初步设计批复文件中的内容有不一致的, 以项目初步设计批复文件中载明的内容为准。(2)施工图设计业绩证明材料:①相应设计业绩的合同,②相应设计业绩的施工图审查意见(报告)或 业主证明(证明符合业绩要求的设计工作内容已完成),行业主管部门或行政 主管部门等对施工图出具审查意见的应提供施工图审查意见(报告) ;①、② 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设计合同与项目施工图审查意见(报告)中的内容有不一致的,以项目施工图审查意见(报告)中载明的内容为准。(3)业绩证明材料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应能完全体现业绩要求的具体表述,如不能体现的 还需提供相应业绩的业主出具的业主证明材料】。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 1、具有(注册或登记)在投标人单位的注册一级建筑师资格;
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资格;联合体投标的,拟派 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派遣。
(三)其他
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0 年 10 月 1 日起至投标 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结果为准);
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2020 年 10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不得 有因浙江省重点工程招投标违法被行政处罚累计两次及以上的情况;
3、投标文件中拟派从业人员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省发改委公 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 4、投标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省发展改革委公布的披露期内 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5、/。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 至 。
3、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 CA 数字证书登录“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 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zmctc.com)”。在本公告下方下载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
4、未取得省交易中心 CA 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省交易中心 CA 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省交易中心电子招 投标交易平台→交易主体注册”栏目进行操作。
5、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 投标交易平台提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 16:30。招标人将于 前在网上发布补 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四、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浙江省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zmctc.com)。
3、□ 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样品等材料,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开标网址:http://kb.zmctc.com。 □ 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开标网址:http://kb.zmctc.com。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的光盘、样品等材料,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杭 州市曙光路140号(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或样品存放室)。递交光盘、 样品等材料时应同时携带递交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
4、潜在投标人应根据自身软硬件及网络状况,须预留充足时间上传投标文 件以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投标文件大小应尽量控制在 70M 内,如 若超出,务必进行文件压缩等技术处理,避免因投标文件过大或临近投标截止时间发生网络拥堵等意外情况导致投标文件上传失败的风险。开标地址:杭州 市曙光路 140 号省交易中心。
招标文件和补充文件的下载地址为: @招标文件下载@ @补充文件下载
招标人地址:杭州市西湖区古翠路 234 号
联系人:金工
联系电话:0571-89972046
招标人:浙江省中医药研究院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
2023 年 月 日
项目编号:E3300000007001003
浙江省中医药研究院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建设工程(项目名称)经浙发改项字【2023】250 号文同意建设,并已列为浙江省重点建设项目。项目建设 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约 19865.25 平方米,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中药制剂中心、安 评中心、实验动物中心、多学科融合基础研究平台等涉及科研用房的装修及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建设所需实验设备的购置更新。本工程估算总投资约 2 亿元,建设地址位于杭州市临安区,计划于 2026 年建成。项目业主为浙江省中医药研究院,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或财政资金占比)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浙江省中医药研究院(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省 成套工程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接受省发展改革委监督。
一、本次招标内容
1、项目概况: 项目依托浙江省中医药研究院青山湖科创园区建设工程,建设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浙江省中医药研究院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 建设工程(包括中药制剂中心、安评中心、实验动物中心、多学科融合基础研究平台等涉及的实验区域)的装修升级、安装工程、纯水系统、动物房、洁净 区实验室及家具、市政和消防改造等以及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建设所需的实验设备的购置与安装等。
2、招标范围: 浙江省中医药研究院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建设工程设计在原有全套设计图纸及 BIM 图基础上提供新的初步设计(包括对原设计施工图进行规范性审核、修改;消防设计专篇编制、设计概算编制、协助发包人获得 上级主管部门对初步设计文件的审批)、施工图设计,通过第三方图审;过程服务(配合各类政府审批及专家审查论证,提供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 技术问题、变更联系单签发、参加竣工验收,配合审计等;协助及配合招标人进行招标、编制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要求,为招标人提供咨询意见等); 竣工图二次图审等。同时在本项目采用 BIM 技术,设计单位在图审通过后向招 标人移交最终完整 BIM 模型,用于指导施工,设计人提交的 BIM 模型,其所有权、使用权和知识产权均归发包人所有。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工程估算(或概 算)造价约 20000 万元(其中工程费 9282 万元,设备购置费 9056 万元,工程 建设其他费用 710 万元,预备费 952 万元),本次招标☑ 估算造价/□概算投 资 20000 万元,采用投标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二、投标资格条件、要求(一)投标人:
