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弥勒温氏家禽有限公司高效生态养殖基地一期建设项目
金额
-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8/0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1年3月1日实施)、《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云南省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云水保〔2017〕97号)等文件的规定,弥勒温氏家禽有限公司于2023年8月7日在弥勒市主持召开了弥勒温氏家禽有限公司高效生态养殖基地一期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
经过现场查验和会议审查,验收组认为:弥勒温氏家禽有限公司高效生态养殖基地一期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基本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的水土保持措施工程,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有效地控制和减少了工程建设中的水土流失,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我单位采取网站公示的方式向社会公开本项目的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便于公众知悉。如公众对本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情况有意见或建议,可通过如下方式反映。
现将工程的验收结果及验收资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众如有问题或意见,自公示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18:00)向弥勒温氏家禽有限公司进行反映。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并尽可能提供可查的具体线索。可当面反映、书面反映、电话反映。针对反映的问题我单位将进行答疑和上报。
公示时间:2023年8月8日—2023年9月4日
联系人及电话:李才/13324959446
公示资料:见附件
弥勒温氏家禽有限公司
2023年8月8日
建设单位:弥勒温氏家禽有限公司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云南翔一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监测单位:云南靖洁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弥勒市
备注:
- 附件1:监测总结报告.pdf
- 附件2:验收文本.pdf
- 附件3: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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