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乐的智能童车研发及制造项目(改扩建)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9/1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乐的智能童车研发及制造项目(改扩建) 受理号(号)20230019989项目名称乐的智能童车研发及制造项目(改扩建)建设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樟木头镇金洋路199号建设单位广东乐的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东莞市华粤环保技术有限公司项目概况乐的智能童车研发及制造项目(改扩建)位于广东省东莞市樟木头镇金洋路199号(中心坐标:北纬22°52'3.055″,东经114°5'50.965″),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MA4URCLEXD。改扩建后,项目总投资30200万元,占地面积16728.58m2,建筑面积50979.67m2,主要从事儿童玩具、塑胶件的加工生产,年生产儿童玩具300万件,塑胶件380吨。项目员工总人数700人,均在项目内食宿。全年工作300天,每天一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一、废气:项目投料、混料、破碎工序颗粒物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拟加强车间管理;吹塑成型、注塑成型、抽粒、发泡、移印、丝印、烘干工序有机废气、臭气浓度经集气装置收集后分别引至4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厨房油烟经静电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高空排放。二、废水:项目实行雨污分流,雨水和污水分开收集、分开处置,雨水经雨水排放口排入市政雨水管网;生活污水经隔油隔渣池、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截污管网,最后进入东莞市樟木头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对受纳水体的水质影响不大;抽粒、注塑成型、吹塑成型工序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水帘柜用水、水喷淋装置用水、清洗工序用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新鲜水与更换废水,废水经收集后定期交由石马河流域外的零星废水公司回收处理,不外排。三、噪声:项目噪声采用减振、消声、降噪、隔音等相关措施。四、固废:项目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一般固体废物交专业公司回收利用;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公众参与情况/相关环保措施承诺我单位确认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认可其评价内容与评价结论。在项目运营期,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保证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如因措施不当引起的环境影响或环境风险事故责任由我单位承担。公示时间2023-09-14联系人东莞市生态环境局联系电话23391131通讯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宏伟二路南城段九号胜安大厦初步审查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材料进行审查,环评文件项目概况描述不清,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不予批准的决定。初步审查意见附件备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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