☑ 1、具有同时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及化工石化医药行 业工程设计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
2、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 列要求:①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 5 人、各成员单位的权利义务等事项,拟派项目负责人由牵头人单位派遣; ②联 合体成员总数(含牵头人) 不得超过二家,需由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③联合体各方需具备与所承担工作内容相适应的资质; ④不允许多个联合体成员共同承担本次招标范围内工作任务中的同一项;⑤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组建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合同段投标;
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 自 2018 年 7 月 1 日至 投标截止日(初步 设计以初步设计批复时间为准,施工图设计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完成过实验室或洁净工程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业绩。 注:工程总承包(EPC)项目或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中包含的设计符合上述业绩要求且该设计工作由本次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实施的,可作为本次投标设计业绩; 接受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 以联合体方式承接且符合上 述业绩要求的相应设计业绩(业绩中的设计工作应由本次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实施, 证明材料如不能体现的, 允许提供相应业绩业主出具的业主证明或相应业绩的联合体协议书) ,但不接受分包合同业绩。 【(1)初步设计业绩证 明材料:①相应设计业绩的合同,②相应设计业绩的初步设计批复文件;①、 ②必须同时提供,缺一不可;设计合同与初步设计批复文件中的内容有不一致的, 以项目初步设计批复文件中载明的内容为准。(2)施工图设计业绩证明材料:①相应设计业绩的合同,②相应设计业绩的施工图审查意见(报告)或 业主证明(证明符合业绩要求的设计工作内容已完成),行业主管部门或行政 主管部门等对施工图出具审查意见的应提供施工图审查意见(报告) ;①、② 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设计合同与项目施工图审查意见(报告)中的内容有不一致的,以项目施工图审查意见(报告)中载明的内容为准。(3)业绩证明材料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应能完全体现业绩要求的具体表述,如不能体现的 还需提供相应业绩的业主出具的业主证明材料】。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 1、具有(注册或登记)在投标人单位的注册一级建筑师资格;
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资格;联合体投标的,拟派 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派遣。
(三)其他
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0 年 10 月 1 日起至投标 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结果为准);
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2020 年 10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不得 有因浙江省重点工程招投标违法被行政处罚累计两次及以上的情况;
3、投标文件中拟派从业人员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省发改委公 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 4、投标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省发展改革委公布的披露期内 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5、/。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 至 。
3、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 CA 数字证书登录“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 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zmctc.com)”。在本公告下方下载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
4、未取得省交易中心 CA 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省交易中心 CA 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省交易中心电子招 投标交易平台→交易主体注册”栏目进行操作。
5、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 投标交易平台提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 16:30。招标人将于 前在网上发布补 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四、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浙江省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zmctc.com)。
3、□ 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样品等材料,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开标网址:http://kb.zmctc.com。 □ 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开标网址:http://kb.zmctc.com。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的光盘、样品等材料,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杭 州市曙光路140号(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或样品存放室)。递交光盘、 样品等材料时应同时携带递交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
4、潜在投标人应根据自身软硬件及网络状况,须预留充足时间上传投标文 件以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投标文件大小应尽量控制在 70M 内,如 若超出,务必进行文件压缩等技术处理,避免因投标文件过大或临近投标截止时间发生网络拥堵等意外情况导致投标文件上传失败的风险。开标地址:杭州 市曙光路 140 号省交易中心。
招标文件和补充文件的下载地址为: @招标文件下载@ @补充文件下载
招标人地址:杭州市西湖区古翠路 234 号
联系人:金工
联系电话:0571-89972046
招标人:浙江省中医药研究院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
2023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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