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2022湖南文化旅游产业博览会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博览会服务湖南文化旅游产业博览会规范编制项目管理监理检测两型产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建筑业批发业交通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商务服务业配套活动活动策划方案展馆设计展会宣传保障措施及应急预案现场组织两型社会产品旅博会特装展位国际标准展位国内外省精品展区消费新业态展区文旅装备展区文旅惠民展区企业互动展区网上展区防疫防控治安保卫市场交易新闻发布会前期宣传发动开幕式流程展览交易主题会议现场互动体验现场推介闭幕式展场布置运行监督展会主题内容设计区域划分工作方案拟定清洁卫生安全保卫办展报批节目创意嘉宾巡展展会的执行方案招商招展传播房车低空飞行游艇户外运动文旅装备制造创意策划专业人员布展观展新闻访谈参展人员接待宣传氛围展会名称宣传标语展馆的氛围营造宣传方案运用省内外及中央主流媒体全方位多维度大面积宣传前期充分预热宣传展中及时全面宣传后期延续持久宣传场内场外配合宣传展会的宣传推广现场管理撤展创意主题旅游装备乡村振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展示消防档期租用场租水电费管理费旅游活动研讨会设备原材料测试活动报道软件专用工具操作手册安装调试调试保险保修保养防野蛮装卸部件维修组装辅助材料移动启动监督中文技术文件产品目录图纸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服务指南检验验收运营操作人员进行培训新零件修补商务偏离表
金额
274.33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2/07/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954-20220614-333
预算金额280万元
招标公司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
招标联系人邱剑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正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先生0731-89913056
中标公司湖南宏宇会展服务有限公司274.33万元
中标联系人王桂垚18573126000
公告正文
2022湖南文化旅游产业博览会中标(成交)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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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2年7月12日 | |||||||||||||||||||||||||||||||||||||||||||
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的2022湖南文化旅游产业博览会公开招标采购项目于2022年07月06日结束,现将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 |||||||||||||||||||||||||||||||||||||||||||
一、采购项目名称、编号 | |||||||||||||||||||||||||||||||||||||||||||
采购项目名称:2022湖南文化旅游产业博览会 | |||||||||||||||||||||||||||||||||||||||||||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2022]001071号 | |||||||||||||||||||||||||||||||||||||||||||
代理机构名称:湖南正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采购项目编号:2954-20220614-333 | |||||||||||||||||||||||||||||||||||||||||||
预算金额:2,800,000.00 元 | |||||||||||||||||||||||||||||||||||||||||||
采购项目内容与数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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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供应商来源 | |||||||||||||||||||||||||||||||||||||||||||
邀请供应商的情况 | |||||||||||||||||||||||||||||||||||||||||||
1、供应商产生方式:(√)公告邀请 ( )供应商库抽取 ( )采购人、专家推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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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供应商投标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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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中标(成交)供应商及主要标的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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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 | |||||||||||||||||||||||||||||||||||||||||||
收费标准:参考原1980号文件标准的80%。 | |||||||||||||||||||||||||||||||||||||||||||
代理服务费总金额:23520 元 | |||||||||||||||||||||||||||||||||||||||||||
五、评审小组成员名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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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产生方式注明是随机抽取或自行选定;参与过程注明是确定供应商、谈判或全过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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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质疑 | |||||||||||||||||||||||||||||||||||||||||||
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如对此公告有异议的,请于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 |||||||||||||||||||||||||||||||||||||||||||
七、公告期限 |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
八、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
1、采购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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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采购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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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采购代理机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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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
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2022湖南文化旅游产业博览会项目招标文件 - 0615上网稿.rar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2022湖南文化旅游产业博览会项目招标文件 - 0615上网稿.rar
采购代理编号:ZXGP-2022GK01016政府采购编号:湘财采计[2020]001071号采购项目名称: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2022湖南文化旅游产业博览会项目服务类(综合评分法)公开招标文件(电子标)省本级政府采购
第二章投标须知7第一章投标邀请4目录2022年06月采购代理机构:湖南正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人:湖南文化和旅游厅
四、投标17三、投标文件12二、招标文件11一、总则10第二节投标须知10第一节投标须知前附表7
十、其他规定23九、政府采购政策21八、合同签订20七、询问与质疑20六、中标信息公布20五、开标,资格审查和评标18
第一节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27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分法)273.资格审查结果262.资格审查251.资格审查主体25第三章资格审查25
5.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314.投标文件的澄清303.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302.评标程序301.评标方法30第二节评标方法及标准30
11.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3210.无效投标和废标329.停止评标328.编写评标报告327.复核316.推荐中标候选人31
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42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42第五章采购需求39附页1评标方法及标准表36第四节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34第三节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33
二、投标人具备投标资格的证明文件(第一部分)56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55一、资格证明文件封面55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与要求53第三节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52第二节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45
附件4联合体协议63附件3投标人资格声明61附件2投标人基本情况59附件1-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58附件1授权委托书57三、投标人具备投标资格的证明文件(第二部分)57
五、投标函67第二部分商务文件66四、商务文件封面66附件5-2投标保函(格式)65附件5-1项目免交投标保证金承诺书64附件5投标保证金64
十一、商务偏离表71十、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与本项目相关的商务证明文件70九、按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的要求提供相关响应资料70八、商务要求响应70七、分项报价明细表69六、开标一览表68
12-5附表:本项目所投两型产品清单7612-4附表:本项目所投节能或环境标志产品7512-3监狱企业证明资料(不属于的无需提供)7412-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不属于的无需提供)7312-1中小企业声明函(不属于的无需提供)72十二、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材料72
十五、技术采购需求响应(一)81十四、货物说明一览表80第三部分技术文件79十三、技术文件封面7912-7分包协议或联合体协议7812-6附表:本项目所投监狱企业产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清单77
