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广西瑞诺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兴安县2022年“八一”建军节慰问品采购(项目编号:GLZC2022-G1-250023-GXRN)中标结果公告
金额
92.12万元
项目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2/06/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lzc2022-g1-250023-gxrn
预算金额94万元
招标公司兴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招标联系人-0773-6237558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瑞诺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伍胜辉0773-3682144
中标公司驻马店依依贸易有限公司92.12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广西瑞诺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兴安县2022年“八一”建军节慰问品采购(项目编号:GLZC2022-G1-250023-GXRN)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GLZC2022-G1-250023-GXRN
二、项目名称:兴安县2022年“八一”建军节慰问品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1 | 报价:921200(元) | 驻马店依依贸易有限公司 | 河南省驻马店市上蔡县东洪乡北市场建管南30米路西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品牌 | 数量 | 单价(元) | 规格型号 |
1 | 兴安县2022年“八一”建军节慰问品采购 | 兴安县2022年“八一”建军节慰问品 | 保温饭盒:囍;慰问信、覆膜无纺布手提袋:/ | 9400 | 98 | 1600ml。慰问信:250*210mm,200克铜板纸。覆膜无纺布手提袋厚度;≥0.95mm。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阳鸿,陈玉萍,周丽,戴林,李辽斌(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中标供应商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货物类收费标准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招标代理服务费。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3818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未通过资格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情况:无。
2.未中标情况:荔浦市盛达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得分75分,排序第2;钦州市融辉商贸有限公司,得分70.24分,排序第3。
3.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公告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兴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地 址:广西桂林市兴安县志玲路137号
联系方式:0773-62375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瑞诺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临桂区临桂镇机场路南侧临桂住宅小区第29幢2单元2层4号房
联系方式:0773-368214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伍胜辉
电 话:0773-3682144
附件信息:
(定稿)招标文件-兴安县2022年“八一”建军节慰问品采购.doc(定稿)招标文件-兴安县2022年“八一”建军节慰问品采购.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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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GLZC2021-G1-250023-GXRN项目名称:兴安县2022年“八一”建军节慰问品采购招标文件广西瑞诺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瑞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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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供应商须知-6-第一章公开招标公告-3-目录2022年6月2日采购代理机构:广西瑞诺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4.招标方式、评分办法-10-3.定义-10-2.适应范围-10-1.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10-一、总则-10-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
10.质疑和投诉-12-9.特别说明-10-8.转包与分包-10-7.联合体投标要求-10-6.投标费用-10-5.供应商资格-10-
14.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15-13.投标文件的组成及要求-13-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3-12.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12-11.招标文件的构成-12-二、招标文件-12-
20.投标文件的递交和解密-16-19.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16-18.投标文件的制作-15-17.投标保证金-15-16.投标有效期-15-15.投标报价-15-
六、评标-18-23.资格性审查-18-五、资格性审查-18-22.开标程序-17-21.开标时间及地点-17-四、开标-17-
29.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串通投标,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21-28.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无效-20-27.推荐及确定中标候选人原则-20-26.评标-19-25.评标原则-19-24.评标委员会组成-18-
34.履约保证金-22-七、履约保证金及签订合同-22-33.中标公告及中标通知书-22-32.信用查询-21-31.开标、评标过程的监控-21-30.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21-
39.监督管理机构-23-38.解释权-23-37.代理服务费的缴纳账户-23-36.招标代理服务费-22-八、其他事项-22-35.签订合同-22-
第五章采购合同(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30-三、推荐中标候选人的原则-29-二、评定方法-27-一、评标原则-27-第四章评标办法-27-第三章货物采购需求-24-
第六条调试和验收-31-第五条交付-31-第四条货物包装、运输-31-第三条权力保证-30-第二条质量保证-30-第一条合同标的及合同金额-30-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32-第十一条违约责任-32-第十条付款方式-32-第九条税费-32-第八条售后服务-31-第七条安装和培训-31-
投标文件目录-35-投标文件封面格式:-34-第十六条签订本合同依据-33-第十五条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33-第十四条合同生效及其它-32-第十三条合同争议解决-32-
附件4:投诉书-55-附件3:质疑函-53-附件2:合同验收书-52-附件1:广西线上“政采贷”政策告知函-51-二、商务、技术性响应及其他有效证明材料-42-一、资格性响应证明材料-37-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项目名称:兴安县2022年“八一”建军节慰问品采购项目编号:GLZC2021-G1-250023-GXRN一、项目基本情况第一章公开招标公告
\n\n\n\n\n项目概况\n兴安县2022年“八一”建军节慰问品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6月23日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n |
预算金额(元):940000数量:1标项名称:兴安县2022年“八一”建军节慰问品采购标项一采购需求:预算总金额(元):94000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备注:/本标项(否)接受联合体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质保期届满之日止。最高限价(如有):94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用于2022年“八一”建军节慰问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货物采购需求》。
2、地点(网址):http://www.zcygov.cn(政采云平台)。1、时间:公告发布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三、获取招标文件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开标时间:2022年6月23日09:30投标地点(网址):通过政采云平台实行在线投标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6月23日09:30(北京时间)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4、售价(元):03、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1、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六、其他补充事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五、公告期限地点:通过政采云平台实行在线解密开启
5、信息公告发布媒体:3.4本项目不涉及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3.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3、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7、“政采云”平台在线投标(电子投标)相关事宜说明:6、投标文件解密时间:截标时间后30分钟内(2022年6月23日09:30至10:00)供应商可以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可以以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作为依据【在接到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的通知后,供应商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按通知时要求的时间到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号开标室现场提交或以电子邮件的形式(以通知时所告知的电子邮箱地址为准)提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且未提供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包含提供的电子备份文件无效或无法解密的情况),视为投标无效。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lggzy.org.cn)桂林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j.guilin.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uangxi.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2)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参考《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详见桂林市政府采购网—采购资讯—重要通知);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通过政采云平台参与在线投标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400-881-7190。④自备计算机和网络设备并确保能接入互联网(设备确保可进行视频通话和读取政采云CA证书)。因供应商未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等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参加本项目电子投标或投标失败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③下载“广西壮族自治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管理系统--供应商客户端”(操作方法详见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办事服务—下载专区,以下称“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并安装成功。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供应商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政采云”平台完成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子文件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②完成CA证书申领和绑定(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办理流程详见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办事服务—下载专区,完成CA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供应商尽快办理)。①在“政采云”平台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操作方法详见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办事服务—办事指南)。(1)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采购,供应商通过“政采云”平台参与电子投标,并应做好以下相关准备工作:
名称:兴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1、采购人信息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②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采云平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可以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①供应商须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编制并加密的投标文件,政采云平台将予以拒收。(3)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加密、提交、解密等相关事宜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地址:临桂区临桂镇机场路南侧临桂住宅小区第29幢2单元2层4号房名称:广西瑞诺项目咨询有限公司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项目联系方式:0773-6237558项目联系人:陈丽芳地址:广西桂林市兴安县志玲路137号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二章供应商须知2022年6月2日广西瑞诺项目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联系方式:0773-3682144项目联系人:伍胜辉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序号\n | \n条款号\n | \n条款名称\n | \n内容、要求\n |
