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检察院案例主题微电影拍摄项目比选公告
金额
10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4/11/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cxzzb-2024g-255tz
预算金额10万元
招标联系人胡老师028-86725990
招标代理机构煊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女士
标书截止时间2024/12/02
投标截止时间2024/12/05
公告正文
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检察院案例主题微电影拍摄项目比选公告 (招标编号:SCXZZB-2024G-255TZ) 项目所在地区: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 一、招标条件 本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检察院案例主题微电影拍摄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人民币10万元,招标人为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检察院。本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共计1个包,详见比选文件第五章;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案例主题微电影拍摄;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案例主题微电影拍摄)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本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7.1比选申请人与其他比选申请人之间,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且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 7 系; 7.2比选申请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7.3比选申请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单位,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单位(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1月29日09时00分到2024年12月02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1.邮件获取:1.1比选申请人请先发送邮件(内容为:获取报名表)至 scxzzb_bm@163.com 获取《报名信息登记表》《介绍信(格式)》,并按相关要求填写信息(单 位名称、经办人姓名、经办人手机号、单位座机及传真号、电子邮箱等);报名咨询电话028- 87764351转801。1.2将已填写的《报名信息登记表》《介绍信》(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公章后扫描成图片发送至scxzzb_bm@163.com。注:《报名信息登记表》 《介绍信》(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公章的原件请于比选当日交至四川 煊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比选文件发售办理处。2.现场获取比选申请人须携带加盖单位公章 的《介绍信》(含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至成都市武侯区武科西三路2号西物慧鼎A座3楼301 室,经我司工作人员确认无误后填写《报名信息登记表》。3.比选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 份(比选文件售后不退,比选资格不能转让)4.比选申请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按上述要求获取 本比选文件并登记,否则均无资格参加该项目。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5日10时00分 递交方式:成都市武侯区武科西三路2号西物慧鼎A座3楼301室本项目开标室;纸质 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05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成都市武侯区武科西三路2号西物慧鼎A座3楼301室本项目开标室 七、其他 1.四川煊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检察院的委托,拟对成都市锦江区人 民检察院案例主题微电影拍摄项目进行公开比选,欢迎符合资质要求的单位前来参加。2.本 项目预算资金为人民币10万元。3.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本单位监督部门。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检察院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天仙桥南路5号 联系人:胡老师 电 话:028-8672599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煊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武侯区武科西三路2号西物慧鼎A座3楼301室 联系人: 刘女士 电 话: 028-87764351转804 电子邮件: scxzzb@yeah.net 乙协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长有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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