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南航信息中心产品运营二部2024合作测试标包二竞价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8/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z2024008327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南航集团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林先生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中国南航集团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信息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现 对南航信息中心产品运营二部2024合作测试标包二进行公开竞价采购。 1、项目简介 1.1 项目名称:南航信息中心产品运营二部2024合作测试标包二。 1.2 项目编号:CZ2024008327。 1.3 项目类别:服务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项目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
序 号
采 购 内 容
预估数 量 (人 天)
单价限价 (单 位:元,人民币)
总价限价 (单 位:元,人民币)
税率 (%)
1
功 能 测 试 中 级
11070
1005
11125350
6%
合计
11125350
注:1、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 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本项目采用框架(无固定总金额)采购模式。竞价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的报价,将 导致报价无效。本次采购数量和对应的总价仅为初步的预估上限,不视为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作出任何必然采购或采购金额的承诺,合同期内 的采购数量可能会有所增减,采购人有权按实际需要调整,最终采购数量以采购人实际采购需求、订单为准,并按实际交易数量进行结算。除 符合法律、法规、政府政策等规定的以外,采购单价不再进行调整。 1.6服务地点及服务期限:
序 号
服 务内容
服 务地点
服 务时间
1
功能测试 中级
广州或甲 方指定办 公场地
合同签署之日 起1年
1.7 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8 本项目只接受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或采购人于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下载本竞价文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 1.9本项目提供的产品 本项目提供的产品/服务应符合中国现行各项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管理规范等规定及要求。本项目鼓励使用 低碳、新能源、节能、环保产品。 2、、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如分 公司参加本次竞价,须取得总公司的授权。(注意:须提供分公司、总公司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分公司自身满足以上要求的证明 材料以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文件;授权文件请按照响应文件格式五要求填写。 2.2 分支机构(分公司)以自己名义参加本次竞价的,不得使用法人(总公司)的资质与业绩。 2.3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 6、、澄清、澄清、异议、投诉反馈路径 6.1 如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疑问,需采购人进行解释说明的,应按照采购文件第二章2.2.1项规定,进入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采购项目 提问区域提出疑问。 6.2 如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可在异议有效期内将有效的异议材料书面递交至采购人。 异议材料唯一受理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272号南航贸易大结算中心502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020-【86128940】 6.3 如供应商对异议回复结果不满意,或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的,可在收到异议回复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进行实名 投诉。 投诉材料唯一受理部门:中国南航集团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法律合规部 联系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272号 联系人:胡女士 联系电话:020-86127707 6.4 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渠道路径维护自身合法利益,且提出内容和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真实、客观、来源合法。调查过程中,若发 现供应商有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以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或故意诋毁,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将按照采购人相关规定严肃处 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阶 段
异议 有效期时 限要求
资 格 预 审 阶 段
截至“资 格预审申 请文件截 止递交日 期前”提 出异议
采 购 文 件 发 布 阶 段
(招标采 购项 目)截 至“获取 招标文 件时间截 止后48 小 时,或投 标截止时 间10日 前(以较 晚的期限 为 准)”提 出异议
(非招标 采购项 目)截 至“递交 响应文 件截止时 间前24 小时”提
出异议
评 审 结 果 公 示 阶 段
截至“评 审公示期 内”提出 异议
澄清、异议、投诉具体要求 详见竞价文 件第六章“响 应文件格 式”中《澄 清/异议/投诉 承诺及程序指 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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