\n1\n | \n1\n | \n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n | \n项目名称:兴安县2022年“八一”建军节慰问品采购 \n项目编号:GLZC2021-G1-250023-GXRN \n |
\n2\n | \n5\n | \n供应商资格\n | \n5.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n5.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n5.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n |
\n3\n | \n6\n | \n投标费用\n | \n不论投标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n |
\n4\n | \n15\n | \n采购预算金额及投标报价\n | \n15.1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填写,本项目采购预算总金额为(人民币):940000.00元。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金额的,投标文件按标项作无效处理。\n15.2供应商必须就“货物采购需求”中的所有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n |
\n5\n | \n16.1\n | \n投标有效期\n | \n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90天。\n |
\n6\n | \n17\n | \n投标保证金\n | \n本项目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n |
\n7\n | \n18\n | \n投标文件的制作\n | \n18.1 电子投标文件中须加盖供应商公章部分均采用CA证书签章,并根据“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以便评审小组在评审时,点击评分项可直接定位到该评分项内容。如对招标文件的某项要求,供应商的电子投标文件未能关联定位提供相应的内容与其对应,则评审小组在评审时如做出对供应商不利的评审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电子投标文件如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在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部位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n18.2 供应商法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持有政采云个人CA签章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涉及到签字的位置使用个人CA签章,没有办理政采云个人CA签章的可在投标文件中涉及到签字的位置手写签字后扫描或者拍照做成PDF的格式上传即可。 \n18.3 投标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个人CA签章)。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n18.4评审前准备 \n18.4.1本项目实行网上评审,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n18.4.2各供应商在截标前应确保成为政采云平台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n18.4.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客户端请至网站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 400-881-7190 进行咨询。\n |
\n8\n | \n19.1\n | \n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n | \n19.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可以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n |
\n9\n | \n20.1\n | \n投标文件递交\n | \n20.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于2022年6月23日09:30之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采云平台。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传输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n |
\n10\n | \n20.2\n | \n投标文件解密\n | \n20.2投标文件解密时间:截标时间后30分钟内(2022年6月23日09:30至10:00)供应商可以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可以以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作为依据【在接到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的通知后,供应商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按通知时要求的时间到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号开标室现场提交或以电子邮件的形式(以通知时所告知的电子邮箱地址为准)提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且未提供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包含提供的电子备份文件无效或无法解密的情况),视为投标无效。\n |
\n11\n | \n21.1\n | \n开标时间及地点\n | \n开标时间:2022年6月23日9:30(北京时间)截标后。\n地点:通过政采云平台实行在线解密开启。\n提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方式:在接到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的通知后,供应商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按通知时要求的时间到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号开标室现场提交或以电子邮件的形式(以通知时所告知的电子邮箱地址为准)提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n供应商可以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自然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议。\n |
\n12\n | \n24\n | \n评标委员会组成\n | \n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共5人,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技术、经济等专家 4人。\n |
\n13\n | \n25.1\n | \n评标办法\n | \n综合评分法,具体评标内容及标准详见第四章。\n |
\n14\n | \n32\n | \n信用查询\n | \n根据《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有关信用主体标识码登记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财采〔2016〕37号),由采购代理机构对第一中标候选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n(1)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n(2)查询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前;\n(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在查询网站中直接打印查询记录,打印材料作为采购活动资料保存;\n(4)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采购人依法按照评标报告中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排序表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或者重新组织采购。\n |
\n15\n | \n33\n | \n中标公告及中标通知书\n | \n33.1采购代理机构于评标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五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在中标供应商确定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在指定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n33.2中标公告发布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供应商应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办理中标通知书领取手续。\n |
\n16\n | \n34\n | \n履约保证金\n | \n本项目免收履约保证金。\n |
\n17\n | \n35.1\n | \n签订合同时间\n | \n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五日内。中标供应商领取中标通知书后,应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n |
\n18\n | \n35.3\n | \n合同备案存档\n | \n政府采购合同双方自签订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原件一份交采购代理机构、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一份合同原件送本级财政部门备案。采购代理机构自收到合同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媒体上公告并存档。\n |
\n19\n | \n36\n | \n招标代理服务费\n | \n中标供应商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货物类收费标准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招标代理服务费。\n |
\n20\n | \n38\n | \n解释权\n | \n本招标文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相关规定编制,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代理机构。\n |
\n21\n | \n39\n | \n监督管理机构\n | \n兴安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电话:0773-6220651\n |
本招标文件适用本招标采购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合同履约、验收、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适应范围项目编号:GLZC2021-G1-250023-GXRN项目名称:兴安县2022年“八一”建军节慰问品采购1.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一、总则
3.5“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等。3.4“项目”系指供应商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货物和服务。3.3“服务”系指按招标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3.2“货物”系指按招标文件规定,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3.1“供应商”系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3.定义
6.投标费用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2条。5.供应商资格公开招标、综合评分法4.招标方式、评分办法3.6实质性要求:招标文件中要求“必须提供”的条款及标注★号的内容为实质性要求,若有任意一项负偏离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
8.2本项目不可以分包。8.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8.转包与分包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联合体投标要求不论投标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9.4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的,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评标价(计算方式见“评标办法”);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按前款规定处理。本项目的核心产品详见第三章《货物采购需求》。9.3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评标价最低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标价也相同的,投标报价最低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投标报价也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以抽签方式确定一个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9.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投标文件无效。9.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加同标项一或未划分分标的同一项目的投标,否则,投标文件无效。9.特别说明
