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新疆锦龙神雾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煤电机组灵活性及供热节能改造项目(二期)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总承(锅炉防磨防结焦喷涂、制粉系统防磨改造)采购
金额
847.7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10/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tzb(2024)-335
预算金额847.7万元
招标联系人毋卫平0992-3218321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建通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杨光华18399917607
标书截止时间2024/10/16
投标截止时间2024/10/21
公告正文
新疆锦龙神雾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煤电机组灵活性及供热节能改造项目 (二期)设 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总承(锅炉防磨防结焦喷涂、制粉系统防磨改造)采购 (招标编号:JTZB(2024)-335 ) 项目所在地区:兵团,兵团七师 一、招标条件 本新疆锦龙神雾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煤电机组灵活性及供热节能改造项目 (二期)设计采 购施工一体化总承(锅炉防磨防结焦喷涂、制粉系统防磨改造)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 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847.7 万元,招标人为奎屯华能电力建设有限公司。本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采购内容为新疆锦龙神雾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煤电机组灵活性及供热节能改 造项目 (二期)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总承(锅炉防磨防结焦喷涂、制粉系统防磨改造)采购,满足采购需求,确保顺利安装。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新疆锦龙神雾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煤电机组灵活性及供热节能改造项目 (二期)设 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总承(锅炉防磨防结焦喷涂、制粉系统防磨改造)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新疆锦龙神雾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煤电机组灵活性及供热节能改造项目 (二期)设计 采购施工一体化总承(锅炉防磨防结焦喷涂、制粉系统防磨改造)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 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文)。 (2)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文)。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文)。 (4)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 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 年第 16 号)。 (5)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 库<2020>46 号文)。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 库<2017>141 号)。 (7)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文)。(中小企业优惠、监狱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 (8)《关于落实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新财购〔2022〕22 号)。 3.谈判竞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承担本项目采购内容相应 的人员、技术、资金、服务相关方面能力的竞标人,且信誉良好,并在组织、协调、资源配 置能力等方面完全适应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的要求; 4.供应商的信用行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其中之一,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 间和地域范围内)。 5.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竞标人谈判; 6.其他要求:投标人必须在新疆天富电子商务平台(http://escp.tfny.com)进行入网备案,具体备案事宜见新疆天富电子商务平台通知公告《天富物资采购入网条件》投标文件中必须 提供最新版甲乙双方盖章生效的《新疆天富电子商务平台入网协议书》和 2024 年平台维护 费缴费凭证,如未提供最新版入网协议书和 2024 年平台维护费缴费凭证的按无效标处理。如发现伪造入网协议将直接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并采取法律手段追究相关责任。在新疆天富 违规通报限制投标期内的厂家不得参与此次投标。办理入网联系人新疆天富物资公司:刘艳 13899508869;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0 月 10 日 10 时 00 分到 2024 年 10 月 16 日 20 时 00 分 获取方式:电子邮件或现场领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0 月 21 日 11 时 00 分 递交方式:奎屯市供热公司会议室(北京东路 89 号)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0 月 21 日 11 时 00 分 开标地点:奎屯市供热公司会议室(北京东路 89 号) 七、其他 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 50 天内完成供货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预付总货款的 30%,货到验收合格安装调试投运正常使用后支付合同 总价 30%的货款;正常运行 6 个月无质量问题后,支付合同总价 30%的货款,剩余 10%的货款 为质保金满 12 月后无任何质量问题,不计利息返还。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疆锦龙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奎屯华能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奎屯市北京东路 89 号 联 系 人:毋卫平 电 话:0992-321832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建通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聚天大厦 联 系 人: 杨光华 电 话: 18399917607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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