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中船重工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单位批准,对中国海装子公司ERP(SAP)实施项目(项目编号:ZB202208K01)进行公开招标(以下简称“招标”),择优选择承包人,现将招标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标项目内容
1.1项目名称:中国海装子公司ERP(SAP)实施
1.2建设地点:需方指定
1.3资金来源:自筹
1.4项目周期:签订合同后4个月完成交货。
1.5本次招标以项目为单位,投标人必须就整个项目进行响应,不完整的投标将被拒绝。
1.6投标人提供报价文件,即视为承诺参与项目,若中标后弃标,视为扰乱招标秩序。如果中标人中标后无故弃标,将被列入我公司黑名单,不再接受该公司投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凡有意参加者请与2022年08月12日11时至2022年08月19日11时在 中船重工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网站(www.csicit.com)下载招标文件(附件二)。
2.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取得投标人资格方法
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投标采用报名资格预审方式进行,投标人填写投标报名表(附件一)发送至邮箱(myhan218@163.com)。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4.1获取时间:2022年08月12日11时00分至2022年08月19日11时00分。
4.2获取地点:中船重工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网站(www.csicit.com)上自行免费下载,不收取招标文件费用。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2年08月22日15时00分。
5.2递交地点:中船重工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地址:江苏连云港市圣湖路18号中船716研究所105号楼5楼 )。
5.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及报名表原件(盖公章),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本次招标实行投标人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制度。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杰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江苏连云港市圣湖路18号中船716研究所105号楼5楼
联系人:马瑜晗
电话:0518-85831871
附件一:报名表报名表
附件二: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招标单位:中船重工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电话:0518-85806786
传真:0518-85823165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海连东路42号电子大楼
投标报名表 | 投标报名表 | |||
招标项目名称: | ||||
招标项目编号: | ||||
报名投标单位名称(盖章): | 报名表盖章原件需与投标文件,一起寄给招标方 | |||
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
电子邮件: | ||||
报名时间: |
②供方完成需求调研,形成《详细需求报告》《蓝图差异分 |
析报告》《测试报告》和《系统开发文档及系统配置文档》,并通 |
序号 | 项目服务名称 | 单位 | 单位 | 数量 | 数量 | ||||||||||||||||||||||||
1 | 1 | 1 | 中国海装子公司ERP(SAP)实施 | 套 | 1 |
公司名称 | 公司性质 |
中船海装风电(象山)有限公司 | 全价值 |
大连海装风电设备有限公司 | 全价值 |
江苏海装风电设备有限公司 | 全价值 |
内蒙古海装风电设备有限公司 | 全价值 |
新疆海装风电设备有限公司 | 全价值 |
鄄城海装风电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 全价值 |
象山海装风电设备有限公司 | 全价值 |
敦煌海装风电设备有限公司 | 全价值 |
海鄄新能源(鄄城)有限公司 | 帐务 |
盛联新能源(曹县)有限公司 | 帐务 |
海盛新能源(曹县)有限公司 | 帐务 |
海联新能源(曹县)有限公司 | 帐务 |
中船重工涿州海装风电有限公司 | 帐务 |
中船海装风电(象山)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全价值 |
广东海装海上风电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 研究性质 |
广东海装风电设备有限公司 | 全价值 |
新星市海装风电设备有限公司 | 全价值 |
序号 | 组织单位 | 功能范围 | 第三方系统接口 | |||||||||||||
序号 | 组织单位施过程中根据需要略作调整。 | FICO | SD | PP | PS | MM | QM | PM | NCC | EAM | QMS | OA | MDM | CRM | PLM | MES |
1 | 大连海装风电设备有限公司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 | 江苏海装风电设备有限公司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 | 内蒙古海装风电设备有限公司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4 | 新疆海装风电设备有限公司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5 | 鄄城海装风电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6 | 海鄄新能源(鄄城)有限公司 | √ | √ | √ | √ | |||||||||||
7 | 盛联新能源(曹县)有限公司 | √ | √ | √ | √ | |||||||||||
8 | 海盛新能源(曹县)有限公司 | √ | √ | √ | √ | |||||||||||
9 | 海联新能源(曹县)有限公司 | √ | √ | √ | √ | |||||||||||