第一章投标邀请二十、代理服务费承诺书86十九、供应商需提供的其他资料85十八、技术偏离表84十七、按招标文件的技术★条款的要求提供相关响应资料83十六、技术采购需求响应(二)82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按包)3、采购代理编号:ZXGP-2022GK010162、政府采购编号:湘财采计[2020]001071号1、采购项目名称: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2022湖南文化旅游产业博览会项目一、采购项目名称、编号湖南文化和旅游厅的2022湖南文化旅游产业博览会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优先采购: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支持两型产品。□强制采购:政府采购实行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说明:应根据采购项目特点选择以下内容):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四、获取电子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方式6、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应当具备/。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无
(3)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事宜,须办理至少以下数字证书:①办理投标单位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②法人代表数字证书;③被授权委托人数字证书。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有关业务流程或电话咨询:0731-822100164006682666。(2)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www.hnsggzy.com/)均需使用数字证书登陆进行操作,尚未办理数字证书的供应商请及时登录网站查询、办理。注意:(1)“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页的下载中心模块(https://ggzy.hunan.gov.cn)”有投标人的注册以及操作流程说明、制作工具软件等相应操作手册。投标人使用电子投标遇到问题时,请及时向系统技术支持咨询,联系方式:4009980000。3、招标文件及修改、澄清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应在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平台(https://www.hnsggzy.com/)中进入"办事大厅"-"场地预约"再进入"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场交易系统"进行"填写信息"“下载文件”操作,逾期将不能获取文件。修改、澄清后的招标文件请投标人按以上方式登录网站自行下载,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投标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2、发布招标文件的网站:招标文件及修改、澄清文件均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和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www.hnsggzy.com/)、上发布。1、获取电子招标文件的时间:从(2022年06月15日)起至(2022年06月22日17时00分)截止。
1、本招标公告在指定的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公告发布及期限:3、开标地点: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平台(http://www.hnsggzy.com/)2、开标时间:2022年07月0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1、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2年07月0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开标地点
1、采购人信息八、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电话2、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七、疑问及质疑:2、在不同媒体发布的同一政府采购公告如有不一致的,以在指定的网站发布的为准。
(1)名称:湖南正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4)电话:0731-85286022(3)项目联系人:邱剑(2)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时代阳光大道238号(1)名称: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
1、保证金九、其它补充事宜(5)电话:0731-89913056(4)邮编:410001(3)联系人:李林葱、王小娟、龙亮梅(2)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一段319号绿地中心T2栋1108室
2、招标代理服务费(4)投标保证金咨询部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部。联系电话:0731-89665257(3)开户行:交通银行九峰支行(2)投标保证金账号:/(1)投标保证金账户名称: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项目是否收取投标保证金:否
财务电话:0731-89913056财务部联系人:丁女士财务部联系人、电话银行账号:1901007009200149030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长沙市韶山路支行开户名称:湖南正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第二节投标须知第一节投标须知前附表第二章投标须知联系电话:0731-896652533、系统技术支持联系方式
2.1采购人系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的采购人名称、联系人姓名和电话见【投标须知前附表】。2.定义1.2【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采购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投标人为非中小企业,其投标无效。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章第一节“投标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1.适用范围一、总则
3.2【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人除应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3.1投标人应当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2.5电子招标投标:是指电子招标投标参与各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评审专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用网络信息技术,使用CA数字证书(含电子签章、签名)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进行的招标投标活动。2.4投标人系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2.2采购代理机构系接受委托、代理采购项目、依法成立中介代理机构。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5.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4.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参与投标的相关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投标费用(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合同工作量比例;(l)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6.招标文件的构成二、招标文件5.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据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投标人一旦中标,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合同期限的要求。5.3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参加答疑会的费用由自己承担,现场考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自己负责。5.2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如不参加,其风险由其自行承担。5.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
第五章采购需求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第三章资格审查第二章投标须知第一章投标邀请6.1招标文件共七章,各章内容如下:
7.2偏离是指投标文件不响应或者不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分为实质性偏离和非实质性偏离。7.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7.偏离与实质性响应6.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或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第七章投标文件的组成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
9.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招标公告指定媒体上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公告。9.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8.1潜在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8.询问7.4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的非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为非实质性偏离。非实质性偏离的范围和幅度应当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否则投标无效。7.3除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外,招标文件中用“★”符号标明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对其中任何一条的偏离,为实质性偏离,其投标无效。
10.1除专用术语外,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投标人可以提交其它语言的资料,但应附有中文注释,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10.投标语言三、投标文件9.4通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请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澄清或者修改公告,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书面通知。9.3招标文件的提供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家的,可以顺延提供期限,并在指定媒体上发布修改公告。9.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以数据电文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将相应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一、资格证明文件封面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12.1投标文件由如下内容组成:12.投标文件的组成11.1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1.计量单位
附件3投标人资格声明附件2投标人基本情况1-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件1授权委托书三、投标人具备投标资格的证明文件(第二部分)二、投标人具备投标资格的证明文件(第一部分)
六、开标一览表五、投标函四、商务文件封面第二部分商务文件附件5投标保证金附件4联合体协议
十二、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材料包含:十一、商务偏离表十、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与本项目相关的商务证明文件九、按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的要求提供相关响应资料八、商务要求响应七、分项报价明细表
12-6附表:本项目所投价格小微企业产品、监狱企业产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清单12-5附表:本项目所投两型产品清单12-4附表:本项目所投节能或环境标志产品12-3、监狱企业证明材料12-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12-1中小企业声明函
