乍浦镇环卫一体化设施改扩建工程项目全过程咨询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乍浦镇环卫一体化设施改扩建工程项目全过程咨询 已由 浙江乍浦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嘉港区建〔2024] 3 号 批准建设,项目代码: 2311-330452-04-01-182404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平湖市乍浦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港区财政 ,招标人为 平湖市乍浦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全过程咨询服务 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总投资:19362.48万元,招标估算价约432.7560万元。
2.2 建设地点:本项目涉及两个地块,其中环卫所地块位于乍浦环卫所,具体范围为市场路以北,乍浦塘以东区域;乍王路地块位于乍王路东侧,乍浦塘以西区域。
2.3 建设规模:环卫所地块总用地面积约 34116 平方米, 总建筑面积约1561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3260 平方米(新建建筑面积约 10250 平方米,改建建筑面积约 3010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 2350 平方米;新建生活垃圾转运车间,废纸、泡沫分拣暂存车间,装修、纺织物分拣破碎车间;改造大件园林分拣车间以及塑料分拣暂存车间;拆除现状垃圾压缩车间及现状办公楼;乍王路地块总用地面积约9976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 4640平方米,新建固废车间、分选车间、办公楼等相关配套设施。
本项目建成后环卫所地块可处理生活垃圾 200吨/天,粪水处理量 20吨/天,建筑垃圾(分拣)10000吨/年,废纸(分拣)规模 15000吨/年,玻璃(分拣)规模 10000吨/年,大件园林垃圾(分拣) 规模 5000吨/年,塑料(暂存分拣)规模1000吨/年,织物(仅生活垃圾)处理规模 300吨/年,泡沫(暂存分拣)规模 150吨/年;乍王路地块可处理固废垃圾 50000吨/年。
2.4 招标范围:乍浦镇环卫一体化设施改扩建工程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包括招标代理服务(含工程量清单、预算及控制价编制)、项目建设管理、施工监理服务、工程造价咨询(跟踪评审)。
2.5 工程咨询服务目标:
2.5.1项目咨询服务目标:提供管理过程中的业主决策建议报告,提供项目全过程专业咨询服务。实现项目的进度管理目标、投资管理目标、质量与安全管理目标。
2.6工程咨询服务范围及内容:
2.6.1招标代理服务(含工程量清单、预算及控制价编制):本项目的施工、设备或材料采购等工程建设涉及的所有工程、货物及服务项目的招标代理;招标代理过程中涉及的工程量清单、预算、招标控制价编制及相关的预算调整。
2.6.2项目建设管理:委派相应的管理团队协助业主对项目的前期部分工作、施工、技术、进度、投资、质量安全、项目组织协调、合同、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和竣工结(决) 算、各类档案移交委 托、缺陷责任期和实施过程的建设管理及各种手续的报审管理工作,协助做好资产入库和产证办理等与建设管理相关的内容采用科学的方法和手段提供管理服务。编制项目策划书(包括项目的组织、管理、技术、投资、合同、进度、质量、信息、风险、项目运行维护等策划,并编制成果文件),协助业主制定合同管理、技术管理、进度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管理、环境管理、信息管理、协调管理、风险管理和移交管理、投资管理等年度、季度或月度计划, 并对项目的风险进行分析和预控,为项目的决策、实施和运营持续提供局部或整体解决方案及管理服务。【建设项目服务符合浙江省住建厅颁布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标准》(DB33/T 1202-2020),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内容,具体内容以业主委托为准】。
2.6.3工程施工监理:工程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后期阶段的全过程监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进度控制、质量控制、资金控制、合同管理、施工安全管理、组织协调、项目的验收及移交、档案管理及及与审计等的配合工作。本项目现场监理部人员按照嘉兴市建设局关于印发《嘉兴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关键岗位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嘉建[2023]17号)要求执行(如有新规定按新规定执行),现场监理机构人员最低配置应满足《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现场监理人员配置相关问题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嘉咨监协[2023]12 号),且现场监理机构人员配置总人数不少于6人:其中总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2人,监理员不少于3人。监投标单位在参与投标时,应根据本工程的规模、特点和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明确项目监理机构关键岗位人员的配备情况。
2.6.4工程造价全过程咨询(跟踪评审):施工图预算审核、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进度款审核、工程结算初审及其他相关服务。
2.7全过程咨询服务期限:自接收委托项目开始,直至建设项目全部投入使用及合同责任期满为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同时具备以下要求):(具体详见企业资格要求表)
3.1.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工程造价咨询相应服务能力;
3.1.2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1.3投标人未被 “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及“信用中国(浙江)”(http://credit.zj.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1.4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需明确各方承担的具体工作和各方应承担的责任等相关事宜,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资质确认联合体的资质),且联合体(包括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家数不超过2家;
(2)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联合体在本次投标活动和合同的全面实施。
(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本项目向项目法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体详见负责人资格要求一览表)
