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海洋科技实验大楼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10/12
公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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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等相关文件要求,受嵊泗县经济和信息化局的委托,上海建科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对海洋科技实验大楼项目地块开展了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并编制了《海洋科技实验大楼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项目名称:海洋科技实验大楼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项目委托单位:嵊泗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地块基本情况:本次调查地块位于浙江省嵊泗县菜园镇小关岙村,东、南、西侧紧邻围垦空地,北至嵊泗线公路。本次调查地块未来规划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08)中的科研用地(0802)使用,调查范围面积为3332m2(5.0亩),中心坐标为:东经122°26′25.59″,北纬30°42′2.42″。

该地块从上世纪60年代至2018年为滩涂,2019年地块内滩涂开始利用中柱山建筑用矿山石料进行围填。目前地块已平整,现状为空地。未来规划作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08)中的科研用地(0802)使用。

调查结果:根据现场调查和实验室分析检测结果,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结果如下:

1)本次调查土壤样品检出项目包括:砷、镉、铜、铅、总汞、镍、氟化物。其中砷、镉、铜、铅、总汞、镍的检出浓度均符合《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的筛选值”;氟化物的检出浓度均符合浙江省地方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DB33/T 892-2022)中的敏感用地筛选值;其余指标均未检出。

2)本次调查地下水样品检出项目包括色度、浑浊度、肉眼可见物、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耗氧量(CODMn法,以O2计)、氨氮、亚硝酸盐氮、硝酸盐氮、氟化物、铁、镍、锰、锌、钠、汞、砷、镉、铅、氯仿。其中,色度、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耗氧量(CODMn法,以O2计)、氨氮、亚硝酸盐氮、硝酸盐氮、氟化物、铁、镍、锰、锌、钠、汞、砷、镉、铅、氯仿符合国家《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IV类水质标准值;浑浊度、肉眼可见物超出国家《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IV类水质标准值。由于上述超标因子属于感官性状指标及一般化学指标,不属于《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价工作指南》(环办土壤函【2019】770号)附录H中的有毒有害指标,且本地块所在区域的地下水不作为饮用水源,也不开发利用,因此本地块无需启动地下水污染健康风险评估工作;其余指标均未检出。

综上所述,海洋科技实验大楼项目地块检测结果符合相关标准要求,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可直接作为第一类用地开发利用,不需要进行下一阶段场地环境详细调查和人体健康风险评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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