十六、技术采购需求响应(二)十五、技术采购需求响应(一)十四、货物说明一览表十三、技术文件封面第三部分技术部分12-7附表:分包协议或联合体协议
13.投标报价12.2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投标人无论中标与否,其投标文件不予退还。二十、代理服务费承诺书十九、供应商需提供的其他资料十八、技术偏离表十七、按招标文件的技术★条款的要求提供相关响应资料
13.6投标总价不得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将视为无效投标。13.5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的,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分项报价明细表”“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等相关内容。13.4投标文件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和条件的投标,其投标无效。13.3投标人应在分项报价明细表中对每项内容给予详细分项报价。13.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也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其投标无效。采购项目预算、最高限价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3.1投标人应以招标文件规定的供货及服务要求、责任范围和合同条件为基础,按第七章“投标文件的组成”的有关规定进行报价。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要求的全部内容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规费、保险费(如果有)等,采购人将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
(2)投标人资格声明(格式)(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投标人为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投标人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14.1除【投标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14.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13.8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3.7投标人对每种货物及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不接受选择性报价,否则,在评标时将视为无效投标。(接受备选方案时除外。)
15.2上述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表、数据、证书等资料。15.1投标人应当提交其拟供的合同项下服务及其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5.投标服务及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14.3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均应为有效文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章,并按招标文件规定签章。14.2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除应提交联合协议(格式)外,参加联合体的各方均应提交上款资格证明材料。(3)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原件。具体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7.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证金。17.投标保证金16.2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16.1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当不少于【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其投标无效。16.投标有效期15.3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要求的其它文件。
(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17.1.5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上交国库:17.1.4使用信用星级代替投标保证金要求如下:鼓励中小企业在金融机构通过电子增信取得信用星级,供应商的信用星级在有效期内可替代投标(谈判)保证金并可重复使用。其中:预算金额不高于公开招标限额标准的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取得1星信用,电子增信不低于3万元;预算金额不高于1000万元的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取得信用2星信用,电子增信不低于10万元;预算金额1000万元以上的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取得信用3星信用,电子增信不低于30万元;供应商还可按预算金额2%办理单个项目的电子增信。17.1.3投标保证金退还情况查询,请登录“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网址:https://ggzy.hunan.gov.cn/,点击首页左侧“投标保证金退还情况查询”图标进入查询界面。17.1.2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办理:17.1.1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8.3不符合招标文件中有关分包规定的,其投标无效。18.2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承担主体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18.1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且分包承担主体不得再次分包。18.分包17.2本项目无需提交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但投标人提交免交投标保证金承诺书的,否则视为投标无效。(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19.6电子招投标文件具有法律效力,若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其内容影响中标结果时,所导致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9.5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使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认可的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进行签章。19.3投标人应注意压缩电子文件,上传的有关扫描件的大小和清晰度、格式等应该能够在电脑上被阅读、识别和判断。若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的是部分证明材料或提供不清晰的扫描件复印件,无法阅读、识别和判断的,所导致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9.2投标人应按照电子招标文件格式及投标工具编制投标文件,否则,由于投标人的编制、格式、上传位置等失误所导致的后果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9.1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制作需要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上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下载”软件。19.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和签署
21.电子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0.3如遇系统提示“上传未成功”,投标人应及时重新提交文件或与系统技术支持联系。由于投标人对电子投标操作不熟悉或自身电脑、网络等原因导致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提交投标文件的,所导致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0.2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纸质、电子、传真等所有形式的投标文件。20.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和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并通过数字证书进行加密后,在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交易平台的对应项目。未按要求加密或逾期上传提交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无法接受,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20.电子投标文件的加密和提交四、投标
(2)投标人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1)投标人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投标人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22.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投标人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22.串通投标行为21.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布了修改、澄清文件的,投标人应按照修改、澄清后的招标文件要求重新编制投标文件并上传至交易平台。21.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撤回已上传的投标文件,也可以撤回并修改后再重新上传。
22.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7)投标人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投标人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或者排斥其他投标人的其他串通行为。(6)投标人之间商定部分投标人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5)投标人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投标人中标;(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3)投标人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签章;(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3.2.2开标时间,由采购代理机构在线上公布上传文件的投标人信息;23.2.1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提前登录网上开标系统;23.2开标程序。采购代理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内,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23.1投标人可通过网上开标系统参加开标会;23.开标五、开标,资格审查和评标
(1)投标人未按要求配置开标所需的软硬件设备,导致解密失败的;23.7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23.2.6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人代表当场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规定及时处理。23.2.5开标结果系统自动默认,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公布信息有疑义,以及认为代理机构或相关工作人员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第一款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提出询问或者申请回避。23.2.4唱标:以《开标一览表》为准,未提供的按无效投标处理。在线生成的《开标记录表》所有有效投标人可以在线即时查看、下载。23.2.3投标人根据发出投标文件解密指令提示后在规定时间内使用加密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进行投标文件解密。投标文件在规定解密时限内未解密或解密失败,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开标继续进行。
