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ylcg-2022052500242
预算金额9986.00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湖南桂加湘商贸有限公司107.47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货物类合同预览
货物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YLCG-GK-202205250024-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市岳麓区机关事务中心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湖南桂加湘商贸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岳麓区民兵训练基地办公家具采购   
(3)采购计划编号: YLCG-202205250024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标的名称政府采购品目型号规格数量单位数量总价(元)
1 钢质制式高低床 钢塑床类1、尺寸:长2000mm*宽900mm*高1800mm;灰白色,高温静电烤漆;2、床头:采用40×1.2薄壁方管,25×1.2薄壁方管(组焊件);床框:采用50×30×1.2薄壁矩管,25×1.2薄壁方管(焊接件);床边挡板:采用1.0mm厚冷轧钢板(钣金工艺成型);上层床护栏:采用Φ20×1.2薄壁圆管(组焊件);3、连接卡库:采用1.2mm厚冷轧钢板(钣金工艺成型);4、床下抽屉:采用0.6mm厚冷轧钢板(钣金工艺成型);鞋架组件:采用20×0.8薄壁方管,15×0.8薄壁方管,鞋架外框架厚度为0.8mm(组件);5、上床爬梯:采用20×1.2薄壁方管(组焊件),双层床爬梯踏板材质为高密度聚乙烯树脂;6、床板:采用优质多层板,尺寸:1910mm×840mm×15mm。24996
2 木床及床头柜 钢木床类1、尺寸:床:长2150mm*宽1840mm*高930mm;床头柜:长390mm*宽480mm*高360mm;2、橡木木框架,木蜡油涂刷;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260g/L;3、基材内胶粘剂采用白乳胶;4、实木脚架,质地坚硬,不易变形,经高温、高压、防蛀处理,确保坚固可靠。37194
3 木质上床下桌 钢木床类1、尺寸:长2100mm*宽1250mm*高1800mm;立柱70mm*50mm粗;床边32mm*115mm;床板为14厘杉木,柜体为15厘多层实木板表面压松木木皮;床下方左右各一衣柜,中间写字桌;正面直爬梯,实木榫卯结构。 2、基材:采用橡胶木床架,床箱采用实木多层板,确保结实牢固,经久耐用,外观:无贯通裂缝、无虫蛀现象,外表无腐朽、无树脂囊、无死节、空洞、树胶道;木材含水率≤12.6%。3、油漆:采用优质水性漆,5底3面工艺,漆面硬度≥2H,漆面色泽美观。4、五金配件:采用优质螺丝、三合一连接件等五金件无腐蚀现象、表面静电喷涂。1479100
4 木质制式高低床 钢木床类1、尺寸:长2100mm*宽1250mm*高1800mm;立柱70mm*50mm粗;床边32mm*115mm;床板为14厘杉木,柜体为15厘多层实木板表面压松木木皮;两个大抽屉加双层鞋架;正面直爬梯,实木榫卯结构;2、基材:采用橡胶实木床架,床箱采用实木多层板,确保结实牢固,经久耐用,外观:无贯通裂缝、无虫蛀现象,外表无腐朽、无树脂囊、无死节、空洞、树胶道;木材含水率≤12.6%;3、油漆:采用优质水性漆,5底3面工艺,漆面硬度≥2H,漆面色泽美观;4、五金配件:采用优质螺丝、三合一连接件等五金件无腐蚀现象、表面静电喷涂。44210584
5 床垫 其他床上用具1、尺寸:长2000mm*宽1800mm*高200mm;2、2.3线3.5芯独立网,独立酒桶型袋装锰钢弹簧;3、高弹凹凸环保棉,透气舒服。环保棕垫内衬海绵;4、环保棕垫外包布料。35385
6 写字桌 其他家具用具1、尺寸:长1200mm*宽600mm*高750mm;2、面材:基材采用优质E0级中密度纤维板,三聚氰胺纸饰面;3、封边:采用优质2.0mm厚PVC封边条,全自动封边机完成边,优质封边胶;4、架体采用冷轧钢板。42660
7 多媒体讲台 其他家具用具1、尺寸:长1100mm*宽780mm*高1000mm;2、多媒体讲台,讲台采用冷轧钢板,静电喷塑灰色,台面耐划木质材料,桌面两边采用橡木扶手;3、讲台整体采用分体式结构,整体采用冷轧钢板,实木扶手;台面密度板;4、显示器框、键盘托选用可隐藏手动翻转式,选用高档导轨、滑道轴承等附件;5、集成性:结构布局合理、紧凑大方、可存放数码展台、计算机、笔记本电脑、录像机、功放机、音箱、中央控制系统、无线话筒等设备。12380
