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新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年产8万吨三聚氰胺项目已由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发局【2022】045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名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不含配套动力站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工程概况
1、工程规模:新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年产8万吨三聚氰胺项目(不含配套动力站工程)。主要建设三聚氰胺生产工艺装置,配套建设尾气回收装置、1*40000Nm³/h气化炉、12000m³/h循环水站、300t/h脱盐水装置、机柜间部分安装工程、150t/h中水回用装置、公用管架等公辅设施、办公楼,占地6万平方米。项目估算投资:工程费用约10.81亿元,项目建设工期约17个月。
2、建设地点: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
3、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4、招标范围:工程建设全过程监理,完成从施工准备、工程招投标、工程施工、分部试运、整体调试、通过试运行、考核期、竣工验收、工程创优(如有)等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①新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年产8万吨三聚氰胺项目(不含配套动力站工程)范围内的所有建筑、安装、调试、开车等过程的监理服务(包括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安全控制、文明施工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等职责);②对委托人提供、承包人提供材料及设备数量、质量审核;③审核承包人已完工程数量(月报、工程签证);④密切配合委托人做好委托人提供材料(设备)的供货计划、跟踪检查验收等工作,做好对各供货商合同履约情况的评审和对各承包人委托人提供材料管理的考评工作;⑤负责审签承包人编制的竣工图后交付委托人,确保与实际工程相符;⑥负责工程监理文件的整理和归档,经委托人认可后移交委托人;⑦监理阶段所有提交委托人的文件除书面正式资料外,还必须同时以电子版本送交委托人;⑧负责现场安全环保、消防施工监管,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发现存在问题的及时督促承包人整改,并报告给委托人;⑨负责委托人指定重点设备的驻厂设备监造工作;⑩所有图纸、方案、变更、报告的评审;按照委托人要求做好工程信息化建设相关工作,主要包括:项目全过程工程信息化服务及委托人给出的移交要求予以响应和配合,试运行阶段、竣工验收阶段整理相关数据信息、竣工验收阶段提交监理类文件电子档等。
5、监理服务期要求:自2023年3月15日起至2024年8月31日为止,超期免费服务期3个月。
6、工期控制目标:同各单项施工工期要求。
7、质量控制目标:同各单项施工合同质量要求。
8、安全生产控制目标:达到《JGJ59-201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GBT 50484-2019石油化工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标准》、《SH/T3903-2017石油化工建设项目监理规范》、《GB/T50319-2013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重伤及以上事故为零、轻伤及以上千人负伤率<0.35‰、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火灾事件为零、新增职业病发病人数为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化工石油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或综合监理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2、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3、拟派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国家化工石油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且证书上记载的工作单位为该投标单位,同时具有监理费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化工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执业业绩。(提供注册证书和类似化工工程监理业绩证明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4、现场监理人员专业组成(包括但不限于):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9人,包含建筑专业监理工程师3人、设备安装专业监理工程师2人、焊接监理工程师1人、电气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仪表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安全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应提供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且安全监理工程师应由取得《监理工程师培训教育证书》或省级监理工程师证书的专业监理工程师担任。监理员5人,其中建筑专业3人、安装专业2人。根据现场施工实际需要,监理工程师人数、专业可适当调整,保证每月监理人数、专业不少于专用合同条款8.9的要求。
5、投标人须提供拟派本项目的所有监理人员2022年2月以来任意连续六个月的由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扫描件或带二维码或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扫描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分公司缴费有效)。
6、投标人近五年来(以投标截止日期往前推算)至少完成过1个合同金额在200万元及以上的化工工程监理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和监理合同原件彩色扫描件,以及竣工验收报告或性能考核合格报告等业主盖章的完工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且能完全反应上述考核内容。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提供不全,评委将不予采信,考核时间以完工时间为准。)
7、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工程投标。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相关证件扫描件必须为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标委员会和委托人将不予采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http://219.139.130.120:8022/TPBidder)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2年12月02日至2022年12月25日17时3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叁万捌仟元整(¥:38000.00元)。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采用现金或银行电子保函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注意:不同交易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各不相同,投标人应注意不得混淆。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26日上午9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七、开标
本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机构通过互联网在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03开标厅组织解密工作,并在投标截止时间30分钟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前的准备工作。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八、合同签订
本工程监理合同必须由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负责洽谈并签署。
九、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
联系人:薛南荣
联系电话:15299963512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名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宜昌市体育场北路华祥天玺御墅6栋101室
联 系 人:刘霞
联系电话:0717-68557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