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采购公告】哈尔滨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常年法律顾问单位采购项目
金额
10万元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5/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哈产委采(2023)第0271号
预算金额10万元
招标联系人连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先生
标书截止时间2023/05/29
投标截止时间2023/06/05
公告正文
哈尔滨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进入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对“哈尔滨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常年法律顾问单位采购项目”采用综合评审方式进行,现本公司就该项目面向社会发布公告,欢迎参加。
一、项目概况与服务范围
1.1项目名称:哈尔滨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常年法律顾问单位采购项目;
1.2项目编号:哈产委采(2023)第0271号;
1.3资金来源及采购金额:企业自筹;10万。
1.4采购内容:法律咨询及服务,综合选取3家服务商。
服务
名称
各类合同/协议审查
其他法律性文件审查
公司章程、公司制度审查、制定
各类合同/协议起草
参与涉及公司的重要合同的谈判
法律意见书
律师函
诉讼或仲裁案件
费用单价(元)
120元/份
120元/份
120元/份
600元/份
1000元/次
 2200元/份
1500/函
具体由双方协商确定

 
1.5采购类别:社会服务;
1.6服务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 
1.7服务地点:哈尔滨市松北区港汇大厦;
1.8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省、市及地方行业现行相关标准
1.9标包划分:不划分;  
二、服务商资格要求
2.1基本要求:
(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服务商须具备相关司法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注册律师具有司法部门颁发的律师执业资格证,具有签订和履行合同的能力和信誉;
(2)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服务商依法注册成立,在采购人工商登记所在市级行政区域(哈尔滨市)有1家常设机构,通过所在区域司法行政机关年检且连续正常运营满5年及以上;
(3)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服务商具有建筑及工程类法律事务专长的服务团队,工作经验丰富(提供承诺书);
(4)服务商须为本项目拟派至少一名负责律师(具备律师执业证书),拟派的律师为本企业在职员工(具有社保机构出具的本企业为其缴纳的连续近6个月(2022年10月-2023年3月)社保证明。
(5)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服务商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可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或已为其他单位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清晰复印件)
(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2.2其他要求: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服务商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及不良信用记录:
(1)服务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律师近3年(2020年05月01日至公告发布之日起,含公告发布之日)无行贿犯罪记录(依据“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
(2)近三年内无被投诉或被起诉或被相关行政部门与行业协会处罚的记录,(需提供承诺书)。
(3)服务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律师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查询服务商信用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被列入上述任一名单或名录的服务商不得参加本项目。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2.4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采购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服务商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评审文件的获取
3.1获取时间:从2023年05月25日09时00分至2023年05月29日16时00分;
3.2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的服务商,请登录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按操作手册下载地址:https://hrbggzy.harbin.gov.cn/,到网站首页办事指南中下载对应操作手册,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参与、缴纳评审文件费用后购买评审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下载而导致的一系列问题,由服务商自行承担。
3.2.1服务商需将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法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进行清晰原件扫描,在注册完账号点击我要参与后,填写参与信息时上传到对应位置。服务商需同时将以上参与材料,连同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开具发票所需信息【发票信息须为word版,其内容包括:开票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及电话、开户行及账号、发票类型(普票或专票)】一同发送至邮箱detianguoze@126.com(邮件名称:项目编号+服务商单位全称)。服务商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负全责。
3.3评审文件文件每套500元,服务商准备和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所发生的所有费用自理。服务商在缴纳完文件费后,需在获取评审文件截止时间前,自行进入系统缴费页面进行点击查询到账,如因未查询而导致的文件费交纳无效,由服务商自行承担责任。服务商应通过哈尔滨市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支付、下载文件。潜在服务商应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向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购买文件并登记备案,采购人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文件的服务商的响应文件。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响应文件递交地点:2023年06月05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服务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1号,市民大厦2号门(哈尔滨银行内),现场递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请各服务商代表在13时30分至14时00分递交响应文件,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5.开启文件时间及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06月05日14时00分。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1号楼开启文件室。
6.其他
(1)依据评审文件要求,潜在服务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2023年05月30日16:00前以书面形式一次性提出。采购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评审活动。超出本条规定的有效异议时间,或未一次性提出异议的,将被视为服务商无异议或异议无效,将不再受理。
(2)本项目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哈尔滨产权交易所(https://www.hljcq.org.cn)、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hrbggzy.harbin.gov.cn/)发布;其他网址转载无效。
7、联系方式:
委托人:哈尔滨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松北区世茂大道315号港汇大厦16层
联系人:连女士
电  话: 0451-81390108
采购代理机构:德天国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洪湖路7号4楼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0451-55558088-801
邮    箱:detianguoze@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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