8 营具学习桌 其他家具用具1、尺寸:长1100mm×宽550mm×高780mm,制式二抽屉;2、桌面台板:采用高密度防静电吸尘PE(吹塑整体成型);3、桌面框架:40×20×1.2mm薄壁焊接矩管(组焊件);4、后封板:采用1.0mm厚冷扎薄钢板(钣金工艺成型);5、桌腿:采用40×40×1.2mm厚薄壁焊接方管(组焊件);6、两个抽屉:采用0.6mm厚冷扎薄钢板(钣金工艺成型)。2321505
9 休闲桌 其他家具用具1、尺寸:长500mm*宽500mm*高550mm;2、基材采用优质E0级中密度纤维板;3、饰面采用水性油漆,5底3面工艺,漆面硬度≥2H,漆面色泽美观;4、基材内胶粘剂采用白乳胶;5、实木脚架,采用优质樟子松质地坚硬,不易变形,经高温、高压、防蛀处理,确保坚固可靠。31335
10 茶几 其他家具用具1、长600mm*宽600mm*高450mm;2、基材采用优质E0级中密度纤维板;3、基材内胶粘剂采用白乳胶;4、五金配件采用三合一连接件。21040
11 条桌 其他家具用具1、尺寸:长1800*宽400*高750mm;2、贴面材料:采用进口实木皮,颜色可选胡桃木、樱桃木等高级木皮,厚度≥0.6mm,封边用材:白木或与贴面相同的进口实木木材,厚度≥0.6mm;3、基材采用优质中密度纤维板;4、基材内胶粘剂采用白乳胶;5、五金配件采用三合一连接件。4139442
12 餐桌餐椅 其他家具用具1、尺寸:餐桌长800*宽800*高750mm,四张餐椅尺寸均为长490*宽470*高760mm;2、基材优质采用E1级多层实木板;3、饰面采用水性油漆;4、基材内胶粘剂采用白乳胶,木材含水率≤11%,质地坚硬,不易变形,经高温、高压、防蛀处理,确保坚固可靠;5、面料采用优质人造革;6、辅料采用优质海绵。23340
13 办公桌 其他家具用具1、尺寸:长1400mm*宽700mm*高760mm;2、基材采用优质E0级中密度纤维板;3、基材内胶粘剂采用白乳胶;4、饰面采用油漆,5底3面工艺,漆面硬度≥2H,漆面色泽美观;5、五金配件采用三合一连接件:表面层经过乙酸盐雾试验连续喷雾≥72h,金属表面镀层本身耐腐蚀等级>9级,金属表面镀层对基体的保护等级>9级。检测依据符合QB/T3832-1999《轻工产品金属镀层腐蚀试验结果的评价》、QB/T3827-1999《轻工产品金属镀层和化学处理层的耐腐蚀试验方法乙酸盐雾试验(ASS)法》、GB/T28203-2011《家具用连接件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6、五金配件采用液压门铰;7、导轨采用缓冲导轨。24350
14 演讲台 其他家具用具1、尺寸:长700mm*宽500mm*高1050mm;2、贴面材料:采用进口实木皮,颜色可选胡桃木、樱桃木等高级木皮,厚度≥0.6mm;封边用材:白木或与贴面相同的进口实木木材,厚度≥0.6mm; 3、基材采用优质E0级中密度纤维板;4、基材内胶粘剂采用白乳胶;5、五金配件采用三合一连接件。23560
15 长茶几 其他家具用具1、尺寸:长1200mm*宽600mm*高450mm;2、贴面材料采用进口实木皮,颜色可选胡桃木、樱桃木等高级木皮,厚度≥0.6mm;封边用材:白木或与贴面相同的进口实木木材,厚度≥0.6mm;3、基材采用优质中密度纤维板;4、基材内胶粘剂采用白乳胶;5、饰面采用水性油漆;6、五金配件采用三合一连接件。21552
16 主席台 其他家具用具1、尺寸:长1600*宽600*高750mm;2、贴面材料采用进口实木皮,颜色可选胡桃木、樱桃木等高级木皮,厚度≥0.6mm;封边用材:白木或与贴面相同的进口实木木材,厚度≥0.6mm;3、基材采用优质E0级中密度纤维板;4、基材内胶粘剂采用白乳胶;5、饰面采用水性油漆,5底3面工艺,漆面硬度≥2H,漆面色泽美观;6、五金配件采用三合一连接件。817200
17 定制前台1 其他家具用具1、规格:2700*700*1100(mm);2、前台柜体制造:免漆板制做柜体及柜门,含抽屉及五金;大理石台面;黄铜条镶嵌(人工及材料);3、灯光槽:大芯板基层打底,表面封板面层;奥松板圆弧线条烤漆墙板。17195
18 定制前台2 其他家具用具1、规格:6200*400*1100 (mm);2、前台柜体制造:免漆板制做柜体及柜门,含抽屉及五金;大理石台面;黄铜条镶嵌(人工及材料);3、灯光槽:大芯板基层打底,表面封板面层;奥松板圆弧线条烤漆墙板。19986
19 吧椅 其他家具用具1、规格:加厚金属圆盘直径390mm,底部耐磨保护圈;电镀金属搁脚;安全升降气杆升降范围650-850mm;座面直径380mm,圆弧靠背宽410mm;2、面料采用优质人造革;3、辅料采用优质海绵;4、钢制部分基材采用冷轧钢板。2360
20 礼堂椅 其他家具用具1、尺寸:长540mm*宽600mm*高1000mm;2、面料:采用优质布艺;3、辅料采用优质海绵;4、实木框架底板及背板,坐感舒适;前置可收纳写字板,采用优质樟子松材质,木材含水率≤11%,质地坚硬,不易变形,经高温、高压、防蛀处理,确保坚固可靠;5、钢制脚架部分基材采用冷轧钢板。10875060
更多明细详见附件:合同明细.xls
 合计金额小写: 1074750
合计金额大写:壹佰零柒万肆仟柒佰伍拾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序号

