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关于天等县公安局上映派出所迁建工程项目监理服务的招标公告
金额
1167.72万元
项目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9/1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参照《关于转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广西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数额和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天财通字〔2021〕38号、桂财采〔2021〕61号)要求及《天等县公安局政府采购工作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项目工作情况,现对天等县公安局上映派出所迁建工程项目监理服务单位进行招标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企业前来参加报名。
一、项目名称
天等县公安局上映派出所迁建工程项目监理服务项目
二、项目概况
(一)项目地点:天等县上映乡
(二)本项目规划总用地为6387.97㎡(折合9.58亩),净用地5382.69㎡(折合8.07亩),总建筑面积为1635.19㎡,其中拟建业务保障用房建筑面积478.32㎡(其中含附属用房115.49㎡),窗口服务用房建筑面积178.45㎡(其中含附属用房38.95㎡),后勤保障用房建筑面积624.24㎡(其中含设备用房89㎡、附属用房222.84㎡),办案用房建筑面积285.36㎡(其中含附属用房115.165㎡),食堂建筑面积68.82㎡(全部为附属用房)。设置警用训练场864.67㎡、涉案车辆临时扣押场14个、办事群众停车场6个、警用停车场13个、机动车停车位33个、非机动车停车位80个等。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建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智能化工程以及室外工程(给排水、电气、绿化、道路、警用训练场、停车场、充电桩、围墙、大门)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本项目总投资1167.72万元。
三、合同履行期限:从签订委托监理合同之日起至工程施工保修期结束止。
四、项目监理费提取标准:≦项目合同价的2%
五、招标范围
(一)工程施工期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对工程(项目)进行“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和安全管理”)
(二)监理期限:符合施工工期要求;
(三)监理要求标准: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六、资格资质要求
(一)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二)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三)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要求: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投标人与其拟派往本项目监理负责人之间必须具备合法、唯一的劳动聘用关系。拟派本项目人员中具备注册执业资格的,其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保持一致。
(四)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对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监理单位,不得参与报名活动。
七、监理单位报名所需提供如下材料
(一)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如委托代理时)、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办理三证合一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基本户开户许可证;
(二)拟投标本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职称证、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5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
(三)监理单位最近半年依法缴纳的税收完税证明(如为新成立的竞标单位请按实际提供);
(四)报价函原件。以上报名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和法人印章,原件携带备查。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一)报名时间:请于2023年9月12日-14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
(二)报名地点:天等县公安局二楼205办公室(天等县天等镇天椒大道68号)。
九、网上公告媒体查询:本次公告在天等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tiandeng.gov.cn/上发布。
十、联系事项采购人:天等县公安局
联系人及电话:杨主任电话0771-3532285
地址:天等县天等天椒大道68号
监督部门:天等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
监督电话:0771-3535689
天等县公安局
2023年9月11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一、项目名称
天等县公安局上映派出所迁建工程项目监理服务项目
二、项目概况
(一)项目地点:天等县上映乡
(二)本项目规划总用地为6387.97㎡(折合9.58亩),净用地5382.69㎡(折合8.07亩),总建筑面积为1635.19㎡,其中拟建业务保障用房建筑面积478.32㎡(其中含附属用房115.49㎡),窗口服务用房建筑面积178.45㎡(其中含附属用房38.95㎡),后勤保障用房建筑面积624.24㎡(其中含设备用房89㎡、附属用房222.84㎡),办案用房建筑面积285.36㎡(其中含附属用房115.165㎡),食堂建筑面积68.82㎡(全部为附属用房)。设置警用训练场864.67㎡、涉案车辆临时扣押场14个、办事群众停车场6个、警用停车场13个、机动车停车位33个、非机动车停车位80个等。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建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智能化工程以及室外工程(给排水、电气、绿化、道路、警用训练场、停车场、充电桩、围墙、大门)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本项目总投资1167.72万元。
三、合同履行期限:从签订委托监理合同之日起至工程施工保修期结束止。
四、项目监理费提取标准:≦项目合同价的2%
五、招标范围
(一)工程施工期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对工程(项目)进行“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和安全管理”)
(二)监理期限:符合施工工期要求;
(三)监理要求标准: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六、资格资质要求
(一)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二)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三)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要求: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投标人与其拟派往本项目监理负责人之间必须具备合法、唯一的劳动聘用关系。拟派本项目人员中具备注册执业资格的,其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保持一致。
(四)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对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监理单位,不得参与报名活动。
七、监理单位报名所需提供如下材料
(一)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如委托代理时)、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办理三证合一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基本户开户许可证;
(二)拟投标本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职称证、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5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
(三)监理单位最近半年依法缴纳的税收完税证明(如为新成立的竞标单位请按实际提供);
(四)报价函原件。以上报名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和法人印章,原件携带备查。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一)报名时间:请于2023年9月12日-14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
(二)报名地点:天等县公安局二楼205办公室(天等县天等镇天椒大道68号)。
九、网上公告媒体查询:本次公告在天等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tiandeng.gov.cn/上发布。
十、联系事项采购人:天等县公安局
联系人及电话:杨主任电话0771-3532285
地址:天等县天等天椒大道68号
监督部门:天等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
监督电话:0771-3535689
天等县公安局
2023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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