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购置一批药品检验仪器设备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9/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lxhqt-240018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佛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招标联系人-0757-82580808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隆兴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先生0757-8228029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购置一批药品检验仪器设备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金澜北路164号A座201号(广东隆兴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9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XHQT-240018
项目名称:购置一批药品检验仪器设备
预算金额:45.4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5.4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分包:不允许合同分包。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主要商务要求。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以下两种证明材料之一:1)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具体要求详见投标文件格式;2)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三种证明材料之一:1)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具体要求详见投标文件格式;2)提供2022或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财务状况报告须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能清晰显示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的印章,并能反映审计结论;3)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并同时提交开户(基本户)许可证扫描件,开户(基本户)许可证已取消的,应提供能体现基本开户银行的“基本存款账户编号”的相关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写《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以下两种证明材料之一:1)按要求填写投标文件格式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2)提供《守法经营声明书》。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所属行业为:工业。行业划型标准详见附件《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投标人应当自行核实所提供货物的制造商是否全部属于中小微企业,并按要求完整填报《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若有虚假将追究其责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 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10日 至 2024年09月14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金澜北路164号A座201号(广东隆兴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获取。资料要求: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9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9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金澜北路164号A座201号(广东隆兴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期限、发布公告的媒介:
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2、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隆兴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http://www.gdlongxinghe.com/)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古新路70号C座9-12层
联系方式:0757-825808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隆兴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金澜北路164号A座201号
联系方式:李先生 0757-822802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 0757-82280298
购置一批药品检验仪器设备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金澜北路164号A座201号(广东隆兴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9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XHQT-240018
项目名称:购置一批药品检验仪器设备
预算金额:45.4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5.4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1-1 | 其他分析仪器 | 购置一批药品检验仪器设备 | 1批 | 详见第二章 |
合同分包:不允许合同分包。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主要商务要求。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以下两种证明材料之一:1)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具体要求详见投标文件格式;2)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三种证明材料之一:1)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具体要求详见投标文件格式;2)提供2022或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财务状况报告须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能清晰显示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的印章,并能反映审计结论;3)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并同时提交开户(基本户)许可证扫描件,开户(基本户)许可证已取消的,应提供能体现基本开户银行的“基本存款账户编号”的相关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写《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以下两种证明材料之一:1)按要求填写投标文件格式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2)提供《守法经营声明书》。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所属行业为:工业。行业划型标准详见附件《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投标人应当自行核实所提供货物的制造商是否全部属于中小微企业,并按要求完整填报《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若有虚假将追究其责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 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10日 至 2024年09月14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金澜北路164号A座201号(广东隆兴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获取。资料要求: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9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9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金澜北路164号A座201号(广东隆兴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期限、发布公告的媒介:
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2、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隆兴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http://www.gdlongxinghe.com/)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古新路70号C座9-12层
联系方式:0757-825808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隆兴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金澜北路164号A座201号
联系方式:李先生 0757-822802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 0757-82280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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