(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9.5.3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9.5.2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9.5.1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本招标文件第六章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9.5根据财库〔2017〕141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第三条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9.6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本文件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10.4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实行实名制,均应明确阐述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必要的证明材料,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质疑函格式详见附件。10.3供应商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投诉。10.2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认为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或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应认真做好质疑处理工作。10.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10.质疑和投诉9.7供应商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人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供应商的行政与刑事责任。
(2)供应商须知;(1)招标公告;11.招标文件的构成二、招标文件10.6投诉联系部门:兴安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773-6220651;通讯地址:广西桂林市兴安县志玲路447号。10.5质疑联系部门:广西瑞诺项目咨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773-3682144;通讯地址:临桂区临桂镇机场路南侧临桂住宅小区第29幢2单元2层4号房。
12.1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供应商必须在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代理机构澄清。12.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6)投标文件(格式)。(5)采购合同(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4)评标办法;(3)货物采购需求;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2.6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都应该通过采购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采购人非通过本机构,不得擅自澄清、修改招标文件。12.5必要的澄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澄清、修改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12.4供应商下载招标文件后应实时关注相关网站了解澄清、修改等与项目有关的内容,如因供应商未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澄清、修改等与项目有关的内容,从而导致投标无效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12.3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公告发布的相关网站发布更正公告的同时,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供应商应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考虑在投标文件中。供应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未登录招标公告发布的相关网站查看澄清或者修改的,造成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废标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12.2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不足15日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1)供应商相应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自然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必须提供);13.2.1资格性响应证明材料:13.2投标文件组成【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13.1.1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要求及本招标文件要求制作、加密并递交。具体操作流程可参考《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指南可在“http://www.ccgp-guangxi.gov.cn/PurchaseAdvisory/ImportantNotice/2866753.html”下载。13.1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准备电子投标文件:13.投标文件的组成及要求
(3)供应商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必须提供,自然人除外);【属自然人的应提供由县级以上(含县级)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自然人本人及委托代理人所交纳的开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③如委托代理人为免缴纳社保人员,提供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及供应商与委托代理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代替社保证明复印件。②如供应商为事业单位,可以提供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证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机构为其发放工资的工资条复印件代替社保证明复印件;①如供应商为截标时间前60日以内成立的公司,可以提供供应商与委托代理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代替社保证明复印件;(2)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以及由县级以上(含县级)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供应商为委托代理人交纳的开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复印件,除供应商为以下三种情形的:
(1)投标报价表(格式见附件)(必须提供);13.2.2商务、技术性响应及其他证明材料:(6)供应商前期服务情况声明函(格式见附件,必须提供)。(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有关信用信息的书面声明(必须提供);(4)印刷经营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必须提供)注:供应商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供应商为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所需材料均为复印件)
(7)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格式见附件)(如有,请提供);(6)项目实施方案(如有,请提供);(5)供应商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必须提供);(4)“货物采购需求”需提供的有效证明文件(按其要求提供);(3)商务响应表(格式见附件)(必须提供);(2)技术规格偏离表(格式见附件)(必须提供);
(13)中小企业声明函(如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由小型、微型企业(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执行)制造的,供应商应如实声明并对出具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中标、成交结果将同时公告该企业《中小企业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格式见附件)(如有,请提供);(12)供应商相关获奖证书、认证证书等复印件(如有,请提供);(11)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供应商的生产制造设备清单及专业技术能力说明(如有,请提供);(10)供应商2019年1月1日以来具有同类产品销售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无不良记录,以中标、成交通知书或签订的采购合同复印件为准,并能清晰反映所销售的货物名称、种类、金额)(如有,请提供);(9)环境标志方面的证书复印件(如有,请提供);(8)节能方面的证书复印件(如有,请提供);
13.4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13.3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编制投标文件。供应商提供的以上相关证明材料应真实有效,属于“必须提供”的文件必须于本项目截标前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提交,并加盖供应商CA证书签章,否则投标无效。其中“必须提供”的文件“投标文件(格式)”中有要求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相应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在规定位置签字的,可使用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相应的授权委托代理人个人CA签章,没有办理政采云个人CA签章的可在投标文件中涉及到签字的位置手写签字后扫描或者拍照做成PDF的格式上传,无个人CA签章及手写签字的,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16)供应商可结合本项目的评标办法视自身情况自行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有,请提供)。(1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如有,请提供);(14)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属于监狱企业的,以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为准,否则不予享受优惠政策】(如有,请提供);
14.2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元人民币),否则视同未响应。14.1投标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可以使用别的语言,但其相应内容必须附有中文翻译文本,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文本为主。14.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2)招标文件要求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的部分必须签字后扫描或者拍照做成pdf格式上传(或加盖个人CA签章),无签字的视为投标无效。(1)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其中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证书签章。若投标文件中有专门标注的某关联点,并要求供应商在电子投标系统中作出投标响应的,如供应商未对关联点进行响应或者在投标文件其它内容中进行描述,造成电子评审不能查询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特别说明:
16.1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90天。16.投标有效期15.3投标报价应包括本次采购范围内货物价款、货物随配标准附件、包装、运输、装卸、保险、税金、调试、检验、售后服务、培训、保修、其他等所涉及到的一切费用及在项目采购中产生的服务费的总和,供应商应综合考虑在报价中。15.2供应商必须就“货物采购需求”中的所有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15.1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填写,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玖拾肆万元整(¥940000.00元)。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金额的,投标文件按标项作无效处理。投标报价
18.2供应商法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持有政采云个人CA签章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涉及到签字的位置使用个人CA签章,没有办理政采云个人CA签章的可在投标文件中涉及到签字的位置手写签字后扫描或者拍照做成PDF的格式上传即可。18.1电子投标文件中须加盖供应商公章部分均采用CA证书签章,并根据“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以便评审小组在评审时,点击评分项可直接定位到该评分项内容。如对招标文件的某项要求,供应商的电子投标文件未能关联定位提供相应的内容与其对应,则评审小组在评审时如做出对供应商不利的评审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电子投标文件如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在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部位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其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8.投标文件的制作本项目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17.投标保证金16.2出现特殊情况下,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通知供应商延长投标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原投标文件继续有效。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投标无效。
