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猴屿乡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研学配套用房建设项目)基坑及上部结构监测服务
金额
19.8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08/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闽昇[2024]采035号
预算金额19.8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于小燕0591-87717072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猴屿乡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研学配套用房建设项目)基坑及上部结构监测服务



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福州市长乐区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已根据采购相关法津法规,确定采用

竞争

性谈判
方式组织

猴屿乡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研学配套用房建设项目)基坑及上部结

构监测服务
(以下简称:
“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
项目由采购人委托

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展竞争性谈判活动。
1.项目名称:猴屿乡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研学配套用房建设项目)基坑及上部结
构监测服务
2.项目编号:闽昇[2024]采
035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
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198039.6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198039.6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3500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
(元)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
进口产品
1
猴屿乡旅游基础设施建
设项目(研学配套用房
建设项目)基坑及上部
结构监测服务
1
198039.6

其他未列明
行业












4.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4.1
法定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2
特定条件:
采购包
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资质要求
供应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
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






工程(分项)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以上资质;

4.3
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谈判:
采购包
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
第五章。
5.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期限:
详见谈判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5.1
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文件获取
期限,则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
5.2
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期限内,供应商应到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
理部(详细地址:福州市鼓楼区省府路
1
号金皇大厦三层)对本项目进行报名,否则报价
响应将被拒绝。
6.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6.1
采购文件提供期限:

2024


8


22
日起至

2024


8


26
日(公休日、
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9


00
分至

11


30
分,下午

2


30
分至

5


30

6.2
获取地点及方式:供应商应到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详细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省府路
1
号金皇大厦三层)购买招标文件。
7.采购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
200
元,售后不退。
8.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


8


28


9


30
分(北京时间)。供应商应
在此之前将密封的首次响应文件送达长乐城投招标采购统一服务平台(地址:长乐区首占
镇和谐路
57
号财富广场
2#楼
901),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9.谈判时间及地点:

2024


8


28


9


30
分(北京时间),地点:长乐城
投招标采购统一服务平台开标室(地址:长乐区首占镇和谐路
57
号财富广场
2#楼
901)。
10.竞争性谈判公告期限:
自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11.采购人:福州市长乐区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长乐区会堂路
158

联系人:林工
联系方法:0591-28928809
12.代理机构: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省府路
1
号金皇大厦三层
邮编:350001

联系人:于小燕、赵祺玮、李珏
联系电话:0591-87717072

1:提交谈判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信息
银行账户
开户名称: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351008140018010099007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福州屏东支行
特别提示
1、请供应商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谈判保证金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
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请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务必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









***、采购包:***)的谈判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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