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县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充电站扩建项目招标公告
- 交易编号:JSSWJJ-2024-84
公告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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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 | ||
采购方式 | 邀请 | 项目类型 | (A01)房屋建筑 |
联系人 | 马成海 | 联系电话 | 13909307666 |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 2024-01-16 08:30:00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4-01-18 17:00:00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采购标包信息
序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编号 | 采购类别 | 合同估算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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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积石山县吹麻滩镇城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监理001 | 01 | 服务-监理 | 150000.0(元) |
公告内容
一、招标条件:
宁县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充电站扩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资金来源为向县政府申请及多方筹措资金,招标人为宁县公共交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通过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庆阳市)进行邀请招标,邀请的投标企业是从甘肃省阳光采购平台会员库中随机邀请与本项目特征相符的三家企业作为投标人。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宁县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充电站扩建项目
2、项目编号:GSYD2024-0115(1)
3、项目内容:在原充电站基础上再增加7个120KW双枪恒功率充电桩,充电桩达到10个。
4、招标控制价:40万元。
5、工程地点:宁县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停车场。
6、招标工期: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月22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2月21日。
7、质量等级: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以上复印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真实性以网上检查结果为准;
2、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六个月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正规税务发票或完税证明,若为免税企业须提供零申报记录或税务主管部门出具的免税证明材料);
3、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函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等招投标活动期间,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信用查询网站或平台。
5、投标人须提供《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承诺书》
6、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方式
1、招标人通过庆阳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发布招标公告。
2、招标人将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审核,审核通过以后竞标企业进入网上竞价程序,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签发成交通知书。
五、报名及资格证明文件上传
1、参与投标者,请于2024年1月16日8时30分至 2024年1月17日17时00分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庆阳市)”报名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PDF格式加盖公章)。
2、投标人报名成功后,未按要求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或内容不全者视为无效。
3、招标人将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核,审核通过以后竞标企业进入网上竞价程序。
六、网上报价时限及要求
1、通过资质审核的竞价程序的投标人须在2024年1月18日17时00分前提交报价,过时无效。
2、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
七、结果公示
1、投标人根据网上竞价结果,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人,同时发布成交公示,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
2、所有参与竞价的投标人,请将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须胶装、签字并盖公章)、电子版U盘1份(含可编辑的word格式)),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甘肃宇达工程建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纸质版投标文件报价必须和网上竞价的价格以及电子备份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投标;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县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庆阳市宁县新宁镇沙滩路
联 系 人:高鹏鹏
联系电话:13359341868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宇达工程建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庆阳市西峰区南大街71号中元建司院内
联 系 人:陈瑞
联系电话:0934-8898009 13919595459
2024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