19.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18.4.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客户端请至网站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18.4.2各供应商在截标前应确保成为政采云平台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8.4.1本项目实行网上评审,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18.4评审前准备18.3投标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个人CA签章)。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20.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20.2投标文件解密时间:截标时间后30分钟内(2022年6月23日09:30至10:00)供应商可以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可以以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作为依据【在接到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的通知后,供应商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按通知时要求的时间到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号开标室现场提交或以电子邮件的形式(以通知时所告知的电子邮箱地址为准)提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且未提供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包含提供的电子备份文件无效或无法解密的情况),视为投标无效。20.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于2022年6月23日09:30之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采云平台。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传输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20.投标文件的递交和解密19.2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19.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可以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21.1开标时间及地点:21.开标时间及地点四、开标(2)如有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延长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的约束。(1)供应商进行电子投标应安装客户端软件,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20.4电子投标文件的相关说明
22.1开标准备22.开标程序21.2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重新组织采购。提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方式:在接到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的通知后,供应商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按通知时要求的时间到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号开标室现场提交或以电子邮件的形式(以通知时所告知的电子邮箱地址为准)提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供应商可以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自然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议。地点:通过政采云平台实行在线解密开启。开标时间:2022年6月23日09:30(北京时间)截标后。
22.2.3开启供应商报价文件,电子开标大厅记录显示并记录供应商投标报价表的投标报价、折扣(如有)等。22.2.2投标文件解密结束后,开标活动组织人员在线开启投标文件。22.2.1解密: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通过“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政采云”平台向各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开始解密】通知,由供应商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自行进行投标文件解密。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完成已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的,如已按规定递交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将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如未提供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进行再次解密程序。无法在线解密视为供应商放弃投标。在线解密时间为30分钟。22.2开标程序22.1.2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组织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供应商如不参加开标会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同时供应商因未在线参加开标而导致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等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22.1.1开标的准备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落实。
23.资格性审查五、资格性审查特别说明:如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化开标或评审程序调整的,按调整后程序执行。22.2.6供应商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22.2.5开标结束后,如发现开标结果与报价文件不一致的,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报价文件内容进行修正。22.2.4供应商线上确认投标报价。
(2)查看主页“股东及出资信息”栏,或年报中的“股东及出资信息”栏信息;(1)进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www.gsxt.gov.cn/index.html),输入企业名称,进入企业信息主页面;审查流程:查询渠道:《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www.gsxt.gov.cn/index.html)23.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对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审查时,将对供应商企业股东及出资等信息进行查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审查中如发现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按投标无效处理。23.1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
24.评标委员会组成六、评标23.3对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告知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原因(供应商在评标现场或能及时赶到评标现场的应书面形式通知并签字确认;供应商未在评标现场或不能及时赶到评标现场的应以电话通知,并做相应记录)。注:以上审查过程中,如出现查询企业网页主页面无法显示股东及出资信息的或仅以主页面信息内容无法认定供应商之间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当时审查程序可继续进行,待评审结束后将对以上供应商作进一步核实确认,如确认供应商之间存在有上述关联供应商情形的,关联供应商均按投标文件无效处理。(4)将相关资料作为评审资料打印存档。(3)将各供应商的股东及出资信息进行比对,得出审查结论;
26.1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评标组织工作,宣布评标工作纪律,公布供应商名单,告知评标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组织评标委员会推选评标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在评标期间采取必要的通讯管理措施,保证评标活动不受外界干扰;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介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招标文件;维护评标秩序,监督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及时制止和纠正采购人代表、评标专家的倾向性言论或者违法违规行为;核对评标结果,有投标无效情形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复核或者书面说明理由,评标委员会拒绝的,应予记录并向本级财政部门报告;评标工作完成后,按照规定向评标专家支付劳务报酬和异地评审差旅费,不得向评标专家以外的其他人员支付评审劳务报酬。26.评标25.2评标委员会应按招标文件进行评标,不得擅自更改评标办法。25.1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具体评标内容及标准详见第四章。25.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共5人,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技术、经济等专家4人。
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CA签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或个人CA签章)。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6.5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或属于供应商疏忽、笔误所造成差错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在线发起澄清的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对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由评标委员会现场告知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原因(供应商在评标现场或能及时赶到评标现场的应书面形式通知并签字确认;供应商未在评标现场或不能及时赶到评标现场的应以电话通知,并做相应记录)。26.4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26.3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任何人不得对某个供应商发表任何倾向性意见,不得向其他专家评委明示或者暗示自己的评审意见。26.2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要求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1)投标文件中投标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报价表为准;26.7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26.6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二)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一)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26.10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26.9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26.8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在线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进入评标环节后被认定为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报价的供应商,将被要求在合理的时间提供书面说明。供应商可直接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资料以避免因无法及时提供说明而导致可能被评标委员会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应当有签字或盖章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确认。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27.推荐及确定中标候选人原则26.11采购代理机构发现评标委员会有明显的违规倾向或歧视现象,或不按评标办法进行,或其他不正常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如制止无效,应及时向本级财政部门报告。供应商对本条第一款情形提出质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应当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四)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
(2)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的;(1)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字、盖章的;28.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无效(3)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或因失信行为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并依此类推。(2)评标委员会可推荐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采购人应当确定评标委员会推荐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1)评标委员会根据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列次序,若得分相同时,按评标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若得分相同且评标价也相同时,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若仍相同的,则依次按技术、售后服务、信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8)未完全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7)供应商未就“货物采购需求”中所投标项的所有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的;(6)投标文件有效期、交货时间、质保期、售后服务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5)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内容和要求编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4)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3)不同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个人;(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1)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不同供应商报名的IP地址一致的;29.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串通投标,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9)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3)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30.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5)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编。