3.2.1 项目总负责人资格须具有:注册国家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或有效期内的原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土建专业)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建筑专业),且同时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则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3.2.2项目监理负责人资格须具有: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3.2.3项目造价咨询负责人资格须具有: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原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土建专业)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建筑专业)证书。
注:项目监理分项负责人、项目造价咨询负责人不得相互兼任。
3.3符合条件者均可报名,浙江省外省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完成浙备案(相关手续按嘉建[2015]1 号文件规定执行)或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审核通过且信息公开。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均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可使用本单位账号和密码登录“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自行载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
4.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4年06月17日至2024年07月09日10:00 时。
4.3未取得“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用户名和密码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单位注册登记手续,取得用户名和密码。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交易主体登录→免费注册”进行操作。
4.4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和疑问的,应以投标人的账号登陆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嘉兴)(http://ggzy.jxszwsjb.jiaxing.gov.cn/ZLTPBidder/memberLogin)并将所有异议和疑问以电子文档形式上传。提交疑问截止日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15天前,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将于投标截止日期15天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并自行下载,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4.5 招标文件和补充文件的下载地址为:http://ggzy.jxszwsjb.jiaxing.gov.cn/ZLTPBidder/memberLogin。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7月09日10 时00分整 ,
5.2 投标文件送达地址: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嘉兴市市政府西侧,嘉兴市广场路350号蒋 水港桥西侧)二楼或三楼规定开标室,详见开标室公告牌。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投标人员递交投标文件后即离开,不参加开标会议。请尽量采取绿色出行方式。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jxszwsjb.jiaxing.gov.cn/)上发布 。
7.投标保证金
7.1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捌万元整
7.2保证金缴纳方式: 银行保函(银行在嘉兴市设有分支机构)、保证保险(采取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或银行电子保函形式的,请通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的标保证电子保函专栏办 理,网 址http://ggzy.jxszwsjb.jiaxing.gov.cn/ZLepoint-financeplatform-web/finance/index,客服电话:400-153-8889、400-857-6077);担保公司(经过银保监部门审批通过并在嘉兴市设有分支机构)担保;电汇、网银转账【应从基本账户转出,超级网银除外,提交时间应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到帐(提醒:请投标单位在开标三个工作日前提交,并注明投标项目名称,以便确认到帐,本项目(标段)保证金收退双方互不开具收据,以收款人开户银行实际到账信息为准。】
7.3投标人不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不是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缴纳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7.4投标保证金系统在使用过程中,若发生下列不可预见情形:(1、开标时,系统获取明文保函文件异常,无法正常获取文件;2、金融机构/电子保函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正常操作;3、金融机构/电子保函服务器发生故障或停电等情况,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4、金融机构/电子保函服务器受到病毒或其他外来的攻击;5、其他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系统无法正常使用,招标人应及时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维护方、金融保函机构核查情况,若投标人能提交有效证明材料的,招标人可在开标时予以记录、载明,提交评标委员会确认其效力。
收 款 人: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嘉兴市分行
帐 号:具体以系统内生成子账号为准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平湖市乍浦镇人民政府
地 址:嘉兴市平湖市乍浦镇雅山中路 138 号
联 系 人:吕先生
电话:13757385161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国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平湖市当湖街道漕兑路33号总商会大厦C座4楼
联 系 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573-85539088
附件下载:
招标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