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关于长安航空有限责任公司员工班车租赁服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招募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陕西省
发布时间
2023/09/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田璐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14
公告正文


长安航空有限责任公司现计划开展员工班车租赁服务采购,诚邀有意向供应商参与,相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简介

(一)项目名称:长安航空有限责任公司员工班车租赁服务采购

(二)项目类别:服务类

(三)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四)项目概况:招投标采购项目

(五)协议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1年

(六)招标内容及范围

1.50座及以上自有产权大巴车每天933座及以上自有产权大巴车每天至少1辆。

2.具体的运行时间及站点:


发车时间

发车、到达站点

周一至周五

周末及节假日







西安---长安航空基地/咸阳机场/迎宾大道前海人寿办公区







早上:7:20-7:35

中午:12:25-12:30

下午:18:40-18:45

西门

西门

汉中大厦

汉中大厦

科技路西口


创业广场


土门


凤城四路


雅荷


辛家庙


电视塔


长安航空基地/咸阳机场/迎宾大道前海人寿办公区---西安

早上:9:40

下午:14:30

17:20

晚上:20:30

西门朱宏路方向


土门


西门


创业


枣园直达


雅荷


辛家庙


电视台


咸阳---长安航空基地/咸阳机场/迎宾大道前海人寿办公区

早上7:20

中午:12:30

下午:15:40

下午:18:50

彩虹十字

彩虹十字

长安航空基地/咸阳机场/迎宾大道前海人寿办公区---咸阳

早上9:40

中午:14:30

下午:17:20

下午:20:30

彩虹十字

彩虹十字

备注:以上各线路由我方自有班车和供应商提供的租赁班车共同运行,具体运行路线及时间根据实际情况由我方调配。

(六)投标要求

1. 投标文件需用信封进行密封,在密封处使用封条或加盖公司公章。

2. 投标文件中涉及货币:投标人标书报价以人民币:元为报价单位。

3. 投标人标书中报价分为含税报价及不含税报价。

(七)投标费用

1.投标人须缴纳投标保证金25000元,以及招标费500元,招标费不退还。

2.投标人应承担其标书准备与递交等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全部费用由投标人负担,全部投标文件、资料、图纸及其所涉及的知识产权归招标人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均不退回。

(八)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1.未中标的投标单位在招标结束之后次月,由招标组织单位负责办理退款手续,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办理退还保证金(无息)。

2.中标单位所交纳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行期间,如无违约情况发生,则合同期满后退还。

(九)付款方式

按月结算,收到符合要求的发票之后,45内付款。

(十)发票要求

供应商按月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注明税率。

二、采购形式

(一)招投标形式

(二)标书递交方式

按要求填写好标书及标书中要求的相关材料,签字盖章后以密封形式在2023年9月14日16时之前邮寄或送至陕西省西咸新区空港新城西安咸阳国际机场长安航空营运基地田璐处(电话:15829371261/029-38056237)。

(三)招标文件发布时间

招标文件以招标采购平台发布的招标文件为准,发布日期和时间以招标采购平台发布时间为准。

(四)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9月14日16时

开标时间:2023年9月15日至2023年9月20日

开标时无需投标人到达现场,由招标单位组织评标小组成员评标并全程录像记录。

(五)评标方法

不含税总价最低价者中标。

三、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需持有有效的:

1.营业执照(正副本)

2.法人身份证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5.20份50座及以上自有车辆的产权证,3份33座及以上自有车辆的产权证。

6.20名驾驶人员从业资格证A1驾照(驾龄3年及以上)

7.3份5年之内的历史同类项目合同的佐证材料

8.企业信用信息报告

9.廉洁合规承诺书

二)投标人注册资本金应不低于500万。

(三)投标人本次竞标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四)投标人应承担竞标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

(五)投标人资信情况需符合如下要求:

1. 投标人投标时提供的各类资质文件需真实且有效。

2. 投标人投标时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信用报告截图。

3. 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六)投标人资信情况需良好,不能出现如下情形:投标人生产许可类资质证书(如为生产型企业)、代理或授权类资质证书(如为贸易型企业)失效且未能及时续办的;投标人投标时提供的各类资质文件经证实弄虚作假的;投标人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七)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法定代表人及主要高管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八)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5年内(2018年9月11日至报名截止日),在经营活动中无“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信息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在开标截止日前已被移除该“黑名单”列表的除外。

(九)上述资料需加盖报名单位公章。

四、说明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报名人不具备投标资格,采购方有权认定其不具备投标参与资格;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并列入长安航空有限责任公司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投标之日起5年内参加长安航空有限责任公司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

五、报名时间及联系方式

(一)报名时间

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11日16时00分,各意向人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邮件提交资格要求中的所有的报名资料。超过截止时间或报名资料不全者视为放弃。

(二)报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田璐

联系电话:15829371261

电子邮箱:lu.tian@hnai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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