(2)查询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前;(1)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根据《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有关信用主体标识码登记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财采〔2016〕37号),中标通知书发出前,由采购代理机构对第一中标候选人进行信用查询:32.信用查询本项目开标、评标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供应商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31.开标、评标过程的监控
七、履约保证金及签订合同33.2中标公告发布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供应商应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办理中标通知书领取手续。33.1采购代理机构于评标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五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在中标供应商确定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在指定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33.中标公告及中标通知书(4)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取消其中标候选供应商资格。采购人依法按照评标报告中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排序表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或者重新组织采购。(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在查询网站中直接打印查询记录,打印材料作为采购活动资料保存;
(1)中标后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不可抗力除外);35.2如中标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从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重新确定中标供应商或重新组织招标。35.1签订合同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五日内。中标供应商领取中标通知书后,应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35.签订合同本项目免收履约保证金。34.履约保证金
中标供应商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货物类收费标准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招标代理服务费。36.招标代理服务费八、其他事项35.3合同备案存档:政府采购合同双方自签订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原件一份交采购代理机构、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一份合同原件送本级财政部门备案。采购代理机构自收到合同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媒体上公告并存档。(3)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2)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 服务类型\n 费率\n中标金额(万元)\n | \n货物招标\n | \n服务招标\n | \n工程招标\n |
\n100以下\n | \n1.5%\n | \n1.5%\n | \n1.0%\n |
\n100-500\n | \n1.1%\n | \n0.8%\n | \n0.7%\n |
\n500-1000\n | \n0.8%\n | \n0.45%\n | \n0.55%\n |
\n1000-5000\n | \n0.5%\n | \n0.25%\n | \n0.35%\n |
\n5000-10000\n | \n0.25%\n | \n0.1%\n | \n0.2%\n |
\n10000-100000\n | \n0.05%\n | \n0.05%\n | \n0.05%\n |
\n1000000以上\n | \n0.01%\n | \n0.01%\n | \n0.01%\n |
(6000-5000)×0.2%=2万元(5000-1000)×0.35%=14万元(1000-500)×0.55%=2.75万元(500-100)万元×0.7%=2.8万元100万元×1.0%=1万元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工程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60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
38.解释权银行帐号:613280073115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林市中山北路支行开户名称:广西瑞诺项目咨询有限公司37.代理服务费的缴纳账户合计收费=1+2.8+2.75+14+2=22.55(万元)
“货物采购需求”中带“★”项为实质性条款,必须满足或优于采购要求,否则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说明:第三章货物采购需求兴安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电话:0773-622065139.监督管理机构本招标文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和政府采购管理有关规定编制,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代理机构。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项号\n | \n货物名称\n | \n项目要求及技术需求\n | \n数量\n | \n单位\n | \n参考单价(元)\n | |
\n1\n | \n兴安县2022年“八一”建军节慰问品\n | \n一、保温饭盒\n1、不锈钢保温提锅,外观鼓形,活动部件应安装牢固,动作灵活,功能正常。\n2、外观要求:①整体外观及零配件的外露部分光滑,无手感毛刺、裂边和锐边等现象;②总体外观应端正、匀称、表面光滑,置于平面上应平整稳定。不得有明显影响外观的变形、歪斜、失圆、锅柄不对称等现象。③在正常情况下,所有与食品接触的表面应易清洗;④锅盖与锅身的配合应紧密,开合自如、顺畅,不应有卡滞、滑牙现象;⑤内锅格层表面应光滑,不得有毛刺,失圆度应与锅身配合一致,不会影响锅盖与锅身的配合。⑥要求图案、文字完整,清晰;内容、字体准确无误;⑦锅身激光logo内容以签样为准。 \n3、口部工艺:圆弧口工艺。\n★4、尺寸:高240mm,口径160mm,以上尺寸允许偏差±5mm。材料厚度:外壁厚≥0.7mm,内壁厚≥0.6mm。\n★5、重量:1300g(±20g)。\n6、容量:1600ml(±5%)。\n★7、材质:碗盖内层、锅身内胆、外层、深浅格为不锈钢材料化学成分(%)应选用合格奥氏体型不锈钢材料(06Cr17Ni12Mo2),化学成分[C(碳)、Si(硅)、Mn(锰)、P(磷)、S(硫)、Cr(铬)、Ni(镍)、Mo(钼)、N(氮)]为合格。内胆选用优质解亮体工艺。卫生要求:橡胶制品、塑料制品、金属迁移量(铅、镉、砷、铬、镍)应符合GB4806.9-2016、GB4806.11-2016、GB4806.7-2016标准。\n8、保温效果:产品敞口在规定环境温度20℃±5℃下,放置30min以上,装入沸水(100℃)至最底格层下端(D类产品为密封盖下端),在产品内水温实测温度达到95℃±1℃时,立即装配上所有配件并旋紧盖子, 测定产品内水温,保温4小时温度应≥45°C。\n9、漏水测试:产品在室温下,将产品放在水平台面上,装满常温水,放置30min后观察,产品不应渗水。\n10、异味试验:用40-60°C温水将产品洗干净,装满90度以上的热水,旋紧盖塞放置30Min,盖塞与热水应无异味。\n11、碗盖的旋合强度:试验后,碗盖不滑牙。\n12、卫生要求:金属迁移量(铅、镉、砷、铬、镍)应符合GB4806.9-2016、GB4806.11-2016、GB4806.7-2016标准。\n13、包装方式:彩盒+覆膜无纺布手提袋,并印有兴安标志的图样和庆祝建军95周年、兴安县委县政府赠字样。①贴纸颜色、内容应符合设计稿签样要求;②中盒、外箱颜色、材质应与设计稿签样一致;③产品包装铭牌贴纸、条码等物料应齐;④条码扫描应准确无误,等级需达到2.5级以上;⑤胶袋尺寸≥190mm,必须有孔;⑥带合格证类条码贴纸应加盖QC章及生产日期,外箱应有对应的生产日期。【注:上述带“★”项必须提供国家认可的具有检测(验)资质的第三方检测(验)机构出具的有效检测(验)报告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CA签章,否则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n二、慰问信、覆膜无纺布手提袋\n(一)慰问信要求:\n1、规格250*210mm:200克铜板纸4色彩印。\n2、慰问信印刷图文按要求制作完成。\n(二)覆膜无纺布手提袋要求\n1、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检测合格。\n2、甲醛含量检测合格。\n3、铅、镉、汞、六价铬检测合格。\n4、厚度:≥0.95mm。\n5、撕破强力(N):纵向不小于220、横向不小于130。\n6、断裂强度(KN/m):纵向不小于8、横向不小于8。\n7、顶破强力(N):≥650。\n8、慰问信印刷图文围绕实际情况,按要求制作完成,覆膜无纺布手提袋印有兴安县标志的图样和庆祝建军95周年、兴安县委县政府赠字样,按要求制作完成。\n | \n9400\n | \n套\n | \n100.00\n | |
\n商务要求\n | ||||||
\n售后服务要求\n | \n质保期:按国家有关产品“三包”规定执行“三包”,质保期一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n二、交付使用期及地点:\n1、交付使用期:在2022年7月8日前完成交付使用,不能延期,如果延期将按违约处理。\n2、交货地点:广西桂林市兴安县采购人指定地点。\n三、售后服务的内容和措施:\n1、采购范围内的货物免费送货上门。\n2、提供售后服务联系电话及联系人,质保期内,接到报障电话后在1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上门解决问题。\n | |||||
\n付款方式\n | \n本项目无预付款,中标供应商交货并经验收合格后,采购人自收到供应商提供的全额正规合法含税发票后一次性付清合同款项。\n | |||||
\n验收标准\n | \n1、符合我国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n2、邀请相关部门及有关技术专家参与验收,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不予签收,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及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n | |||||
\n其他要求\n | \n1、投标产品必须是原厂生产的全新合格产品,产品质量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安全规范。\n2、到货后,中标供应商和采购人应在现场进行清点;清点过程中如果发现因包装或运输不当引起的损坏,供货商应负责更换;若发现错发/漏发情况,供货商应一周内更换和补发。\n3、供货前,中标供应商有义务提供投标文件中所有检测(验)证明材料原件【包括但不限于检测(验)报告原件、检测机构联系方式、检测机构开据的发票原件】及评分因素中用于加分的证件原件供采购单位核查,核查未通过或不能提供原件的,采购人将按虚假应标上报相关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处理。采购人保留追究中标供应商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n4、中标供应商需提供投标文件中所承诺的保温饭盒2个以上供采购人确认,经采购人确认无误后方可交货,慰问信、覆膜无纺布手提袋设计终稿须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生产,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验收,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损失均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n5、采购人对中标产品按采购需求逐条核验,如投标文件技术规格及商务偏离表中承诺的参数与产品实际参数不一致,采购人将不予接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供应商负责。\n6、为确保慰问品质量,采购人收到中标供应商所有货物后,将随机抽样交由第三方质检部门进行检测,复检合格后予以验收。如中标产品复检结果不符合要求的,采购人有权拒绝验收,并全部退货,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n7、中标供应商如虚假应标,一经查实,将按虚假应标处理,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供应商承担,且采购人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n | |||||
\n注意事项\n | \n1、本项目政府采购预算金额为人民币940000.00元,投标总报价超出采购预算金额的,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n2、本项目核心产品为保温饭盒。\n3、本项目货物不接受进口产品(即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参与投标,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n |
(四)根据财库〔2012〕69号文规定,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要严格遵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制度,依法履行各自职责,公正、客观、审慎地组织和参与评审工作。(三)评标方式:以封闭方式进行。(二)评标依据:评委将以招投标文件为评标依据,对供应商的投标报价、技术、售后服务、业绩、政策功能等方面内容按百分制打分。(一)评委会组成: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共5人,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技术、经济等专家4人。一、评标原则第四章评标办法
供应商提供的货物为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以投标文件提供的符合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准),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评标报价,即评标报价=投标报价×(1-10%)。(1)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规定:1、价格分..................................................................满分50分(二)计分办法(按四舍五入取至百分位):(一)对通过资格和符合性审查并进入详评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采用百分制综合评分法。二、评定方法
(4)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进入详评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3)除上述情况外,评标报价=投标报价。(2)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监狱企业和符合条件的残疾人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③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②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执行,具体划分标准见附表《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本项目所有货物所属行业为工业。注:①该扣除后价格不作为合同签订价格,合同将按实际投标报价签订。
