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平顶山市城市管理局平顶山市水泥窑协同处理市政污泥项目-更正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1/08/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1-07-246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宋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海纳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女士16718030122
标书截止时间2021/09/07
投标截止时间2021/09/08
公告正文

平顶山市城市管理局平顶山市水泥窑协同处理市政污泥项目-更正公告

2021年08月23日 16:12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平顶山市城市管理局平顶山市水泥窑协同处理市政污泥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平顶山市城市管理局
行政区域 河南省 公告时间 2021年08月23日 16:12
首次公告日期 2021年08月18日 更正日期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16718030122
采购单位 平顶山市城市管理局
采购单位地址 平顶山市新华区长安大道东段建设大厦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375-2633851
代理机构名称 河南海纳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郑州市金水区商都路十里铺建业五栋大楼E座1001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6718030122
公告内容文档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1-07-246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平顶山市城市管理局平顶山市水泥窑协同处理市政污泥项目
3、首次公告日期及发布媒介:2021年08月18日、《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及《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4、原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09月08日09时40分(北京时间)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 采购文件
2、原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08月19日 - 2021年09月07日(北京时间)
文件获取截至时间变更为:2021年09月07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
3、原开标时间:2021年09月08日09时4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变更为:2021年09月08日09时40分(北京时间)
4、原采购信息内容
第五章 评分办法
企业实力 1、项目建设地点(10分)
项目建设地点距河南厦鹰水务城建投资有限公司第三污水处理厂30km以内得10分,30km≤距离<50km得3分,≥50km不得分。
变更为
企业实力 1、项目建设地点(10分)
项目建设地点(以合作水泥厂位置为准)距河南厦鹰水务城建投资有限公司第三污水处理厂30km以内得10分,30km≤距离<50km得3分,≥50km不得分。(投标人需提供与合作水泥厂签订的合作协议或合作水泥厂针对该项目提供的承诺书。)
5、更正日期:2021年08月23日16时10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6、其他内容不变。
监督人:平顶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10400005452110L
联系方式:0375-2627596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平顶山市城市管理局
地址:平顶山市新华区长安大道东段建设大厦
联系人:宋先生
联系方式:0375-26338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海纳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商都路十里铺建业五栋大楼E座1001室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方式:167180301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方式:1671803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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