分项名称

单位

规格型号

品牌场地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备注

1

钢质制式高低床

MZ-GDC21354

铭祖-重庆

2

2498

4996

2

木床及床头柜

C2000-3

维格-佛山

3

2398

7194

3

木质上床下桌

MZ-GDC95641

铭祖-重庆

14

5650

79100

4

木质制式高低床

MZ-GDC64623

铭祖-重庆

44

4786

210584

5

床垫

C2000-5

维格-佛山

3

1795

5385

6

写字桌

X06

维格-佛山

4

665

2660

7

多媒体讲台

MZ-YJT41356

铭祖-重庆

1

2380

2380

8

营具学习桌

MZ-XXZ53168

铭祖-重庆

23

935

21505

9

休闲桌

P1300

维格-佛山

3

445

1335

10

茶几

H01

维格-佛山

2

520

1040

11

条桌

F0312

维格-佛山

41

962

39442

12

餐桌餐椅

V1712-C

维格-佛山

2

1670

3340

13

办公桌

V6914

维格-佛山

2

2175

4350

14

演讲台

Y01

维格-佛山

2

1780

3560

15

长茶几

H02

维格-佛山

2

776

1552

16

主席台

V0224-2

维格-佛山

8

2150

17200

17

定制前台1

现场订制

桂加湘-湖南

1

7195

7195

18

定制前台2

现场订制

桂加湘-湖南

1

9986

9986

19

吧椅

p50

维格-佛山

2

180

360

20

礼堂椅

V0089

维格-佛山

108

695

75060

21

营具学习椅

MZ-XXY94621

铭祖-重庆

46

305

14030

22

会议椅

T0065

维格-佛山

167

335

55945

23

办公椅

T0043

维格-佛山

16

845

13520

24

钢木休闲沙发

oo10-1

维格-佛山

7

868

6076

25

单人沙发

P1400

维格-佛山

6

555

3330

26

单人商务沙发

oo30-1

维格-佛山

4

998

3992

27

三人商务沙发

oo30-3

维格-佛山

2

1890

3780

28

茶水柜

E03

维格-佛山

31

895

27745

29

书架

G-G06A

维格-佛山

1

1980

1980

30

4门更衣柜

MZ-GYG84632

铭祖-重庆

30

928

27840

31

西药柜

MZ-XYG16321

铭祖-重庆

1

2780

2780

32

重型货物架

MZ-HJ63215

铭祖-重庆

12

1395

16740

33

档案密集柜

立方米

MZ-MJG31325

铭祖-重庆

18

1435

25830

34

定制木衣柜

定制

桂加湘-湖南

3

5180

15540

35

防盗门

M2/M5

盼盼-长沙

3

6150

18450

36

木门

V-E01

腾飞--长沙

1

1918

1918

37

单开木质门

YM-024

腾飞--长沙

2

1216

2432

38

定制不锈钢门

定制

桂加湘-湖南

1

5985

5985

39

定制防盗窗

平方米

定制

桂加湘-湖南

10

445

4450

40

门禁1

XFACE320

熵基--杭州

4

2098

8392

41

门禁2

F18

熵基--杭州

2

2185

4370

42

门锁智能发卡机

KR100E

熵基--杭州

1

435

435

43

智能IC磁卡门锁

C112

熵基--杭州

47

458

21526

44

布艺窗帘

平方米

C216-5

桂加湘-湖南

351

82

28782

45

金刚纱窗

J120-2

桂加湘-湖南

73

210

15330

46

纱艺窗帘

平方米

830-7

桂加湘-湖南

35.4

43

1522.2

47

遮光卷帘

平方米

MR0729

桂加湘-湖南

389

65

25285

48

磨砂玻璃膜

平方米

GM11

桂加湘-湖南

154

41

6314

49

墙布

平方米

BLG

布莱格-浙江

115

112

12880

50

定制硬包

平方米

定制

桂加湘-湖南

31

452

14012

51

定制不锈钢架

平方米

定制

桂加湘-湖南

48

1450

69600

52

晾晒架

定制

桂加湘-湖南

30

288

8640

53

家具拆迁

定制

桂加湘-湖南

1

3448.8

3448.8

54

床品六件套1

T06090

泰成-河北

20

558

11160

55

床品六件套2

T06120

泰成-河北

132

476

62832

56

床品四件套

T05180

泰成-河北

7

846

5922

57

被芯枕芯

T-T2

泰成-河北

3

1880

5640

58

毛巾

Y201

亿嘉禾-高阳

148

17

2516

59

浴巾

Y503

亿嘉禾-高阳

120

95

11400

60

布草车

I-09

名诚--广州

2

1250

2500

61

清洁车

D-11

名诚--广州

2

828

1656

合计报价

1074750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甲方通知交货之日起20日内到货并安装调试完毕。(交货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若提前供货甲方不安排场地存放及保管)。


3.2 履行地点:甲方指定地点---长沙市岳麓区岳麓区人民武装部民兵训练基地。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3.3.1、乙方负责产品到甲方指定交货地点的全部运输,保全。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