供应商评标报价金额(5)供应商价格分=×50分最低供应商评标报价金额以进入评标的最低的评标报价为50分。
二档(4分):设计方案简单,基本理解项目内容及要求,文字说明简单,图、文偏离主题,效果图一般。一档(0分):未提供慰问信、覆膜无纺布手提袋设计方案或方案被评定为差的,得0分。评委根据各供应商投标文件中慰问信、覆膜无纺布手提袋设计方案内容的完整性、效果图、设计方案和文字说明的科学合理性、可行性,切合实际要求等方面进行独立评审并独立打分,最多得10分。(2)慰问信、覆膜无纺布手提袋设计方案分(满分10分)(1)投标产品技术参数及性能配置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含非标注★项)的,得8分。(满分8分)2、技术分...................................................................满分18分
二档(10分):售后服务方案全面详细操控性强;对交付期、质保期、响应时间、技术培训、备品备件、故障解决方案等详细描述;有合理的服务流程;承诺接到报障电话后在40分钟内响应、8小时内上门解决问题;承诺质保期2年以上(含2年)。一档(5分):售后服务方案全面详细可行;对交付期、质保期、响应时间、技术培训、备品备件、故障解决方案等详细描述;承诺接到报障电话后在50分钟内响应、12小时内上门解决问题;承诺质保期为1年以上(不含1年)。评委根据各供应商投标文件中售后服务要求的响应程度及提供的服务实施措施等方面进行独立评审并独立打分,最多得9分。3、售后服务分...............................................................满分15分四档(10分):设计方案详细完整,能更好理解项目内容及要求,图文思路清晰、主题突出,切合实际情况,针对性强,效果图整洁、美观、大方且设计感强。三档(7分):设计方案清晰明确,能较好理解项目内容及要求,方案文字比较完整,主题明确,切合实际,有针对性,效果图较整洁、美观。
5、政策功能分(节能、环保产品等)..............................................满分2分(3)供应商或所投核心产品厂家获得一类企业证书得3分、二类企业证书得2分、三类企业证书得1分(不累计加分,满分3分);获得节约能源企业证书得1分;获得优秀企业得1分;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证件并加盖供应商CA签章,否则不得分。(满分5分)(2)供应商或所投核心产品厂家获得ISO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2015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45001:2018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证书,投标文件中能同时提供以上有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CA签章的,得3分。(满分3分)(1)供应商所投核心产品获得质量认证合格证书得2分;获得金质奖章得3分、银质奖章得2分、铜质奖章得1分(不累计加分,满分3分);获得轻工业优秀产品证书得1分;获得质量检验稳定合格产品证书得2分;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上有效证件并加盖供应商CA签章,否则不得分。(满分7分)4、信誉分...................................................................满分15分三档(15分):售后服务方案全面详细、科学可行、操控性强;有详细的交付期、质保期、响应时间、技术培训、备品备件、故障解决方案;有合理的服务流程;承诺接到报障电话后在30分钟内响应、承诺上门解决问题的时间综合对比为最短;承诺质保期3年以上(含3年)。
(2)评标委员会可推荐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采购人应当确定评标委员会推荐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1)评标委员会根据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列次序;若得分相同时,按评标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若得分相同且评标价相同时,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若仍相同的,则依次按技术、售后服务、信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并推荐中标候选人。三、推荐中标候选人的原则6、综合得分=1+2+3+4+5(2)应优先采购财政部现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目录内的产品(提供有效证明复印件),根据其所占本分标比例得0~1分。(满分1分)(1)应优先采购财政部现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目录内(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除外)的产品(提供有效证明复印件),根据其所占本分标金额比例得0~1分。(满分1分)
项目编号:GLZC2021-G1-250023-GXRN项目名称:兴安县2022年“八一”建军节慰问品采购第五章采购合同(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4)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或因失信行为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或重新招标,并依此类推。
1、根据《中标通知书》的中标内容,合同的总金额为:(大写)人民币(¥元)第一条合同标的及合同金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招、投标文件规定条款和中标供应商承诺、甲乙双方签订本采购合同。乙方:(中标供应商)甲方:(采购人)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项号\n | \n货物名称\n | \n生产厂家\n | \n品牌\n | \n规格型号\n | \n数量\n①\n | \n单位\n | \n单价(元)\n②\n | \n单项合计金额(元)\n③=①×②\n | \n备注\n |
\n1\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2\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N\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合 计\n | \n | \n |
(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1)更换:由乙方承担所有发生的全部费用。2、乙方提供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按招标要求及投标承诺填写。在质保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修理和更换零部件。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1、乙方应按投标文件承诺的货物规格型号、技术参数、性能、配置、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原装正品,且在正常安装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其使用寿命期内各项指标均达到质量标准。乙方提供的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必须是列入现行政府采购清单目录内的产品。第二条质量保证2、合同价款指本次采购范围内货物价款、货物随配标准附件、包装、运输、装卸、保险、税金、调试、检验、售后服务、培训、保修、其他等所涉及到的一切费用及在项目采购中产生的服务费的总和,供应商应综合考虑在报价中。
第四条货物包装、运输3、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质押、查封等产权瑕疵。2、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货物在使用时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或其他权利。第三条权力保证(3)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贷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
1、交付使用期:(按乙方投标文件中承诺且不超过采购要求的时间);第五条交付货物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3、乙方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二十四小时内或货到甲方四十八小时前通知甲方,以准备接货。使用中文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1、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
2、甲方依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技术规格要求及承诺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对货物进行现场初步验收,外观、说明书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货到后,甲方应当在到货(安装、调试完)后七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由甲乙双方签署货物验收单并加盖公章,甲乙双方各执一份。1、乙方交货前应对产品做出全面的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验收的结果应随货物交甲方。第六条调试和验收3、乙方应将所有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工具和备用、备件等交付给甲方,货物属于进口产品的,供货时应同时附上中文使用说明书,如有缺失应及时补齐,否则视为逾期交货。2、乙方提供不符合招投标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货物,甲方有权拒绝接受。交付地点:广西桂林市兴安县采购人指定地点;
第七条安装和培训7.供应商如非生产厂家,供货时必须提供中标设备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否则不予验收。6、甲方对验收有异议的,在验收后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应自收到甲方书面异议后3日内及时予以解决。5、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验收费用由乙方负责。4、对技术复杂的货物,甲方应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初步验收及最终验收,并由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3、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货物在使用前进行调试时,乙方需负责安装并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并协助甲方一起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甲方才做最终验收。
2、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投标文件承诺的时间)内到达甲方现场处理。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和“三包”规定以及招投标文件和本合同所附《服务承诺》,为甲方提供售后服务。第八条售后服务3、采购范围内的货物免费送货上门、免费安装调试合格,免费技术及使用培训。2、乙方负责甲方有关人员的培训。根据甲方要求进行培训,培训时间、地点:广西桂林市兴安县采购人指定地点。1、甲方应提供必要安装条件(如场地、电源、水源等)。
本项目无预付款,中标供应商交货并经验收合格后,采购人自收到供应商提供的全额正规合法含税发票后一次性付清合同款项。第十条付款方式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第九条税费4、货物质保期为(按乙方投标文件中承诺且不低于采购要求的时间),因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超过保修期的货物,终生维修,维修时只收部件成本费。3、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5、乙方未按本合同和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服务承诺提供售后服务的,乙方应按本合同合计金额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4、甲方无故延期接受货物、乙方逾期交货的,每天向对方偿付合同金额3‰违约金,但违约金额不得超过合同金额5%,超过10天对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3、因包装、运输引起的货物损坏,按质量不合格处理。2、乙方提供的货物如果侵犯了第三方合法权益而引发的任何纠纷或诉讼,均由乙方负责交涉并承担全部责任。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规格、技术标准、材料等质量不合格的,应及时更换,更换不及时的按逾期交货处罚,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5%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经济损失。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不可抗力事件延续一百二十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1、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第十二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7、其他违约行为按违约货款额5%收取违约金并赔偿经济损失。6、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因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和其他质量原因造成的问题,由乙方负责,费用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不足另补。
1、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生效。第十四条合同生效及其它3、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桂林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第十三条合同争议解决
第十六条签订本合同依据乙方不得擅自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第十五条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合同法》有关条文执行。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需经兴安县财政部门审批,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报兴安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自然人除外):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份,乙方执份,采购代理机构执壹份,本级财政部门执壹份。政府采购合同双方自签订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原件一份交采购代理机构、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一份合同原件送本级财政部门备案。采购代理机构自收到合同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媒体上公告并存档。4、中标通知书。3、售后服务承诺书;2、乙方提供的投标文件;1、招标文件;
银行账号:银行账号: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开户名称:开户名称:电话:电话: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签字(属自然人的应在签名处加盖大拇指指印):