24.资格审查23.4如因网上开标系统出现系统故障,导致开标解密无法完成的,由采购代理机构酌情延长解密时间。(5)其他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解密失效的情形。(4)解密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3)解密锁发生故障、失效、错误等,导致解密失败的;(2)投标人电脑故障或无法上网,导致解密失败的;
(1)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投标人的董事、监事,或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25.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25.1评标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25.评标委员会24.2资格审查结束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资格审查结果告知评标委员会。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不进入评标;经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少于3家的,不得评标。24.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依法按照第三章“资格审查”规定进行资格审查。
(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25.3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3)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2)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27.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27.中标通知书与中标信息公布六、中标信息公布26.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规定的评标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26.评标(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
28.2投标人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28.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七、询问与质疑27.4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27.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采购人确定中标供应商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招标公告指定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招标文件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7.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29.1采购人应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中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9.签订合同八、合同签订28.5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期限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规定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28.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规定进行质疑答复。28.3投标人提出质疑的,应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规定制作、签署、送达。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30.1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的,中标人应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交。联合体中标的,履约担保由联合体各方或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30.履约担保29.5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29.4中标合同将在招标公告指定媒体上公告,但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29.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29.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2.1优先采购:32.政府采购政策九、政府采购政策31.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或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3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数量的变更30.2中标人没有按照本章第30.1款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
32.3.1.1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投标价格按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一节有关规定给予一定比例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2.3价格评审优惠:(1)纳入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实施政府强制采购的(品目清单标注符号产品),投标人投标产品应当取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其投标无效。32.2强制采购:(2)纳入湖南省财政厅等有关部门发布的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的,实施政府优先采购,评审时按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一节有关规定给予一定比例的价格折扣或者加分。(1)纳入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实施政府优先采购的,评审时按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一节有关规定给予一定比例的价格折扣或者加分;
32.4政府采购政策交叉与叠加32.3.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32.3.1.5价格扣除比列或者价格分加分比列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32.3.1.4招标文件允许联合体投标或分包的①以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②对于联合体或者大中型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投标价格按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一节有关规定给予一定比例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扣除优惠政策。32.3.1.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有货物采购时按承接的服务企业享受中小企业政策优惠。32.3.1.2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2)两型产品:提供《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招标文件指定批的文件首页和投标产品所在页(截图)。(1)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32.5投标人符合本章第32.1款、第32.2款、第32.3款规定的,应提供相关证明资料。(3)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评审优惠可以与同时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及“两型产品”中的一项优先采购优惠累加计算。(2)投标人同时符合小型、微型企业及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要求的,评审时只有一种类型享受价格评审优惠政策;(1)投标产品取得两个及以上优先采购产品认证的,评审时只有其中一项产品能享受优先采购优惠(投标人自行选择,并在投标文件中并填报相关信息及数据。
33.招标不足3家处理十、其他规定32.7投标人有融资、担保需求的,可登陆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银行、担保机构业务。(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4)监狱企业:按《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3)中小企业:按财政部、工信部联合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投标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附后),允许分包或联合体投标的还需提供分包协议或联合体协议。
34.1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的,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代理服务费承诺书。34.代理服务费33.2属上款第(2)项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出具的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的论证意见。(2)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1)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33.1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4)病毒发作或受到外来病毒的攻击;(3)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2)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1)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35.1电子开标、评标如出现下列情形,导致系统短时间内无法恢复正常运行,影响到招投标活动无法继续开展时,按交易中心应急预案措施执行:35.电子招投标的应急措施
(3)对已在评标的项目,评标委员会酌情延期进行评审,待系统恢复后再进行评审工作。(2)项目延期开标,待系统恢复后再进行开标活动;(1)酌情延长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以保障招投标活动的继续实施;35.2出现上述情况之一时,经交易中心确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选择采取如下措施,投标人不得对此持有异议。(6)电力中断等其他特殊情况。(5)网络故障,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
2.1资格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项目免交投标保证金承诺书、投标报价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2.资格审查1.1资格审查主体: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1.资格审查主体第三章资格审查36.招标文件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5)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4)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没有提交投标项目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不收取保证金的递交项目免收保证金承诺书;收取保证金递交招标文件缴纳保证金方式的证明材料)。(3)投标文件的资格证明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电子签名、盖章的;(2)联合体投标未提交联合体协议书,或未提交联合体各方资格证明文件的;(1)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或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2.2在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其投标无效:
