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合江县全域水利保障提升工程项目(二标段)比选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3/07/1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合江县全域水利保障提升工程项目(二标段)合江县全域水利保障提升工程项目(二标段) (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1. 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合江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合发改【2022】113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比选文件在 合江县发展和改革局 (投资主管部门名称)的备案号(若有)为 / 。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业主: 合江县水务发展服务中心
2.2 建设地点: 合江县凤鸣镇、车辋镇、荔江镇
2.3 项目规模: 1、水源地工程: 新建小一型水库 1 座及配套设施,整治水库26 座,整治山坪塘 350 座。2、供水工程: 新建、改造集中供水站6个,新建输水干管 14.5km,安装农村供水管网 200km。3、灌区工程: 新建干渠 8.4km,改造支渠 14.6km,改支、斗渠 30km
2.4 计划工期: 180日历天 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 2023年08月
2.5 项目总投资: 58000.0 万元
2.6 项目资金来源: 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及业主自筹
2.7 代理项目估算金额: 680 万元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申请人至少已完成 3 个(0-10水利工程类类似分类项目业绩。
3.2 拟任本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拟任项目负责人至少已完成3个(0-10)类似项目个人业绩,每个项目的中标金额应不低于第2.7款“代理招标估算金额”的 100 %(0-100)。
3.3 拟任本项目人员要求: ①、拟任项目负责人(1名)和专职技术人员(3名):具有四川省工程建设招标代理从业人员专用章;其中至少一人具有工程咨询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附职称证、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官方网站职称查询或公示截图)。注:a、以上人员至少两人具有四川省工程建设招标代理从业人员注册类方章;b、提供所有人员的身份证、招标代理从业人员专用章、相关证书证件的原件扫描件、申请人为其缴纳的可查询的连续12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 。
3.4 没有被限制申请的情形和不存在同时申请的情形。
3.5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6 法律法规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 (1)从事本项目的企业、人员、业绩、场地、资格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四川省相关条例执行,满足四川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操作规范(DBJ51/T 040-2021)要求,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2)提供在《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数据共享平台》的招标代理登记截图和招标代理诚信为95分以上查询截图、四川信用A级以上查询证明,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无行政处罚记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申请人和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的,分别提供申请文件上传截止前一工作日的查询截图。(3)申请人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除须提供中选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履约评价表外,还须提供业绩所附标段的四川省内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的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或评标结果公示)的完整截图和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数据共享平台业绩相关信息完整截图,所附资料应是原件扫描件,内容应规范完整一致,业绩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无法体现中标金额的须提供业主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4)申请文件格式应具有可查询目录(含业绩项目名称),人员汇总表、申请人分类业绩汇总表及项目负责人业绩汇总表,否则视为无效文件做不通过处理;(5)请各申请人严格按照比选文件要求编制申请文件,所有证明材料须完整清晰可辨,模糊不清或故意用公司章遮盖主要内容的,在资格审查时均不予通过。。
4. 申请人参加比选
4.1 凡有意参加比选竞争、符合第3条“申请人资格要求”的,并同意本项目按固定价 万元或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动 20 %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招标代理机构,请自 2023年07月18日09时00分 至 2023年07月2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下载比选文件(详见操作手册)。
4.2 申请人自 2023年07月18日09时00分至 2023年07月21日09时00分 (北京时间)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上传比选申请文件(详见操作手册)。
4.3 不收取比选服务费。
5. 随机抽取中选人
5.1 比选人在上传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后,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5.2比选人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在代理机构比选系统中,从资格审查通过的申请人名单中按规定随机抽取1个申请人作为中选人。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比 选 人: 合江县水务发展服务中心
地 址:
邮 编:
联 系 人: 胡先生
电 话: 08305250279
传 真:
2023年07月18日(上网时间)
注:(1)比选人应对本比选公告不加修改地引用。比选人除在下划线空格处按规定和要求填写外,比选人不得有比选文件规定以外的任何增减或改动。
(2)近三年,是指比选公告发布之日(含当日)起前36个月。
(3)第3.1款、第3.2款对申请人和拟任本项目负责人的业绩要求限定为0个的,并不代表申请人没有招标代理业绩,只是申请人的业绩不作为强制性条件。第3.3款对申请人的本项目人员要求应符合项目特点。
(4)要求“加盖申请人单位章”的,是指加盖申请人单位(法定名称)章(电子签章)。