项目编号:GLZC2021-G1-250023-GXRN项目名称:兴安县2022年“八一”建军节慰问品采购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封面格式: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日期:日期:
一、资格性响应证明材料:投标文件目录日期:年月日联系电话:供应商名称(加盖CA证书签章,自然人签字或个人CA签章):采购代理机构:广西瑞诺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6、供应商前期服务情况声明函(格式见附件,必须提供)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有关信用信息的书面声明(必须提供)4、印刷经营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必须提供)3、供应商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必须提供,自然人除外)2、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以及由县级以上(含县级)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供应商为委托代理人交纳的开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1、供应商相应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自然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必须提供)
5、供应商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必须提供)4、“货物采购需求”需提供的有效证明文件(按其要求提供)3、商务响应表(格式见附件)(必须提供)2、技术规格偏离表(格式见附件)(必须提供)1、投标报价表(格式见附件)(必须提供)二、商务、技术性响应及其他证明材料:
11、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供应商的生产制造设备清单及专业技术能力说明(如有,请提供)10、供应商2019年1月1日以来具有同类产品销售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无不良记录,以中标、成交通知书或签订的采购合同复印件为准,并能清晰反映所销售的货物名称、种类、金额)(如有,请提供)9、环境标志方面的证书复印件(如有,请提供)8、节能方面的证书复印件(如有,请提供)7、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格式见附件)(如有,请提供)6、项目实施方案(如有,请提供)
一、资格性响应证明材料16、供应商可结合本项目的评标办法视自身情况自行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有,请提供)1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如有,请提供)14、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属于监狱企业的,以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为准,否则不予享受优惠政策】(如有,请提供)13、中小企业声明函(如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由小型、微型企业(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执行)制造的,供应商应如实声明并对出具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中标结果将同时公告该企业《中小企业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格式见附件)(如有,请提供)12、供应商相关获奖证书、认证证书等复印件(如有,请提供)
我方对被授权人的签字事项负全部责任。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职工(姓名),身份证号码:以我公司名义参加兴安县2022年“八一”建军节慰问品采购(项目编号:GLZC2021-G1-250023-GXRN)项目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评标、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致:广西瑞诺项目咨询有限公司授权委托书(格式一)2、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以及由县级以上(含县级)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供应商为委托代理人交纳的开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复印件(除供应商为以下三种情形的:①如供应商为截标时间前60日以内成立的公司,可以提供供应商与委托代理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代替社保证明复印件;②如供应商为事业单位,可以提供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证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机构为其发放工资的工资条复印件代替社保证明复印件;③如委托代理人为免缴纳社保人员,提供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及供应商与委托代理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代替社保证明复印件。)【属自然人的应提供由县级以上(含县级)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自然人本人及委托代理人所交纳的开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1、供应商相应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自然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必须提供)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加盖个人CA证书签章:供应商名称(加盖CA证书签章):我已在下面签字,以资证明。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授权委托代理期限:自即日起至该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结束。
本人对被授权人的签字事项负全部责任。我(姓名)系自然人,现授权委托(姓名),身份证号码:以本人名义参加兴安县2022年“八一”建军节慰问品采购(项目编号:GLZC2021-G1-250023-GXRN)项目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本人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评标、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致:广西瑞诺项目咨询有限公司授权委托书(格式二)(自然人适用)附: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以及由县级以上(含县级)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供应商为委托代理人交纳的开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复印件(如如供应商为截标时间前60日以内成立的公司,可以提供供应商与委托代理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代替社保证明复印件;如供应商为事业单位,可以提供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证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机构为其发放工资的工资条复印件代替社保证明复印件;如委托代理人为免缴纳社保人员,提供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及供应商与委托代理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代替社保证明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日期:
日期:自然人签字并在签名处加盖大拇指指印或个人CA签章:我已在下面签字,以资证明。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授权委托代理期限:自即日起至该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结束。
声明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有关信用信息的书面声明(必须提供)4、印刷经营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必须提供)注:供应商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供应商为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3、供应商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必须提供,自然人除外)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以及由县级以上(含县级)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自然人本人及委托代理人所交纳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复印件。
附件:6、供应商前期服务情况声明函(格式见附件,必须提供)日期:供应商名称(加盖CA证书签章,自然人签字或个人CA签章):我(公司)郑重声明,在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我方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致:广西瑞诺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二、商务、技术性响应及其他有效证明材料日期:供应商名称(加盖CA证书签章,自然人签字或个人CA签章):我(公司)郑重声明,在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不属于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致:广西瑞诺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声明(格式)
地址:邮编:邮箱: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投标报价表附件:1、投标报价表(格式见附件)(必须提供)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项号\n | \n标的名称\n | \n生产厂家\n | \n品牌\n | \n规格型号\n | \n数量\n①\n | \n单位\n | \n单价\n②\n | \n单项合计=数量×单价\n③=①×②\n | \n备注\n |
\n1\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2\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N\n | \n…\n | \n | \n | \n | \n…\n | \n | \n | \n | \n |
\n投标总报价(大写): 元人民币(¥ )\n | |||||||||
\n交付使用期:\n | |||||||||
\n质保期:\n | |||||||||
\n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90天。\n | |||||||||
\n其中:\n属于财政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产品的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n属于财政部《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产品的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n备注:若不属于财政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及《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产品的,则金额处填写“无”字样。\n | |||||||||
\n说明:投标报价应包括本次采购范围内货物价款、货物随配标准附件、包装、运输、装卸、保险、税金、调试、检验、售后服务、培训、保修、其他等所涉及到的一切费用及在项目采购中产生的服务费的总和,供应商应综合考虑在报价中。\n |
供应商名称(加盖CA证书签章,自然人除外):账号:开户银行:开户名称: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办公电话:传真:
3、如全部或部分产品属于财政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或《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产品的,供应商应于投标文件中提供该产品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认证证书复印件及相应的品目清单(标注出所投产品在品目清单中所属的品目),以便评标委员会作为评审或优先采购的依据。2、供应商必须就“货物采购需求”中的所有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1、供应商应根据所投货物如实填写投标报价表的各项内容。必须按本投标报价表(格式)要求注明清楚联系方式(包括地址、邮编、邮箱、电话等),从而确保中标结果等相关信息能及时通知到位。注:日期: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自然人或相应的委托代理人签字或个人CA签章(属自然人的应在签名处加盖食指指印或个人CA签章):
供应商名称(加盖CA证书签章,自然人签字或个人CA签章):技术规格偏离表(格式)附件:2、技术规格偏离表(格式见附件)(必须提供)4、投标报价表须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相应的委托代理人签字或个人CA签章(属自然人的应在签名处加盖食指指印或个人CA签章)并加盖供应商CA签章(自然人除外)。当本表由多页构成时,需逐页加盖供应商CA证书签章(自然人签字或个人CA签章)。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序号\n | \n货物名称\n | \n项目要求及技术需求\n | \n投标文件的响应情况\n | \n偏离情况说明\n |
\n1\n | \n | \n | \n | \n |
\n2\n | \n | \n | \n | \n |
\n3\n | \n | \n | \n | \n |
\n4\n | \n | \n | \n | \n |
\n……\n | \n | \n | \n | \n |
\nN\n | \n | \n | \n | \n |
商务响应表(格式)附件:3、商务响应表(格式见附件)(必须提供)(2)技术规格响应偏离表须加盖供应商CA证书签章(自然人签字或个人CA签章);当本表由多页构成时,需逐页加盖供应商CA证书签章(自然人签字或个人CA签章)。注:(1)供应商应对照招标文件中项目要求及技术需求的内容逐条响应,并在“偏离情况说明”栏注明“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当出现“正偏离”情况时应填写偏离情况说明及提供相应有效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日期: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项号\n | \n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n | \n投标文件承诺的商务条款\n | \n偏离情况说明\n |
\n售后服务要求\n | \n | \n | \n |
\n付款方式\n | \n | \n | \n |
\n验收标准\n | \n | \n | \n |
\n其他要求\n | \n | \n | \n |