2.3.5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投标人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查询结果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2.3.4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3.3不良信用记录是指: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无效,其中,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按处罚结果执行。2.3.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结束后资格审查时,还应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2.3.2、查询网站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湖南信用网(www.hncredit.gov.cn)和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2.3信用记录。(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的。
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分法)3.2资格审查结束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将资格审查结果告知评标委员会。3.1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3.资格审查结果
2.1评标程序分为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澄清有关问题、比较和评价、推荐中标候选人。2.评标程序1.2本采购项目评标方法见本章第一节“评标规范前附表”(以下简称【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1.1综合评分法,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1.评标方法第二节评标方法及标准
4.2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4.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数据电文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4.投标文件的澄清3.2符合性审查合格投标人少于3家的,应予废标。3.1资格审查结束后,评标委员会依法按照本章第三节“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规定进行投标文件符合性。3.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
4.4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数据电文形式,并加盖电子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电子签名,并按评标委员会的通知要求递交至交易平台。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3投标文件报价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由投标人代表电子签名或者加盖单位电子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1)价格评审优惠:按【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及第二章“投标须知”的相关规定给予一定的价格折扣。5.2政府采购政策:5.1评标委员会依法按照本章第三节“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规定,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5.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4.6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投标无效处理。4.5有效的澄清材料,是投标文件的补充材料,成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7.1汇总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当进行复核,特别要对拟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投标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进行重点复核。7.复核6.1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按【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6.推荐中标候选人(3)计算方法:多处获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计算方法按【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及第二章“投标须知”的相关规定计算。(2)优先采购:评审时按【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及第二章“投标须知”的相关规定给予价格折扣或者加分。
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7.2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
9.1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9.停止评标8.3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本节7.2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8.2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8.1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电子签名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8.编写评标报告
(2)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第一至五项情形的;(1)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的;11.1评标委员会或者其成员存在下列情形导致评标结果无效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但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的除外:11.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10.1按【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10.无效投标和废标
1.1评标委员会应对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1.符合性审查第三节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11.2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原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重新组建的评标委员会。(4)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规定的违法行为的。(3)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独立评标受到非法干预的;
(1)投标文件中商务技术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2.1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符合性审查不合格,投标无效:2.投标无效1.2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数量不足3家的,不得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2)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1)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
2.2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不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的。(5)不符合本节第1.1款规定符合性审查标准的;(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3)投标有效期不足的;(2)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离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2.1如果有算术错误,投标报价将按本章第二节第4.2款、第4.3款规定进行算术修正。2.投标报价的算术修正及政府采购政策调整1.2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不得进入比较与评价。1.1评标因素:评审因素的设定应当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相关,包括投标报价、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但不包括第一章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本采购项目的评标因素和标准见本章本节附页1“评标方法及标准表”。1.综合评分法第四节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
4.技术、商务等评分项响应评价及政府采购政策加分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修正或调整/投标报价修正或调整)×报价权重分3.1投标报价评价: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报价权重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3.投标报价评价2.3按本章本节第2.1款、第2.2款规定,以修正或调整后的价格确定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和评标基准价,用于投标报价评价。2.2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价格评审优惠)的,按第二章“投标须知”及本章第二节第5.3(1)项的相关规定进行价格调整。
5.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评标总得分=A投标报价得分+A技术项得分+A商务项得分+A优先采购加分5.1评标总得分为投标报价、技术、商务等评分项得分(含优先采购政策加分)之和。5.评标总得分4.2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优先采购)的,按第二章、本章第二节第5.3(2)项以及本节附页1“评标方法及标准表”的相关规定进行技术、价格、商务项得分(加分)计算。4.1技术、商务等评分项响应评分。按本章本节附页1“评标方法及标准表”规定的评标因素和标准,对技术、商务等评分项计算得分。
评标方法及标准附页1评标方法及标准表6.2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按本章第二节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6.1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6.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方法5.3评标时,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独立对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评分,然后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每个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
二、采购内容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2022湖南文化旅游产业博览会项目一、项目名称第五章采购需求
