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川市文化和旅游局利川市“马踏飞燕”文化广场项目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公告
【项目概况】
利川市“马踏飞燕”文化广场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恩施分散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enshi.etrading.cn/)选择“投标人登录,在“利川市分散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专区,点选本项目免费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0月3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LCRH-2023-015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2802-2023-00898
3、项目名称:利川市“马踏飞燕”文化广场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120(万元)
6、最高限价:98.742611(万元)
7、采购需求:
该项目拟对现有马踏飞燕雕塑进行移位安装,铺设 600*300*30芝麻白仿石材透水砖1654.33m2,铺设600*150*30芝麻灰仿石材透水砖边带39.95m2,安装五金不锈钢立体字景观雕塑4座,安装花岗石阳刻雕塑3处,铺设碎片步道30m,新建排水沟 205.6m,新建矮挡墙110.1m,栽植杜鹃花535.12m2,栽植木春菊36.35m2,铺设结缕草坪843m2,详见工程量清单(具体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满足政策要求的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1名,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在本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
(3)供应商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1名,具备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
(4)拟派其他管理人员:八大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标准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具有相关的岗位证书或资格证书,现场专职安全员1名,具有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按鄂建办【2017】15号文件要求,企业在网上自行打印的安管考核合格证人员信息具有同等效力),以上拟派所有人员在本项目上不得相互之间兼任职务(不得重复计算人数)。
(5)以上所有人员的劳动合同、近三个月(2023年7月、8月、9月)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凭证:人社部门出具的社保明细表(社保明细表可提供网上打印件)和缴费凭证(可提供电子缴费凭证)。
(6)近三个月(2023年7月、8月、9月)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
(7)供应商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自成立之日起按实际年度提供)。
(8)供应商①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②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查询时间应在公告发布之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9)一体化平台要求:省内外建筑企业在鄂从事建筑活动,需登录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和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在我州开展建筑活动的省内外企业和人员信息以《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信息公示的信息为准(投标单位须提供网页打印或截图的企业和人员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打印或截图日期须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后)
(10)根据恩施州人社发【2016】23号“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及此意见的补充通知(恩施州人社发【2017】35号)规定,本项目投标人到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截止时,无因拖欠劳动者工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无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投标人应作出书面承诺,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11)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10月19日至2023年10月2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恩施分散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enshi.etrading.cn/)选择“投标人登录,在“利川市分散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专区,点选本项目免费下载
3、方式:
供应商须注册成为恩施分散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网员后,方可登录至网员专区下载电子磋商文件及相关资料。
(1)未办理CA的供应商,按照操作手册自行办理CA锁,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分散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
(2)已办理CA的供应商,登陆恩施分散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enshi.etrading.cn/),选择“投标人登陆”,选择“湖北 CA”,在“利川市分散采购”专区,点选本项目“我要下载”进行报名和免费下载《磋商文件》。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3年10月3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3年10月3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各潜在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有效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到恩施分散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enshi.etrading.cn/)。
五、开启
1、时间:2023年10月3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恩施分散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enshi.etrading.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利川市文化和旅游局
地 址:利川市滨江路传媒大楼7楼
联系方式:187169845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利川市润恒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利川市都亭街道办事处教场社区三组(木梳山巷138号)
联系方式:193718966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幸先生
电 话:193718966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