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华石鼓园景区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EPC总承包
金额
-
项目地址
陕西省
发布时间
2023/05/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lhzbsg2023070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宝鸡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冯工0917-3262129
招标代理机构凌辉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杨玉宁18729785596
标书截止时间2023/05/31
投标截止时间2023/06/06
公告正文
中华石鼓园景区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EPC总承包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编号:LHZBSG2023070)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宝鸡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中华石鼓园景区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EPC总承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申请政府专项债券及建设单位自筹,招标人为宝鸡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新建1座建筑面积为110000㎡的地下2层框架剪力墙结构停车场(提供车位数4000个,含人防面积20000㎡),提升改造周边停车位,并设置充电桩,景区周边路灯智能化改造140套,100㎡景区立柱式LED广告牌2套、200㎡景区周边立柱式LED广告牌1套,景区标识系统、环卫设施、休息设施、供水线路、排水系统等基础设施的提升改造。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华石鼓园景区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中华石鼓园景区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申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申请人须具备下列资质:①设计资质:申请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②施工资质:申请人须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负责人:①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无在建项目(提供网上查询截图);
②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③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项目(提供网上查询截图)。
④申请人、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须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发布平台”或“陕西省勘察设计行业管理信息发布平台”录入信息,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须提供近一年(2022年5月-2023年5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养老保险缴纳必须是本企业缴纳,提供社保中心出具含有企业名称的社保证明或有网址或网络验证的查询截图)。
4、业绩要求:申请人近五年(2018年5月至今)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工程总承包(EPC)业绩(或一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及一项类似项目施工总承包业绩),以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为准。
5、财务要求∶申请人近三年(2020-2022年度) 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经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6、信誉要求∶申请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近三年(2020年5月至今)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查截图加盖申请人公章);
7、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放弃的单位,将被拉入黑名单,并按照招标人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处理。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5月25日09时00分到 2023年05月31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者,请于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时间内,登录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113.200.250.17:8009/Share/Main/Index)按规定上传相关资料。上传成功后,由委托人携带网上报名成功截图、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在代理公司(宝鸡市金台区宝虢路8号院2幢三迪金融中心1304室)核查并领取资格预审文件纸质版,并在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资审文件PDF、资审标准格式 ZSQDB)。
五、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6月06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交易平台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资格预审开始时间及地点
资格预审开始时间:2023年06月06日09时00分
资格预审地点: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 (具体开标室以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大厅公示信息为准)
评审办法:有限数量制
七、其他
1、本次招标公告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共同发布;
2、在资格预审前将对申请人所提供资料进行核实,如有虚假伪造,取消本次投标资格;
3、申请人须在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bjjy.jjrj.com.cn:8009/Share/Main/Index)中登记企业信息,使用数字认证 CA 锁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电子版(资审文件 PDF、资审标准格式 ZSQDB)。申请人应使用电子投标工具制作,并在规定时间上传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逾期上传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时,应由联合体牵头人领取资格预审文件,牵头人必须为施工总承包单位,且必须出具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二家(包含二家)。联合体投标的,其成员不得再单独或组成别的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
附件: 联合体协议书
(甲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 (乙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
1、(甲公司名称)为联合体牵头方;
(乙公司名称)为联合体成员;
2、双方均有义务提供足够且真实的资料,以满足招标人对投标资格的要求;
3、联合体的投标文件、招标人的招标文件、联合体与招标人签订的合同均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4、因联合体的一方或双方没有履行自己的义务,造成联合体在履行与招标人的合同时违约或联合体与招标人的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直接责任方、联合体的另一方承担连带责任;
5、联合体内部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1) 联合体由牵头方负责与业主联系;
(2) 投标工作由联合体牵头方负责,由双方组成的投标小组具体实施;联合体牵头方在投标文件中所有承诺均代表了联合体所有成员。
(3) 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切实执行一切合同文件,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同时按照内部职责的划分,承担自身所负的责任和风险,在法律上承担连带责任。
(4) 如中标,联合体内部将遵守以下规定:
a.联合体牵头方和业主签订项目合同,并就中标项目向业主负责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b.联合体牵头方代表联合体成员承担责任和接收业主的指令、指示和通知, 并且在整个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全部事宜 (包括工程价款的支付) 均由联合体牵头方负责;联合体内部的资金结算、拨付由联合体内部协议确定,与招标人无关。
c.联合体分工原则:联合体牵头方负责本工程招标范围内的项目报建及各种 手续办理、施工管理、竣工验收,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内 容,负责协调联合体内部事宜。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工程招标文件要求规定的各项工作。
(5) 联合体各方权利义务:
①甲公司权利义务:负责本标段招标项目招投标和合同签订、报建手续办理、施工及设备采购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并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②乙公司权利义务:负责承担设计任务,按国家规定技术规范、标准、规程的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负责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合同实施阶段积极配合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6) 投标工作和联合体在中标后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由联合体内部按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分摊,自行协商。
6、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如中标后,联合体内部另有协议的,联合体牵头方应将协议书送交业主,协议书约定不得增加业主义务。未将协议书送交业主的,联合体内部事项以本协议书约定为准。
7、在实施过程中,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8、本协议书一式四份,送业主一份,获取招标文件时递交一份,联合体成员各一份。
甲公司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及盖章)
乙公司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及盖章)
年 月 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宝鸡市建设工程造价服务中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宝鸡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虢十路3号盛世广场22号楼投资大厦