10 | 中船重工涿州海装风电有限公司 | √ | √ | √ | √ | √ | ||||||||||
11 | 中船海装风电(象山)有限公司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2 | 象山海装风电设备有限公司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3 | 中船海装风电(象山)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 | √ | √ | √ | √ | √ | |||||||||
14 | 敦煌海装风电设备有限公司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5 | 广东海装海上风电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 √ | √ | √ | √ | √ | ||||||||||
16 | 广东海装风电设备有限公司 | √ | √ | √ | √ | |||||||||||
17 | 新星市海装风电设备有限公司 | √ | √ | √ | √ |
的开发技术培训,达到中国海装开发人员掌握此技术,并进行单 |
4. | |||
技术条款 | 技术条款 | 技术条款 | 技术条款 |
1. | |||
2. | |||
3. | |||
4. |
条款号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标法 | 投标人的总分为商务、技术、报价及其他评分因素之和,最终综合评分为各专家评分的算数平均值。按综合评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技术得分也相等,由评标委员会投票决定顺序。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和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质证书一致 |
联合体投标人 | 不接受 | ||
备选投标方案 | 除招标文件明确允许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外,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资质要求 | 投标人为独立法人,投标时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和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本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 |
落款时间以2022年3月1日至投标截止 |
财务要求 | 投标人提供本企业近三年(2019至2021年度,若投标人为新成立企业则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1年度)企业的财务报表(须包含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复印件 | ||||||||||||||
信誉要求 | 投标人提供本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基本账户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开具的时间期间为有效;如资信证明中明确表示复印无效的,则须提供资信证明原件并装订在正本中) | 投标人提供本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基本账户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开具的时间期间为有效;如资信证明中明确表示复印无效的,则须提供资信证明原件并装订在正本中) | 投标人提供本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基本账户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开具的时间期间为有效;如资信证明中明确表示复印无效的,则须提供资信证明原件并装订在正本中) | 投标人提供本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基本账户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开具的时间期间为有效;如资信证明中明确表示复印无效的,则须提供资信证明原件并装订在正本中) | |||||||||||
联合体投标人 | 不接受 | 不接受 | 不接受 | 不接受 | |||||||||||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
投标内容 | 中国海装子公司ERP(SAP)实施项目 | 中国海装子公司ERP(SAP)实施项目 | 中国海装子公司ERP(SAP)实施项目 | 中国海装子公司ERP(SAP)实施项目 | |||||||||||
工期 | 实施工作在合同签订后4个月内完成 | 实施工作在合同签订后4个月内完成 | 实施工作在合同签订后4个月内完成 | 实施工作在合同签订后4个月内完成 | |||||||||||
交货地点 |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装风电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装风电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装风电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装风电股份有限公司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报价 | |||||||||||||
技术性能指标 | 实施功能模块包括财务管理、销售管理、生产管理、物料管理、采购管理、项目管理、资产管理、质量管理、仓储管理、系统集成等。 | 实施功能模块包括财务管理、销售管理、生产管理、物料管理、采购管理、项目管理、资产管理、质量管理、仓储管理、系统集成等。 | 实施功能模块包括财务管理、销售管理、生产管理、物料管理、采购管理、项目管理、资产管理、质量管理、仓储管理、系统集成等。 | 实施功能模块包括财务管理、销售管理、生产管理、物料管理、采购管理、项目管理、资产管理、质量管理、仓储管理、系统集成等。 | |||||||||||
投标有效期 | 90日历日 | 90日历日 | |||||||||||||