(三)展会主题坚持“专业化、市场化、品牌化”的办展思路,遵循“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原则,倡导创新办展、科技办展、勤俭办展、集约办展理念。突出文旅融合主题、优化参展市场体系、丰富参展要素内容、创新展示交流形式。贯彻新理念、运用新技术、展示消费新业态、推介消费新场景,提高办展水平,增强展会实效(二)办展思路2022湖南文化旅游产业博览会(一)展会名称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的若干措施>》(湘政办发〔2021〕6号)文件精神,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建设文化强省和打造世界知名旅游目的地重大战略决策部署,预热首届全省旅游发展大会,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决定主办2022湖南文化旅游产业博览会(以下简称“旅博会”),有效促进文旅产业在扩大内需、拉动消费、助力乡村振兴的作用,以优异成绩喜迎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2.承办单位:本项目中标人1.主办单位: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五)组织机构待定,由承办方提出建议后报主办方确定(四)时间地点热土湖湘美好共享(暂定)
1.参展范围主要包括:国内外文化旅游主管机构、旅游目的地城市(特色小镇)、旅游景区、旅游饭店、旅游餐饮、旅行社、旅游规划设计机构、文化旅游装备企业、文博文创企业、旅游演艺机构、文创单位、旅游商品企业、智慧文旅企业、航空公司、旅游渠道商、旅游传媒机构、金融机构及相关协会、商会等。(七)展会内容本届“旅博会”展览总面积要求达到3万平方米,其中,特装展位100个、国际标准展位200个。设置湖南省形象展区、国内外省精品展区、消费新业态展区、文旅装备展区、文旅惠民展区、企业互动展区、网上展区等主题展区。(六)展会规模4.执行机构:成立2022湖南文化旅游产业博览会组委会,负责本届旅博会的组织、指挥、协调、保障等工作。3.合作单位:相关文旅机构、媒体
主办方负责确定展会实施方案和举办地、举办时间,指导中标承办单位组织展会相关工作,负责邀请外省市、国际旅游组织和文旅部领导、省领导等。负责发动全省文化和旅游系统相关单位、社会组织等机构参展参会。指导防疫、安保等协调保障工作。本届旅博会由主办方和中标单位协同完成,职责分工如下:(九)职责分工按照展会主题组织邀请展商参展,确保按照展会规模完成展商招徕,确保参展商数量和参展水平、质量。招商由中标承办方负责组织,招商要突出文旅融合主题,聚焦促进文旅消费和市场交易,扩大招揽文化旅游全产业链企业及国际文化旅游专业机构参展,参展单位入场率需达到预设展位面积的95%以上。(八)招商工作2.相关活动包括:新闻发布会、前期宣传发动、开幕式、展览交易、主题会议、现场互动体验活动、现场推介、闭幕式等。
(二)展馆的布置及运行管理包括展会主题及内容设计、区域划分、工作方案拟定、卫生和安全、防疫等应急预案编制、办展报批等,并根据主办方要求筹划开幕式流程(节目创意、嘉宾巡展等流程时间精确到分钟)。(一)编制展会的执行方案要求投标人具有较强办展、招展、策划以及传播能力,并具有与文化旅游产业相关的办展经验,熟悉房车、低空飞行、游艇、户外运动等文旅装备制造情况,能承诺招募到30个以上的国内外知名大型旅游装备企业参展,具备较强的开(闭)幕式创新、创意策划能力。标书应包含如下具体内容:三、采购要求中标单位负责编制展会实施方案,组织数量充足的专业人员,搞好招展、布展、观展、开幕式、闭幕式、新闻访谈、现场推介、展会宣传等工作。负责提供展会和相关活动场地,组织展会接待保障工作,确保展会期间的安全保卫、防疫工作不出任何纰漏,并按照主办方要求做好展会期间的其他工作。
(五)组织配套活动展馆整体宣传氛围设计布置营造,展馆内外要有明显的宣传氛围,有醒目的展会名称和展会主题宣传标语。(四)展馆的氛围营造制定详细的宣传方案,要运用省内外及中央主流媒体,全方位多维度大面积宣传,提供前期充分预热宣传(包括组织新闻发布会)、展中及时全面宣传、后期延续持久宣传和场内场外配合宣传方式等思路。承诺并落实组织专业买家和公众参观、洽谈、采购。(三)展会的宣传推广根据要求科学组织布展、展览和现场管理,特别是展会展位划分、展场布置、布展撤展等。提供但不仅限于以下方案:按照预热全省首届旅游发展大会要求,提供符合湖南特色的创意主题。按照“创新、特色、精致、节俭”的办展原则,提供布展设计、招商招展等方案,突出文化和旅游装备展览区招展方案。提供全要素展示文化旅游产业相关成果,着重聚焦促进文化旅游产业消费和交易的工作方案。提供凸显文化旅游助推乡村振兴及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展示方案。搞好布展和展会期间的现场管理、清洁卫生、展会治安保卫和现场防疫防控、消防等工作方案。提供展馆的档期和展馆的租用具体事项,承担场租、水电费、管理费等费用。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按主办方指定的期限内完成各项服务工作,直至本次展会全部实施完成。(一)服务期限四、服务期限及验收承诺按照主办方要求提供部分免费展位,提供相关旅游活动、研讨会场地,并完成主办方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六)有关工作提供与文化旅游领域相关的配套活动建议。
(一)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实施,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以及测试通过验收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五、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由采购人按照合同进行验收,如中标人未能在采购人指定的期限内按合同和既定方案要求完成服务工作,采购人有权即时中止合作、从任何待付款项中予以扣除并追究违约责任,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中标单位全部承担。(三)验收主办方指定地点(二)服务地点
注:对于上述项目采购需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响应,作出相应承诺。2.付款方式:政府采购合同签定后15个工作日支付50%的预付款,项目完成(无投诉、无举报、无不良影响)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并提供项目总结报告后支付50%的余款。1.付款人: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通过国库集中支付)。(四)结算方法(三)中标人应保证作品无版权问题,如出现版权争议或其他问题,由中标人自行解决;(二)本项目为政府指导型展会,活动经费采取政府补贴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方式筹集,该展会由主办方通过财政资金支持280万元,主要用于湖南主馆搭建(设计方案报主办方批准,搭建经费不低于80万元)及展会的设计费、劳务费、参展人员接待、宣传推广、活动报道、疫情防控等。资金缺口由中标人经采购人书面同意后通过合理合法的市场化运作筹集,如市场化运行不理想,资金缺口由中标单位自行解决,确保本项目如期完成。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供应商(全称):(乙方)采购人(全称):(甲方)采购合同编号: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
2.合同金额(4)项目负责人:。(3)项目内容:(2)采购计划编号:(1)采购项目名称:1.项目信息
起始日期:年月日,完成日期:年月日。总日历天数:天。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3)合同价格形式:。(2)具体标的见附件。大写:(1)合同金额小写: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2、预付款根据采购文件的约定,在合同签订前提交不超过合同金额10%的履约担保。1、。4.付款:方式:地点:
(2)本合同协议书(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6.组成合同的文件□提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8)其他合同文件。(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4)投标文件(3)中标通知书
合同订立地点: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本合同一式份,采购人执份,供应商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8.合同份数本合同自生效。7.合同生效
开户银行:传真:传真:电话:电话: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2)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而取得中标结果,并向采购人提供货物、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程序向供应商购买货物、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采购的甲方名称、地址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1.1合同当事人1.定义第二节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帐号:
(5)“合同条款”系指本合同条款。(4)“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提供的技术、管理和其它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和质量保证、运输、保险、检验、现场准备、安装、集成、调试、培训、维修、技术支持等以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技术资料和材料。(2)“合同价”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1)“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中载明的甲乙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3.1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中标结果一致。3.合同标的及金额2.2合同内容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而确定。2.1本合同条款适用于没有被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条款所取代的范围。2.合同的适用范围(6)“项目现场”系指本合同项下货物安装、运行的现场,其名称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6.货物的验收5.2乙方提供服务的应当在甲方指定的地点完成服务项目。5.1乙方应当在甲方确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履行合同,具体的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5.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4.1具体合同价款见本合同第3.1条。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它任何费用。4.合同价款
6.6大型或者复杂的货物采购项目,甲方可以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并由其出具验收报告单。6.5甲方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应当收取发票并在《交货验收单》上签署验收意见及加盖单位印章。6.4甲方在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或安装、调试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接收、验收或拒绝接收、验收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损失。6.3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6.2货物的表面瑕疵,甲方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有异议的应在安装调试后十个工作日内提出。6.1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后应当及时组织验收。
8.1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第5.1条规定的交货地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括在合同总价中。8.运输和保险7.2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质量证书和保修保养证书。7.1乙方所出售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由于包装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的损坏、丢失由乙方负责。7.货物包装要求6.7乙方提供的进口产品,乙方应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另有约定的除外)。
(3)乙方所出售的服务和货物还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本合同下交付的服务和货物应符合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9.1质量标准9.质量标准和保证8.2乙方应向保险公司投保以甲方为受益人的发运合同货物发票金额的110%运输一切险。
