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长宁县竹味双河人文古镇(居民住房及商业用房工程)不动产测绘项目
金额
25.8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1/11/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cxh20211101
预算金额25.8万元
招标联系人牟先生15082457823
招标代理机构宜宾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先生15082457823
标书截止时间2021/11/29
投标截止时间2021/12/31
公告正文

第一章 磋商邀请

四川旭航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长宁县双河镇人民政府委托,拟对长宁县竹味双河人文古镇(居民住房及商业用房工程)不动产测绘项目 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CXH20211101

2.采购项目名称:长宁县竹味双河人文古镇(居民住房及商业用房工程)不动产测绘项目

3.采购人:长宁县双河镇人民政府

4.采购采购代理机构:四川旭航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及金额:财政资金,25.8051万元。

三、采购项目简介:

(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E路阳光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特定条件(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

7.1供应商须具有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丙级及以上资质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一)磋商文件自2021 11 25 日至2021 11 29 上午09:00-12:0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四川旭航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长宁镇滨江华府8#楼17-2获取。

(二)本项目磋商文件有偿获取,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400/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三) 获取谈判文件的方式 :

1.现场办理:供应商现场购买磋商文件时应出示针对本项目的单位介绍信原件(须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出示身份证原件。

2.网上(远程)办理:(1) 供应商网上(远程)办理购买磋商文件时,请先自行下载公告附件中的《报名信息登记表》、《介绍信(格式)》,并按相关要求填写信息(单位名称、经办人姓名、经办人手机号、单位座机及传真号、电子邮箱、包号等)。(2)将已填写的《报名信息登记表》、《介绍信》(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后扫描成图片连同报名费用支付凭证截图发送至615332910@qq.com。

注:《报名信息登记表》、《介绍信》(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请于开标当日交至四川旭航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磋商文件发售办理处。

3.报名咨询电话:15082457823

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时须如实认真填写项目信息及供应商信息;若因供应商提供的错误信息,对其投标事宜造成影响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责任(若供应商需变更报名信息,请于获取磋商文件截止之日前到采购代理机构重新登记)。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11231000(北京时间)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123 1000(北京时间)在磋商地点开启。

十一、磋商地点四川旭航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长宁镇滨江华府8#楼17-2)本项目开标室。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宁县双河镇人民政府

: 长宁县双河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牟先生

联系电话: 15775957566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旭航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宁镇滨江华府8#楼17-2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5082457823

长宁县竹味双河人文古镇(居民住房及商业用房工程)不动产测绘项目

第一章 磋商邀请

四川旭航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长宁县双河镇人民政府委托,拟对长宁县竹味双河人文古镇(居民住房及商业用房工程)不动产测绘项目 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CXH20211101

2.采购项目名称:长宁县竹味双河人文古镇(居民住房及商业用房工程)不动产测绘项目

3.采购人:长宁县双河镇人民政府

4.采购采购代理机构:四川旭航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及金额:财政资金,25.8051万元。

三、采购项目简介:

(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E路阳光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特定条件(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

7.1供应商须具有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丙级及以上资质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一)磋商文件自2021 11 25 日至2021 11 29 上午09:00-12:0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四川旭航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长宁镇滨江华府8#楼17-2获取。

(二)本项目磋商文件有偿获取,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400/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三) 获取谈判文件的方式 :

1.现场办理:供应商现场购买磋商文件时应出示针对本项目的单位介绍信原件(须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出示身份证原件。

2.网上(远程)办理:(1) 供应商网上(远程)办理购买磋商文件时,请先自行下载公告附件中的《报名信息登记表》、《介绍信(格式)》,并按相关要求填写信息(单位名称、经办人姓名、经办人手机号、单位座机及传真号、电子邮箱、包号等)。(2)将已填写的《报名信息登记表》、《介绍信》(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后扫描成图片连同报名费用支付凭证截图发送至615332910@qq.com。

注:《报名信息登记表》、《介绍信》(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请于开标当日交至四川旭航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磋商文件发售办理处。

3.报名咨询电话:15082457823

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时须如实认真填写项目信息及供应商信息;若因供应商提供的错误信息,对其投标事宜造成影响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责任(若供应商需变更报名信息,请于获取磋商文件截止之日前到采购代理机构重新登记)。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11231000(北京时间)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123 1000(北京时间)在磋商地点开启。

十一、磋商地点四川旭航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长宁镇滨江华府8#楼17-2)本项目开标室。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宁县双河镇人民政府

: 长宁县双河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牟先生

联系电话: 15775957566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旭航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宁镇滨江华府8#楼17-2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5082457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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