3.3.2、乙方负责产品在交货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3.3.3、乙方负责其派出的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021012.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95,说明:项目验收调试合格后支付至合同总额的95%,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53737.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说明: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无息支付

4.2 收款账户: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湖南桂加湘商贸有限公司:800236260802014)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5.2.1、乙方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检验证书、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

5.2.2、本项目整体质保壹年。质保期超出厂家正常保修范围的,乙方需向厂家购买;未在投标报价表中单列其费用的,视为免费提供。

5.2.3、质保期内,免费提供所有产品的维修服务,由此产生的费用均不再收取。

5.2.4、乙方承诺的质保期长于招标文件规定时,以乙方的投标文件为准,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乙方负责全免费(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等)更换或维修。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5.3.1、验收方法:简易程序验收。

5.3.2、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5.3.3、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成交人原因造成的,由乙方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甲方承担。

5.3.4、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乙方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5.3.5、项目验收时,乙方必须保证其供货、安装及调试的系统能够正常运行,且服务满足甲方的要求。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6.1、乙方提供5×7小时的故障服务受理,24时内上门维修。

6.2、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乙方负责全免费(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等)更换或维修。质保期满后,乙方应及时优惠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

6.3、乙方在合同期内,因各种原因在服务过程中,造成第三方的人身和财产损失,由乙方独自承担其法律和经济责任,与甲方无关;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8%(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型号、规格、质量等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而乙方应及时予以更换,并承担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 生效

11.其他条款

1.定义

1.1合同当事人

1)甲方(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程序向供应商购买货物、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采购的甲方名称、地址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2)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而取得中标结果,并向甲方提供货物、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中载明的甲乙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页、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合同价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

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他技术资料和材料。

4伴随服务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以及其他的伴随服务,例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协助、培训和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

5合同条款系指本合同条款。

6项目现场系指本合同项下货物安装、运行的现场,其名称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2.合同的适用范围

2.1 本合同条款适用于没有被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条款所取代的范围。

2.2 合同内容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而确定。

3.合同标的及金额

3.1 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中标结果一致。

4.合同价款

4.1具体合同价款见本合同第3.1条。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5.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5.1 乙方应当在甲方确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履行合同,具体的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5.2 乙方提供服务的应当在甲方指定的地点完成服务项目。