投标设备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 | 符合第四章“技术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符合第四章“技术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符合第四章“技术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符合第四章“技术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技术支持资料 | 制造商网站产品手册或用户证明或经制造商签字或盖章确认的技术方案或技术描述等能够说明产品状态的资料;能够证明响应技术要求,或招标人可以接受的其他形式资料 | |||||
付款条件 | 付款条件偏离且招标人不接受的视为不合格 | 付款条件偏离且招标人不接受的视为不合格 | ||||
偏差范围和最高项数 | 允许,偏差范围: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要求中非*条款,最高项数:3,超出按废标处理 | 允许,偏差范围: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要求中非*条款,最高项数:3,超出按废标处理 | 允许,偏差范围: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要求中非*条款,最高项数:3,超出按废标处理 | 允许,偏差范围: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要求中非*条款,最高项数:3,超出按废标处理 | ||
条款号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编列内容 | 编列内容 | 编列内容 |
2.2.1 | 2.2.1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商务部分:10分技术部分:50分投标报价:40分其他评分因素:/分(如有) | 商务部分:10分技术部分:50分投标报价:40分其他评分因素:/分(如有) | 商务部分:10分技术部分:50分投标报价:40分其他评分因素:/分(如有) | 商务部分:10分技术部分:50分投标报价:40分其他评分因素:/分(如有) |
条款号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评分标准 | 评分标准 | 评分标准 |
2.2.4(1) | 商务评分标准 | 详见附表A | 详见附表A | 详见附表A | 详见附表A | 详见附表A |
2.2.4(2) | 技术评分标准 | 详见附表B | 详见附表B | 详见附表B | 详见附表B | 详见附表B |
2.2.4(3)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详见附表C | 详见附表C | 详见附表C | 详见附表C | 详见附表C |
2.2.4(4) |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 / | / | / | / |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财务(2分) | 投标人近3年连续盈利得2分;其中任意两年盈利得1分;其余情况得0分。 | ||
认证(3分) | ISO20000服务管理体系认证、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CMMI,以上认证每1个加1分,加至3分为止。提供证书复印件 | ||
2.2.4(1) | 商务评分(10分) | 实力(2分) | 制造商综合实力、近3年年销售收入,横向比较,择优0-2分; |
业绩(3分) | 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为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信息集成实施相关项目业绩,每提供1个得1分,最高得3分。提供盖章合同内容页、签字盖章页、签订日期页复印件等证明资料。 |
人员)、所属模块、工作年限。 |
2.2.4(2) | 技术评分(50分) | 实施团队能力(15) | 项目团队实施成员应形成表格明确人员信息,包括人员姓名、年龄、项目角色(至少应包含项目经理、实施顾问、技术开发项目实施团队人员为企业的在职员工,团队组成合理,分工明确,团队成员数量不少于10人,横向比较,择优0~5分。证明材料:人员履历表、劳动合同。项目经理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得2分,否则得0分,提供毕业证复印件;项目经理技术背景深厚,项目管理开发经验丰富、业绩与本项目专业得契合度,横向比较,择优0-3分; | 项目团队实施成员应形成表格明确人员信息,包括人员姓名、年龄、项目角色(至少应包含项目经理、实施顾问、技术开发项目实施团队人员为企业的在职员工,团队组成合理,分工明确,团队成员数量不少于10人,横向比较,择优0~5分。证明材料:人员履历表、劳动合同。项目经理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得2分,否则得0分,提供毕业证复印件;项目经理技术背景深厚,项目管理开发经验丰富、业绩与本项目专业得契合度,横向比较,择优0-3分; |
证明材料:个人履历、项目证明资料(项目合同、项目开发过程资料、项目需方单位出具相关证明,三者之一均可)。项目实施顾问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得2分,否则得0分,提供毕业证复印件;6、项目实施顾问技术背景深厚,项目管理开发经验丰富、业绩与本项目专业的契合度,横向比较,择优0-3分;证明材料:个人履历、项目证明资料(项目合同、项目开发过程资料、项目需方单位出具相关证明,三者之一均可)。 | |||
方案及实施(20分) | 方案先进、合理、完整,思路清晰,符合国际/国内相关标准和规范,满足项目需求或者优于项目需求,横向比较,择优0~10分。 | ||
实施计划详尽合理,进度内容安排完整,描述清晰,项目管理措施完善、规范,能有效地保障项目按期完工和项目总体质量,横向比较,择优0~10分。 | |||
培训及售后服务(15分) | 培训方案全面、完整、可行、有针对性,横向比较,择优0~10分; | ||
附表C: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售后服务方案、团队、条件,响应时间以及本地化情况等,横向比较,择优0~5分。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2.2.4(3) | 投标报价评分(40分) | 投标报价(40分) | 以通过符合性检查、商务评议、技术评议及评标价格调整后的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基准价;投标人投标价格等于基准价得40分;投标人的评标价格较基准价每增加1%扣1分,不足1%按1%计,最低扣至0分。投标人的评标价格较基准价每减少1%扣0.5分,不足1%按1%计,最低扣至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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