(5)在服务期内或货物的质量保证期内,如果服务或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服务或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5.1条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4)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3)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2)乙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或者没有因乙方的行为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在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后不少于【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或乙方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能按国家或行业标准以及招标文件要求。9.2保证
11.知识产权保护10.3如甲方使用该服务和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10.2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服务和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10.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服务和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10.权利瑕疵担保(6)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13.合同价款支付12.1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双方均有保密义务。12.保密义务11.3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产品,甲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11.2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11.1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14.乙方应提供的服务13.5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规定。13.4支付合同价款时,一律不向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办理付款手续。开户行和账号以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为准,如果乙方要求变更,则乙方必须提供加盖了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的证明文件,报经甲方审查同意。13.3合同价款构成中应当由甲方自行支付的部分,甲方应当在服务和货物验收合格后十五个工作内支付。13.2合同价款构成中应当由财政支付的部分,甲方应当在服务和货物验收合格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国库管理部门申请支付,经国库管理部门审核后直接支付给乙方。13.1验收合格后,乙方出具正规发票给甲方,凭甲方开具的《政府采购合同验收报告单》办理合同价款结算手续。
(3)在合同各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14.2.1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14.2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这些文件应包装好随同货物一起发运。14.1乙方应向甲方按招标文件要求及国家或行业服务标准提供服务。
(1)如果乙方提供的服务或货物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而甲方在合同条款第9条或合同的其他条款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根据法定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了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15.1质量瑕疵的补救措施和索赔15.违约责任14.3乙方提供的服务的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由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4)在制造商或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迟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15.2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质量担保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服务内容要求或货物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②根据服务或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①乙方同意解除服务或货物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16.3除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更。16.2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有权在合同价款百分之十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并就此与乙方签订补充合同,乙方不得拒绝。16.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可就合同履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协商进行变更。协商一致后,双方应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16.合同的变更(3)如果乙方迟提供服务,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服务,乙方应对购买服务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经甲方同意,乙方可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2)除本合同第20条规定情况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日按一周计算)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以终止合同。
(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17.2合同的终止(2)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或财政部门责令中止的,应当中止合同的履行。(1)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采购计划调整,甲方可以要求中止履行,待计划确定后继续履行;17.1合同的中止17.合同中止与终止
18.1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转包。18.合同转让和分包(5)如果合同的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的履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予以相应补偿。(4)如果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3)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告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2)乙方未能依照本合同约定条件履行合同,已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20.解决争议的方法19.3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三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19.2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19.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事件。19.不可抗力18.2乙方未在投标文件中说明,不得将合同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
21.法律适用20.3如仲裁或诉讼事项不影响合同其它部分的履行,则在仲裁或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的部分外,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向甲方所在地仲裁机构提起仲裁;20.2调解不成可以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中规定下列方式之一提起仲裁或诉讼:20.1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后十日内仍不能解决,可以向财政部门提请调解。
23.1合同未尽事项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3.合同未尽事项22.2通知以送到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22.1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22.通知21.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如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不一致的,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修改本合同。
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与要求本节内容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第三节主要商务要求所列表格内容。第三节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4.1本合同在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24.合同生效
附件1授权委托书三、投标人具备投标资格的证明文件(第二部分)二、投标人具备投标资格的证明文件(第一部分)一、资格证明文件封面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目录
第二部分商务文件附件5投标保证金附件4联合体协议附件3投标人资格声明附件2投标人基本情况1-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九、按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的要求提供相关响应资料八、商务要求响应七、分项报价明细表六、开标一览表五、投标函四、商务文件封面
12-3监狱企业证明材料12-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12-1中小企业声明函十二、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材料包含:十一、商务偏离表十、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与本项目相关的商务证明文件
十三、技术文件封面第三部分技术部分12-7附表:分包协议或联合体协议12-6附表:本项目所投价格小微企业产品、监狱企业产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清单12-5附表:本项目所投两型产品清单12-4附表:本项目所投节能或环境标志产品
十九、供应商需提供的其他资料十八、技术偏离表十七、按招标文件的技术★条款的要求提供相关响应资料十六、技术采购需求响应(二)十五、技术采购需求响应(一)十四、货物说明一览表
采购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一、资格证明文件封面二十、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三条“投标人资格要求”、第二章第一节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包括基本资格条件的营业执照、特定资格条件的证明和其他证明等资料。二、投标人具备投标资格的证明文件(第一部分)_________年月日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编号:________________政府采购编号: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委托期限:。本人(姓名、职务)系___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补正、修改、撤回、提交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代理机构编号)资格审查文件和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授权委托书附件1授权委托书三、投标人具备投标资格的证明文件(第二部分)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见附件1-1)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件1-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年月日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投标人名称(单位电子签章):
