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44038120220028
预算金额506.99万元
招标联系人林淯彬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深水水务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蓝荣头1871906763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2/11/18
公告正文
鹅埠水质净化厂污泥处理系统优化提升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公告
招标概况
项目名称: 鹅埠水质净化厂污泥处理系统优化提升项目 项目编号: 44038120220028
是否重大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鹅埠水质净化厂污泥处理系统优化提升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招标项目编号: 44038120220028001
工程类型: 其他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是否预选招标:
是否场外工程: 行政监督部门: 深汕特别合作区住房建设和水务局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2年11月12日09:00时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2022年11月18日18:00时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 2022年11月15日17:00时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 2022年11月16日17:00时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备注 : 本项目不要求编制技术标,按照深府73号文规定,招标公告自开始发布日期至截标时间不低于5个工作日。
招标人及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水水务有限公司 经办人: 林淯彬
办公电话: 18826230724 传真:
手机号码: 18719067638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 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深汕特别合作区鹅埠镇同德路7号楼二楼
招标代理机构: 深圳市深水水务咨询有限公司 经办人: 蓝荣头
办公电话: 18719067638
标段信息1
标段编号: 44038120220028001001
标段名称: 鹅埠水质净化厂污泥处理系统优化提升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2-11-18 18:00
工程地址: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
招标部分估价: 506.99 万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要求如下: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单位可以为满足设计或施工资质要求的企业,并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各自工作内容。2、投标人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投标,只需承担本工程施工工作的一方提供)。
评标方法: 定性评审法 定标方法: 直接票决
本次招标内容: 施工总承包;本次招标范围为鹅埠水质净化厂污泥处理系统优化提升项目工程的建设。 1.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一体化污泥接收系统、除臭系统、配套其他电气工程等。 投标人须对厂区红线范围内连接的设施包括:污泥处理车间、臭气收集处理设施、设备购置及安装等工程。 2.承包人的工作内容 完成1.工程建设内容”中的设计、采购、施工、调试及试运行工作,确保工程达到约定的建设标准和技术要求,在约定的最迟环保验收日前具备环保验收条件,完成环保验收并进入商业运营,包括但不限于: (1)工程设计、采购、施工、调试及试运行:按国家有关规定和相关规范完成鹅埠水质净化厂污泥处理系统优化提升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完成生产及辅助设备购置及安装调试;承担总包进场前的现场管理费用;完成工程建设内容的全部施工;负责工程调试及试运行;移交达到环保验收和竣工验收标准的工程;履行保修责任;对工程的技术、质量、安全、进度、费用等全面负责。 (2)协助发包人办理用地、规划及各项审批手续并承担所需费用。 (3)协助完成各项专项验收和竣工验收,准备各项专项验收和竣工验收需要的资料,承担验收过程中所需的所有费用。 具体招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
投标人应具备资质条件: 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1)具有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2)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项目负责人资格: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具有注册环保工程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等(项目总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若施工单位牵头,项目总负责人和施工项目经理可为同一人,但应同时满足项目总负责人和施工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若设计单位牵头,项目总负责人和项目设计负责人可为同一人,但应同时满足项目总负责人和项目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2)施工项目经理:具有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以上,且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环保工程师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
业绩要求:
其他:
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报名材料:
业绩要求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附件信息
序号 文件名
1 不设置霸王条款的承诺书.pdf不设置霸王条款的承诺书.pdf
温馨提示:
1、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依据《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建设工程招标备案工作的通知》(深建市场〔2021〕21号)文件要求对市局监管项目试行招标备案“秒批”制度。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应当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投诉时限内,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或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行政监督平台,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逾期提出的,不予受理。相关规定详见《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办法》。
2、场外项目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由招标人负责。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应当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投诉时限内,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提出,逾期提出的,将不予受理。相关规定详见《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办法》。
3、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4、投标人须提前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数字证书,操作办法详见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szggzy.com/fwdh/fwdhjsgc/bszn3),联合体投标人。
5、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双方均需提前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应当加签联合体代表的相关数字证书。--投标文件以联合体牵头单位的数字证书签名视为有效。
6、市住房和建设局企业与人员信息半天交换一次,请投标人提前办好备案和变更手续。根据局《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开展建筑企业和从业人员基本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未通过“企业与人员信息诚信申报平台”报送企业和人员的基本信息暂无法投标,详情请查看:(http://zjj.sz.gov.cn/csml/kcsjyjskjc/xxgk/tzgg/content/post_3751116.html)。
7、投标人对所提交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否则将取消投标及中标资格,以及其他后果自负。
8、资格后审有关规定如下:

(1)不设投标报名、招标会和集中组织的投标预备会(答疑会)、现场踏勘等环节,潜在投标人无需报名即可参与投标;

(2)由招标人组建的资格后审委员会,在截标后,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进入后续程序。资格审查结果及投标人的资格文件向本项目投标人公开;

(3)招标文件(含设计图纸)、送审标底文件在投标子系统下载;

(4)投标人对招标事宜的质疑以不署名的形式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提出,招标人在网上答复;答疑、补遗文件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信息(建设工程)—>变更公告查看;投标子系统下载;

(5)投标人从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通过“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打印回执单作为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凭证,具体操作见网站服务导航(建设工程)→办事指南。对电子投标文件加密的,需在开标会开始时用加密的数字证书进行解密(现场解密或远程解密);

自助办理投标员,使用本单位的数字证书(机构证书)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在线填写、保存。

9、窗口递交文件要求:

投标人须在截止时间前,由投标人持机构数字证书,或已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备案的投标员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招标业务分公司指定窗口办理递交手续。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再接收投标资料。

10、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网上截标工程,需要重新上传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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