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州巩留县产业深加工建设项目(一期鲟鱼养殖)设备
发布时间:2024-04-18 15:42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伊犁州巩留县产业深加工建设项目(一期鲟鱼养殖)设备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伊犁州巩留县产业深加工建设项目(一期鲟鱼养殖)设备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疆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5月8日10:30(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XZH(ZB)【2024】240418W
项目名称:伊犁州巩留县产业深加工建设项目(一期鲟鱼养殖)设备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1,680,000.00元
最高限价(元):1679999.99元
采购需求:4套生态养鱼水循环系统(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约期限:自签订供货合同80天完成供货并安装完成。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面向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4月18日至2024年4月2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5月8日 10: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政采云投标客户端
开标时间:2024年5月8日 10: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政采云投标客户端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特别提示: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巩留县乡村振兴局
地 址:巩留县
联系方式:152992198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诚翔正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伊宁市解放路77号阜新·亚欧国际九楼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 话:13325574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