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通州区先锋街道十六里墩四期项目红线内供配电工程施工资格后审公告(二次)
金额
3334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8/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a3206120307000274
预算金额3334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申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庆辉0513-89011009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通州区先锋街道十六里墩四期项目红线内供配电工程施工资格后审公告(二次)

项目编号 A3206120307000274 项目名称 南通市通州区先锋街道十六里墩四期安置房
标段编号 A3206120307000274005001 标段名称 通州区先锋街道十六里墩四期项目红线内供配电工程施工
工程类型 施工

通州区先锋街道十六里墩四期项目红线内供配电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第二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通市通州区先锋街道十六里墩四期保障房工程项目已由通行审投核【20236批准建设,受南通市通州区先锋街道办事处委托,南通一诺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代建本项目,招标人为南通一诺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建设资金由南通市通州区先锋街道办事处负责筹措,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供配电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南通市通州区先锋街道通盛大道西侧,青年东路北侧,通甲路南侧

2.1.2建设规模: 3334万元。

2.1.3工期要求:75日历天(以监理工程师书面通知开工日期为准),计划开工日期:2024  9  1 日,竣工日期:2024  11   14  日;

2.1.5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现行国家规范标准、机械及电力行业规范标准;符合国家电网相关标准、要求和省、南通市供电公司相关要求及发包人提供的技术规范等要求;通过工程竣工验收(含供电主管部门验收),CA系统中统一填写“合格”。

2.2招标范围:本工程为住宅项目,工作内容包括从施工准备、材料设备进场、至按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及供电部门要求,完成所有规划红线范围内居配电工程(从小区前置环网柜开始),以及按用电规范和供电公司要求采购提供配电室所需的安全用电工具,负责材料设备(含供电标识标牌)的供应、现场安装、检测试验、保护、调试测试、供电接入、送电、验收等为完成本工程一切相关的所有工作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承装(修、试)五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注册单位为投标人本单位,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特别提示: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必须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使用电子注册证书,并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提供电子证书或未手写签名或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

3.3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

3.4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4.1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2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4.2企业近1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4.3企业近三个月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4投标人或者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3.5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3.6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3.7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8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9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指本项目要求的资质),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10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4  8    1  日至2024 8  22   30 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 nantong.gov.cn/

5.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33万元

6. 投标截止时间

6.1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4   8  22      30  分。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评标入围方法为全部入围方式。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 nantong.gov.cn/)网上发布。

10. 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项目南通市通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收取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南通一诺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上海申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

南通市通州区金霞路555号圆宏大厦(江海圆融汇)6

  址:

南通市桃坞路2号友谊大厦10

联系人:

曹女士

联系人:

刘庆辉、沈红英

电 话:

0513-86129962

  话:

0513-89011009


附件:

诚信承诺书.jpg

南通一诺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十六里墩四期供电图纸出图版.rar

招标文件正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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