(5)比选文件上网后,比选人不得修改比选文件。因特殊情况确需修改的,经原批准部门同意后(若有),发布变更公告,如需终止的发布终止公告。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1. 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合江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合发改【2022】113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比选文件在 合江县发展和改革局 (投资主管部门名称)的备案号(若有)为 / 。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业主: 合江县水务发展服务中心
2.2 建设地点: 合江县凤鸣镇、车辋镇、荔江镇
2.3 项目规模: 1、水源地工程: 新建小一型水库 1 座及配套设施,整治水库26 座,整治山坪塘 350 座。2、供水工程: 新建、改造集中供水站6个,新建输水干管 14.5km,安装农村供水管网 200km。3、灌区工程: 新建干渠 8.4km,改造支渠 14.6km,改支、斗渠 30km
2.4 计划工期: 180日历天 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 2023年08月
2.5 项目总投资: 58000.0 万元
2.6 项目资金来源: 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及业主自筹
2.7 代理项目估算金额: 680 万元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申请人至少已完成 3 个(0-10水利工程类类似分类项目业绩。
3.2 拟任本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拟任项目负责人至少已完成3个(0-10)类似项目个人业绩,每个项目的中标金额应不低于第2.7款“代理招标估算金额”的 100 %(0-100)。
3.3 拟任本项目人员要求: ①、拟任项目负责人(1名)和专职技术人员(3名):具有四川省工程建设招标代理从业人员专用章;其中至少一人具有工程咨询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附职称证、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官方网站职称查询或公示截图)。注:a、以上人员至少两人具有四川省工程建设招标代理从业人员注册类方章;b、提供所有人员的身份证、招标代理从业人员专用章、相关证书证件的原件扫描件、申请人为其缴纳的可查询的连续12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 。
3.4 没有被限制申请的情形和不存在同时申请的情形。
3.5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6 法律法规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 (1)从事本项目的企业、人员、业绩、场地、资格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四川省相关条例执行,满足四川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操作规范(DBJ51/T 040-2021)要求,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2)提供在《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数据共享平台》的招标代理登记截图和招标代理诚信为95分以上查询截图、四川信用A级以上查询证明,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无行政处罚记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申请人和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的,分别提供申请文件上传截止前一工作日的查询截图。(3)申请人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除须提供中选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履约评价表外,还须提供业绩所附标段的四川省内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的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或评标结果公示)的完整截图和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数据共享平台业绩相关信息完整截图,所附资料应是原件扫描件,内容应规范完整一致,业绩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无法体现中标金额的须提供业主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4)申请文件格式应具有可查询目录(含业绩项目名称),人员汇总表、申请人分类业绩汇总表及项目负责人业绩汇总表,否则视为无效文件做不通过处理;(5)请各申请人严格按照比选文件要求编制申请文件,所有证明材料须完整清晰可辨,模糊不清或故意用公司章遮盖主要内容的,在资格审查时均不予通过。。
4. 申请人参加比选
4.1 凡有意参加比选竞争、符合第3条“申请人资格要求”的,并同意本项目按固定价 万元或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动 20 %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招标代理机构,请自 2023年07月18日09时00分 至 2023年07月2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下载比选文件(详见操作手册)。
4.2 申请人自 2023年07月18日09时00分至 2023年07月21日09时00分 (北京时间)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上传比选申请文件(详见操作手册)。
4.3 不收取比选服务费。
5. 随机抽取中选人
5.1 比选人在上传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后,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5.2比选人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在代理机构比选系统中,从资格审查通过的申请人名单中按规定随机抽取1个申请人作为中选人。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比 选 人: 合江县水务发展服务中心
地 址:
邮 编:
联 系 人: 胡先生
电 话: 08305250279
传 真:
2023年07月18日(上网时间)
注:(1)比选人应对本比选公告不加修改地引用。比选人除在下划线空格处按规定和要求填写外,比选人不得有比选文件规定以外的任何增减或改动。
(2)近三年,是指比选公告发布之日(含当日)起前36个月。
(3)第3.1款、第3.2款对申请人和拟任本项目负责人的业绩要求限定为0个的,并不代表申请人没有招标代理业绩,只是申请人的业绩不作为强制性条件。第3.3款对申请人的本项目人员要求应符合项目特点。
(4)要求“加盖申请人单位章”的,是指加盖申请人单位(法定名称)章(电子签章)。
(5)比选文件上网后,比选人不得修改比选文件。因特殊情况确需修改的,经原批准部门同意后(若有),发布变更公告,如需终止的发布终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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