联系人:冯工
电话:0917-326212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凌辉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未央区太华北路甲字88号大明宫中央广场1幢1单元22层12201、12202号房
联系人:杨玉宁
电 话:18729785596
电子邮件:lhbj3667177@163.com
(招标编号:LHZBSG2023070)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宝鸡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中华石鼓园景区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EPC总承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申请政府专项债券及建设单位自筹,招标人为宝鸡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新建1座建筑面积为110000㎡的地下2层框架剪力墙结构停车场(提供车位数4000个,含人防面积20000㎡),提升改造周边停车位,并设置充电桩,景区周边路灯智能化改造140套,100㎡景区立柱式LED广告牌2套、200㎡景区周边立柱式LED广告牌1套,景区标识系统、环卫设施、休息设施、供水线路、排水系统等基础设施的提升改造。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华石鼓园景区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中华石鼓园景区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申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申请人须具备下列资质:①设计资质:申请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②施工资质:申请人须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负责人:①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无在建项目(提供网上查询截图);
②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③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项目(提供网上查询截图)。
④申请人、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须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发布平台”或“陕西省勘察设计行业管理信息发布平台”录入信息,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须提供近一年(2022年5月-2023年5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养老保险缴纳必须是本企业缴纳,提供社保中心出具含有企业名称的社保证明或有网址或网络验证的查询截图)。
4、业绩要求:申请人近五年(2018年5月至今)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工程总承包(EPC)业绩(或一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及一项类似项目施工总承包业绩),以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为准。
5、财务要求∶申请人近三年(2020-2022年度) 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经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6、信誉要求∶申请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近三年(2020年5月至今)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查截图加盖申请人公章);
7、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放弃的单位,将被拉入黑名单,并按照招标人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处理。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5月25日09时00分到 2023年05月31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者,请于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时间内,登录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113.200.250.17:8009/Share/Main/Index)按规定上传相关资料。上传成功后,由委托人携带网上报名成功截图、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在代理公司(宝鸡市金台区宝虢路8号院2幢三迪金融中心1304室)核查并领取资格预审文件纸质版,并在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资审文件PDF、资审标准格式 ZSQDB)。
五、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6月06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交易平台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资格预审开始时间及地点
资格预审开始时间:2023年06月06日09时00分
资格预审地点: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 (具体开标室以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大厅公示信息为准)
评审办法:有限数量制
七、其他
1、本次招标公告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共同发布;
2、在资格预审前将对申请人所提供资料进行核实,如有虚假伪造,取消本次投标资格;
3、申请人须在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bjjy.jjrj.com.cn:8009/Share/Main/Index)中登记企业信息,使用数字认证 CA 锁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电子版(资审文件 PDF、资审标准格式 ZSQDB)。申请人应使用电子投标工具制作,并在规定时间上传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逾期上传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时,应由联合体牵头人领取资格预审文件,牵头人必须为施工总承包单位,且必须出具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二家(包含二家)。联合体投标的,其成员不得再单独或组成别的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
附件: 联合体协议书
(甲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 (乙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
1、(甲公司名称)为联合体牵头方;
(乙公司名称)为联合体成员;
2、双方均有义务提供足够且真实的资料,以满足招标人对投标资格的要求;
3、联合体的投标文件、招标人的招标文件、联合体与招标人签订的合同均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4、因联合体的一方或双方没有履行自己的义务,造成联合体在履行与招标人的合同时违约或联合体与招标人的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直接责任方、联合体的另一方承担连带责任;
5、联合体内部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1) 联合体由牵头方负责与业主联系;
(2) 投标工作由联合体牵头方负责,由双方组成的投标小组具体实施;联合体牵头方在投标文件中所有承诺均代表了联合体所有成员。
(3) 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切实执行一切合同文件,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同时按照内部职责的划分,承担自身所负的责任和风险,在法律上承担连带责任。
(4) 如中标,联合体内部将遵守以下规定:
a.联合体牵头方和业主签订项目合同,并就中标项目向业主负责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b.联合体牵头方代表联合体成员承担责任和接收业主的指令、指示和通知, 并且在整个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全部事宜 (包括工程价款的支付) 均由联合体牵头方负责;联合体内部的资金结算、拨付由联合体内部协议确定,与招标人无关。
c.联合体分工原则:联合体牵头方负责本工程招标范围内的项目报建及各种 手续办理、施工管理、竣工验收,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内 容,负责协调联合体内部事宜。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工程招标文件要求规定的各项工作。
(5) 联合体各方权利义务:
①甲公司权利义务:负责本标段招标项目招投标和合同签订、报建手续办理、施工及设备采购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并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②乙公司权利义务:负责承担设计任务,按国家规定技术规范、标准、规程的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负责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合同实施阶段积极配合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6) 投标工作和联合体在中标后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由联合体内部按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分摊,自行协商。
6、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如中标后,联合体内部另有协议的,联合体牵头方应将协议书送交业主,协议书约定不得增加业主义务。未将协议书送交业主的,联合体内部事项以本协议书约定为准。
7、在实施过程中,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8、本协议书一式四份,送业主一份,获取招标文件时递交一份,联合体成员各一份。
甲公司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及盖章)
乙公司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及盖章)
年 月 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宝鸡市建设工程造价服务中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宝鸡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虢十路3号盛世广场22号楼投资大厦
联系人:冯工
电话:0917-326212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凌辉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未央区太华北路甲字88号大明宫中央广场1幢1单元22层12201、12202号房
联系人:杨玉宁
电 话:18729785596
电子邮件:lhbj3667177@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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