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ZPMC(HF)-ZB2024-10-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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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内容:泰国4台岸桥+8台轮胎吊运输(本项目分为2个标段,投标单位可视情况选择1个或多个标段进行投标。)
A. 货物信息:
标段一:2台轨道吊(单台机器重约1580吨,轨距30米,重心46.97)
+4台轨道吊(单台机器重约188吨,轨距23.4米,重心16米)
标段二:2台轨道吊(单台机器重约1580吨,轨距30米,重心46.97)
+4台轨道吊(单台机器重约188吨,轨距23.4米,重心16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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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要求
(1)各标段分别装载2台岸桥+4台轮胎吊装货甲板面积:长度不得小于130米,宽度不得小于38米。船舶甲板强度满足海运要求,且必须有舭龙骨(具体要求详见附件“整机发运租用外租船的一般技术要求”)。
(2)外租船装载状态下:最大干舷≥4.50m,最小干舷:≤3.0m 。
(3)船舶证书齐全,船员证书、保险齐全。
(4)有重大类似运输优先。
(5)施工期间必须有船东代表到达现场对接,利于现场管理。
(6)船舶总布置图、型值表、型线图(CAD版)。
(7)投标船舶经过项目部验船才允许投标。
3.发运时间、到岸时间和装、卸货码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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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一:装货港振华长兴基地码头,装载2台岸桥+4台轮胎吊装货于2024年11月29日装船,卸货港泰国林查班码头,可参考附件相关水文情况,最终抵港日期必须早于2024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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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二:装货港振华长兴基地码头,装载2台岸桥+4台轮胎吊装货于2024年12月6日装船,卸货港泰国林查班码头,可参考附件相关水文情况,最终抵港日期必须早于2024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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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东需负责办理船舶靠离泊手续、“通航论证”“靠泊论证”以及“超能力靠泊”等相关靠离泊手续。
4.装卸、绑扎条款:
(1)货物装卸、货物绑扎和解绑由租船人负责,装货之前的甲板、货舱清理,围板、栏杆等干涉结构拆除由船东自行安排并承担费用。卸货后工装运回装货地及甲板清理由船东自行负责。
(2)从船舶靠妥装/卸港泊位并作好一切可装/卸货准备后,租船人每标段需:8天免费时间完成在长兴基地装船和绑扎,8天免费时间完成在泰国码头的解绑和卸船(含卸船等待时间)所有免费装卸时间均可合并使用。
(3)船东应密切关注天气、海况预报,及时就项目装货窗口与租船人保持沟通,并服从租船人安排。
4.1 自船舶装船前一周至卸货完毕,每日12:00按下述格式向招标人报告船舶动态:
(1)船舶经纬度;
(2)航向/航速;
(3)船舶所处水域的风、浪、涌情况;
(4)船舶横摇角度/周期;
(5)船舶预计抵达时间。
其他具体内容和要求见格式合同。
5.潜在投标人资格审查
5.1潜在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近3年内有类似相关成功有效业绩1例以上(有效业绩的定义:①合同为同类型相关项目;②须提供该业绩合同的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双方盖章页、总金额页);③须提供该业绩合同的项目验收证明(如:业主证明或完工证明、验收报告等)或该业绩合同的所有收款凭证,以证明除验收、质保外其他阶段付款均已支付,(该业绩合同的项目验收证明或该业绩合同的所有收款凭证可二选一提供);④所有证明文件在必要时需提供纸质原件备查。);
(5)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及安全管理实施情况及绩效说明(拥有14001\45001体系证书可免于提供);
(6)近三年发生如生产安全事故,环保事故、分包商员工职业健康问题等被有关部门进行行政处罚或有异常信用记录的,应提供书面分析改进报告。(未如实陈述者,我司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及其他处罚措施。)
(7)当招标项目涉及国家行政许可要求时,具有相应的行政许可资质;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存在行政处罚的单位,根据处罚情况招标小组讨论决定是否通过资格审查。
5.2资格审查提交材料清单: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代理经销商需同时提供自身及源头生产厂家);
(2)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及联系人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情况简介;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1);
(5)近3年承担的相关业绩证明1份;
(6)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7)拟用船舶需符合IACS资质,提供所有权证书,船舶所有人即投标人,非自有船舶须提供光租合同/期租合同或船舶所有人该项目投标授权;
(8)运输船提供相关船舶证书,包括:船舶照片、检验证书簿复印件、船舶所有权证书、船舶国籍证书、载重线证书、船舶布置图和基本结构图(CAD版)等内容;(详见附件
技术要求)
(9)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及安全管理实施情况及绩效说明(拥有14001\45001体系证书可免于提供);
(10)近3年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状况描述,尤其说明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11)近3年的环保处置情况描述,尤其说明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受到环保主管部门处罚的情况;
(12)近3年的企业及受控分包商员工的职业健康情况描述,尤其说明发生职业病的情况;
(13)适用时,行政许可资质复印件;
(14)贸易安全管理告知书(附件3)。
注:上述船舶资料提供不完全则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投标船舶即项目拟用船舶,视为格式合同的一部分,受换船条款约束,换船须经租家书面认可。租家将在正式签订合同前安排验船。
所有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均需加盖潜在投标人公章,所有证书类文件提供扫描件且必须在有效期内。资格审查办法采用合格制,凡按照本公告第5条所要求并完整提供资格审查材料的申请人经评标工作小组审核,未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投标做废标处理。
5.3 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及材料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11月19日下午15时之前停止报名
报名地址:中交供应链系统
(资格审查材料电子版请于报名截止前发送至以下邮箱)
联 系 人:赵楠
邮箱:zhaonan@zpmc.com
电话:021-31193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