6.货物的验收

6.1 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后应当及时组织验收。

6.2 货物的表面瑕疵,甲方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有异议的应在安装调试后十个工作日内提出。

6.3 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6.4 甲方在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或安装、调试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接收、验收或拒绝接收、验收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损失。

6.5 甲方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应当收取发票并在《交货验收单》上签署验收意见及加盖单位印章。

6.6 大型或者复杂的货物采购项目,甲方可以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并由其出具验收报告单。

6.7 乙方提供的进口产品,乙方应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另有约定的除外)。

7.货物包装要求

7.1 乙方所出售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由于包装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的损坏、丢失由乙方负责。

7.2 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质量证书和保修保养证书。

8.运输和保险

8.1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第5.1条规定的交货地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括在合同总价中。

8.2乙方应向保险公司投保以甲方为受益人的发运合同货物发票金额的110%运输一切险。

9.质量标准和保证

9.1 质量标准

1)本合同下交付的货物应符合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乙方所出售的货物还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

9.2 保证

1)乙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或者没有因乙方的行为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在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后不少于【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或乙方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

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5.1条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

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10.权利瑕疵担保

10.1 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

10.2 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

10.3 如甲方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1.知识产权保护

11.1 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11.2 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1.3 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产品,甲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

12.保密义务

12.1 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13.合同价款支付

13.1验收合格后,乙方出具正规发票给甲方,凭甲方开具的《政府采购合同验收报告单》办理合同价款结算手续。

13.2 合同价款构成中应当由财政支付的部分,甲方应当在货物验收合格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国库管理部门申请支付,经国库管理部门审核后直接支付给乙方。

13.3 合同价款构成中应当由甲方自行支付的部分,甲方应当在货物验收合格后十五个工作内支付。

13.4支付合同价款时,一律不向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办理付款手续。开户行和帐号以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为准,如果乙方要求变更,则乙方必须提供加盖了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的证明文件,报经甲方审查同意。

13.5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规定。

14.伴随服务

14.1 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这些文件应包装好随同货物一起发运。

14.2 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

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

3)在合同各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4)在制造商或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与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和要求规定的其他伴随服务

14.3 乙方提供的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15.违约责任

15.1质量瑕疵的补救措施和索赔

1)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而甲方在合同条款第9条或合同的其他条款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根据法定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了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

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乙方未做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质量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15.2 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迟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2)除本合同第20条规定情况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日按一周计算)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以终止合同。

3)如果乙方迟延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16.合同的变更

16.1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可就合同履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协商进行变更。协商一致后,双方应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

16.2 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有权在合同价款百分之十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并就此与乙方签订补充合同,乙方不得拒绝。

16.3 除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更。

17.合同中止与终止

17.1合同的中止

1)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采购计划调整,甲方可以要求中止履行,待计划确定后继续履行;

2)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或财政部门责令中止的,应当中止合同的履行。

17.2合同的终止

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

2)乙方未能依照本合同约定条件履行合同,已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3)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告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

4)如果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5)如果合同的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的履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予以相应补偿。

18.合同转让和分包

18.1 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转包。

18.2 乙方未在投标文件中说明,不得将合同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

18.3 根据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规定,经甲方同意,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大型企业可依法向中小企业分包。

19.不可抗力

19.1 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事件。

19.2 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19.3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三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20.解决争议的方法

20.1 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后十日内仍不能解决,可以向财政部门提请调解。

20.2 调解不成可以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中规定下列方式之一提起仲裁或诉讼:

1)向甲方所在地仲裁机构提起仲裁;

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3 如仲裁或诉讼事项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履行,则在仲裁或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的部分外,合同的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

21.法律适用

21.1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如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不一致的,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修改本合同。

22.通知

22.1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

22.2通知以送到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

23. 合同未尽事项

23.1合同未尽事项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24.合同生效

24.1 本合同在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岳麓区金星大道517号12栋413室 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其他高新开发区谷苑路186号湖南大学科技园创业大厦301A15房
法定代理人: 曹志武 法定代理人: 戚小清
委托代理人: 康利民 委托代理人: 暨新平
电话: 0731-88999431 电话: 13973197646
传真: 0731-88999431 传真:

附件列表
  1. 中标通知书.pdf
  2. 合同明细.xls


附件下载请到网址:http://changs.ccgp-hunan.gov.cn/gp/gpcategory/showNew/253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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