经营范围:主营:;兼营:经营期限:成立时间:年月日注册地址:注册号:投标人名称:
特此证明。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投标人基本情况附件2投标人基本情况年月日投标人名称(单位电子签章):
(3)注册号码:(2)成立或注册日期:;传真/电话号码:邮政编码:地址:(1)投标人名称:1.名称及概况:
④流动负债:③长期负债:②流动资产:①固定资产:(5)近期资产负债表(到年月日止)(4)实收资本:
4.近年该货物主要销售客户的名称地址(可另附页):3.近年营业额:2.经营范围:(6)法定代表人姓名:⑤净值:
采购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6,近年类似项目业绩(可另附页):5.同意为投标人制造货物的制造商名称、地址(非制造商填写)(2)(用户名称和地址)(销售项目名称)(1)(用户名称和地址)(销售项目名称)
9.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年检合格(自然人为投标人时,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8.其他情况:组织机构、技术力量、制造商体系认证情况等7.开立基本帐户银行的名称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提供注册地人民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合同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兹声明上述数据和资料是真实、正确的,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
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资格声明附件3投标人资格声明日期:年月日投标人名称(单位电子签章):
五、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四、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三、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二、我单位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全称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招标文件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
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八、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无,填写“无”):七、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六、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3、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十、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九、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
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联合体协议附件4联合体协议日期:年月日投标人名称(单位电子签章):注:第三条“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无本资格声明第十条情形。
五、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______________。按照本条上述分工,联合体各成员的协议合同金额占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比例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四.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参加投标,履行中标义务和中标后的合同,并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三、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项目投标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投标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二、_____________________(某成员单位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合体名称)牵头人。一、联合体基本信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各方公司名称、地址、注册资金、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姓名)经研究,我们决定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采购代理编号:______________)项目的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成员1名称(盖单位电子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电子章):七、本协议书一式___份,联合体成员和采购人各执一份。六、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2、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修改“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影响本协议书第五条的,应同时修改本协议书第五条。否则,评审时价格评审优惠不予以考虑。注:1、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成员2名称(盖单位电子章):
致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代理机构):项目免交投标保证金承诺书附件5-1项目免交投标保证金承诺书(适用于前附表要求免交投标保证金的项目)(一)项目免交投标保证金承诺书附件5投标保证金
(五)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四)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三)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响应)文件的;(二)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成交项目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一)中标、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因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我公司承诺,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愿意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并接受财政部门的相关处罚。
(二)收取投标保证金项目备注:如本项目免收取保证金,请供应商提供此表,否则视为不响应。日期:年月日投标人名称(单位电子签章):特此承诺!(六)法律法规或者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采购人名称):(金融机构、担保机构保函)投标保函(格式)附件5-2投标保函(格式)包括:付款凭证复印件,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原件或电子增信信用星级截图或证明材料(投标文件中放复印件)等。应提供以下资料:
邮政编码:地址: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担保人名称:(盖单位章)本保函在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通知应在投标有效期内送达我方。鉴于(投标人名称)(以下称“投标人”)于年月日参加(项目名称)政府采购招标(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代理编号:)的投标,(担保人名称,以下简称“我方”)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保证:若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或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以及发生招标文件明确规定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其他情形,我方承担保证责任。收到你方书面通知后,我方在7日内向你方无条件支付人民币(大写)。
第二部分商务文件投标文件政府采购四、商务文件封面年月日电话:
委托代理编号:________________政府采购编号:________________采购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
1、投标资格证明文件;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的投标邀请(政府采购编号:,委托代理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并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内容完整、真实,合法、有效。致:(采购代理机构):五、投标函年月日
3、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2、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1、投标人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报价,见《开标一览表》。在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3、技术文件:货物说明一览表、技术规格响应/偏离表、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2、商务文件:投标函、开标一览表、分项价格表、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
电话:传真:地址:邮编:7、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6、同意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5、投标人资格声明(见附件)。4、本投标有效期为自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个日历日。在投标有效期内我方同意遵守本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投标文件对我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政府采购计划号:六、开标一览表2、供应商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承诺与声明从单位成立始至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止(后同)备注:1、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投标函的任何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日期:年月日投标人名称(单位电子签章):
2、投标人提交两份及以上投标报价不同的“开标一览表”,且未书面说明哪个有效或以哪个为准的,其投标无效。1、本表须按包填写,一个“包号”一份。备注:包号:包名称:委托代理编号:项目名称:
七、分项报价明细表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电子签章):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电子章):4、“其他内容”为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填写的其他内容(如有要求的话)。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的,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分项报价明细表”和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等相关内容。
3、不得填写“免费”或“赠与”,也不得进行“零”报价,否则投标无效。2、本表应对应“开标一览表”,按包填写。投标人如果不提供分项报价明细表,其投标无效。备注:1、服务内容分项报价,若服务项目不含货物时规格型号、品牌/产地可以不填。包号:包名称:采购代理编号:项目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