5、供应商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必须提供)4、“货物采购需求”需提供的有效证明文件(按其要求提供):(2)商务响应偏离表须加盖供应商CA证书签章(自然人签字或个人CA签章);当本表由多页构成时,需逐页加盖供应商CA证书签章(自然人签字或个人CA签章)。注:(1)供应商应对照“货物采购需求”中商务要求内容进行逐条响应,并在“偏离情况说明”栏注明“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当出现“正偏离”情况时应填写偏离情况说明,否则,不予认可。日期:供应商名称(加盖CA证书签章,自然人签字或个人CA签章):
项目实施方案6、项目实施方案(如有,请提供);日期:供应商名称(加盖CA证书签章,自然人签字或个人CA签章):(由供应商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及评标办法自行编写)售后服务承诺书
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格式)附件:7、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格式见附件)(如有,请提供)日期:供应商名称(加盖CA证书签章,自然人签字或个人CA签章):(由供应商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及评标办法自行编写)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姓名\n | \n职务\n | \n专业技术资格\n | \n证书编号\n | \n参加工作时间\n | \n备注\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9、环境标志方面的证书复印件(如有,请提供)8、节能方面的证书复印件(如有,请提供)日期:供应商名称(加盖CA证书签章,自然人签字或个人CA签章):注:在填写时,如本表格不适合投标单位的实际情况,可根据本表格式自行制表填写。
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13、中小企业声明函(如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由小型、微型企业(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执行)制造的,供应商应如实声明并对出具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中标结果将同时公告该企业《中小企业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格式见附件)(如有,请提供)12、供应商相关获奖证书、认证证书等复印件(如有,请提供)11、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供应商的生产制造设备清单及专业技术能力说明(如有,请提供)10、供应商2019年1月1日以来具有同类产品销售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无不良记录,以中标、成交通知书或签订的采购合同复印件为准,并能清晰反映所销售的货物名称、种类、金额)(如有,请提供)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兴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的(兴安县2022年“八一”建军节慰问品采购)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附表2、本项目所属行业参照《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表》,本项目所有货物所属行业为工业。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日期:企业名称(CA证书签章):
3.企业划分指标以现行统计制度为准。(1)从业人员,是指期末从业人员数,没有期末从业人员数的,采用全年平均人员数代替。(2)营业收入,工业、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其他设置主营业务收入指标的行业,采用主营业务收入;限额以下批发与零售业企业采用商品销售额代替;限额以下住宿与餐饮业企业采用营业额代替;农、林、牧、渔业企业采用营业总收入代替;其他未设置主营业务收入的行业,采用营业收入指标。(3)资产总额,采用资产总计代替。2.附表中各行业的范围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为准。带*的项为行业组合类别,其中,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业包括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装卸搬运,不包括铁路运输业;仓储业包括通用仓储,低温仓储,危险品仓储,谷物、棉花等农产品仓储,中药材仓储和其他仓储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房地产中介服务,其他房地产业等,不包括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1.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说明: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行业名称\n | \n指标名称\n | \n计量\n单位\n | \n大型\n | \n中型\n | \n小型\n | \n微型\n |
\n农、林、牧、渔业\n | \n营业收入(Y)\n | \n万元\n | \nY≥20000\n | \n500≤Y<20000\n | \n50≤Y<500\n | \nY<50\n |
\n工业 *\n | \n从业人员(X)\n | \n人\n | \nX≥1000\n | \n300≤X<1000\n | \n20≤X<300\n | \nX<20\n |
\n工业 *\n | \n营业收入(Y)\n | \n万元\n | \nY≥40000\n | \n2000≤Y<40000\n | \n300≤Y<2000\n | \nY<300\n |
\n建筑业\n | \n营业收入(Y)\n | \n万元\n | \nY≥80000\n | \n6000≤Y<80000\n | \n300≤Y<6000\n | \nY<300\n |
\n建筑业\n | \n资产总额(Z)\n | \n万元\n | \nZ≥80000\n | \n5000≤Z<80000\n | \n300≤Z<5000\n | \nZ<300\n |
\n批发业\n | \n从业人员(X)\n | \n人\n | \nX≥200\n | \n20≤X<200\n | \n5≤X<20\n | \nX<5\n |
\n批发业\n | \n营业收入(Y)\n | \n万元\n | \nY≥40000\n | \n5000≤Y<40000\n | \n1000≤Y<5000\n | \nY<1000\n |
\n零售业\n | \n从业人员(X)\n | \n人\n | \nX≥300\n | \n50≤X<300\n | \n10≤X<50 \n | \nX<10\n |
\n零售业\n | \n营业收入(Y)\n | \n万元\n | \nY≥20000\n | \n500≤Y<20000\n | \n100≤Y<500\n | \nY<100\n |
\n交通运输业 *\n | \n从业人员(X)\n | \n人\n | \nX≥1000\n | \n300≤X<1000\n | \n20≤X<300\n | \nX<20\n |
\n交通运输业 *\n | \n营业收入(Y)\n | \n万元\n | \nY≥30000\n | \n3000≤Y<30000\n | \n200≤Y<3000\n | \nY<200\n |
\n仓储业*\n | \n从业人员(X)\n | \n人\n | \nX≥200\n | \n100≤X<200\n | \n20≤X<100\n | \nX<20\n |
\n仓储业*\n | \n营业收入(Y)\n | \n万元\n | \nY≥30000\n | \n1000≤Y<30000\n | \n100≤Y<1000\n | \nY<100\n |
\n邮政业\n | \n从业人员(X)\n | \n人\n | \nX≥1000\n | \n300≤X<1000\n | \n20≤X<300\n | \nX<20\n |
\n邮政业\n | \n营业收入(Y)\n | \n万元\n | \nY≥30000\n | \n2000≤Y<30000\n | \n100≤Y<2000\n | \nY<100\n |
\n住宿业\n | \n从业人员(X)\n | \n人\n | \nX≥300\n | \n100≤X<300\n | \n10≤X<100\n | \nX<10\n |
\n住宿业\n | \n营业收入(Y)\n | \n万元\n | \nY≥10000\n | \n2000≤Y<10000\n | \n100≤Y<2000\n | \nY<100\n |
\n餐饮业\n | \n从业人员(X)\n | \n人\n | \nX≥300\n | \n100≤X<300 \n | \n10≤X<100\n | \nX<10\n |
\n餐饮业\n | \n营业收入(Y)\n | \n万元\n | \nY≥10000\n | \n2000≤Y<10000\n | \n100≤Y<2000\n | \nY<100\n |
\n信息传输业 *\n | \n从业人员(X)\n | \n人\n | \nX≥2000\n | \n100≤X<2000\n | \n10≤X<100\n | \nX<10\n |
\n信息传输业 *\n | \n营业收入(Y)\n | \n万元\n | \nY≥100000\n | \n1000≤Y<100000\n | \n100≤Y<1000\n | \nY<100\n |
\n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n | \n从业人员(X)\n | \n人\n | \nX≥300\n | \n100≤X<300 \n | \n10≤X<100\n | \nX<10\n |
\n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n | \n营业收入(Y)\n | \n万元\n | \nY≥10000\n | \n1000≤Y<10000\n | \n50≤Y<1000\n | \nY<50\n |
\n房地产开发经营\n | \n营业收入(Y)\n | \n万元\n | \nY≥200000\n | \n1000≤Y<200000\n | \n100≤Y<1000\n | \nY<100\n |
\n房地产开发经营\n | \n资产总额(Z)\n | \n万元\n | \nZ≥10000\n | \n5000≤Z<10000\n | \n2000≤Z<5000\n | \nZ<2000\n |
\n物业管理\n | \n从业人员(X)\n | \n人\n | \nX≥1000\n | \n300≤X<1000\n | \n100≤X<300\n | \nX<100\n |
\n物业管理\n | \n营业收入(Y)\n | \n万元\n | \nY≥5000\n | \n1000≤Y<5000\n | \n500≤Y<1000\n | \nY<500\n |
\n租赁和商务服务业\n | \n从业人员(X)\n | \n人\n | \nX≥300\n | \n100≤X<300\n | \n10≤X<100\n | \nX<10\n |
\n租赁和商务服务业\n | \n资产总额(Z)\n | \n万元\n | \nZ≥120000\n | \n8000≤Z<120000\n | \n100≤Z<8000\n | \nZ<100\n |
\n其他未列明行业 *\n | \n从业人员(X)\n | \n人\n | \nX≥300\n | \n100≤X<300\n | \n10≤X<100\n | \nX<10\n |
企业名称(CA证书签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1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如有,请提供)14、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属于监狱企业的,以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为准,否则不予享受优惠政策】(如有,请提供)
欢迎贵公司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各供应商:广西线上“政采贷”政策告知函附件1:广西线上“政采贷”政策告知函16、供应商可结合本项目的评标办法视自身情况自行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有,请提供)。日期:
根据政府采购项目(采购合同编号:)的约定,我单位对(项目名称)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公司名称)提供的货物(或工程、服务)进行了验收,验收情况如下: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项目合同验收书(格式)附件2:合同验收书相关金融产品和银行金融机构联系方式,可在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查询(网址:https://www.crcrfsp.com/,客服电话:400-009-0001)。线上“政采贷”是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和自治区财政厅共同支持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融资繁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在线向银行金融机构申请贷款,融资机构将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推广线上“政采贷”融资模式的通知》(南宁银发[2021]258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验收方式:\n | \n□自行验收 □委托验收\n | |||||
\n序号\n | \n名 称\n | \n货物型号规格、标准及配置等(或服务内容、标准)\n | \n数量\n | \n金 额\n | ||
\n | \n | \n | \n | \n | ||
\n | \n | \n | \n | \n | ||
\n | \n | \n | \n | \n | ||
\n合 计\n | \n | \n | ||||
\n合计大写金额: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n | ||||||
\n实际供货日期\n | \n | \n合同交货验收日期\n | \n | |||
\n | \n | \n | \n | |||
\n验收具体内容\n | \n(应按采购合同、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及验收方案等进行验收;并核对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在安装调试等方面是否违反合同约定或服务规范要求、提供的质量保证证明材料是否齐全、应有的配件及附件是否达到合同约定等。可附件)\n | |||||
\n验收小组意见\n | \n验收结论性意见:\n | |||||
\n验收小组意见\n | \n有异议的意见和说明理由:\n 签字:\n | |||||
\n验收小组成员签字:\n | ||||||
\n监督人员或其他相关人员签字:\n或受邀机构的意见(盖章):\n | ||||||
\n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采购人或受托机构的意见(盖章):\n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n |
联系人: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质疑供应商: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函范本附件3:质疑函
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质疑项目的名称: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地址:邮编:联系电话:授权代表:
事实依据:质疑事项1: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采购文件获取日期:采购人名称:
请求: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质疑事项2法律依据:
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说明:日期:签字(签章):公章:
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投诉书(格式)附件4:投诉书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地址:邮编:授权代表:联系电话: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地址:邮编:供应商:
相关供应商:……被投诉人2:联系人: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被投诉人1:
采购人名称:采购项目的编号:采购项目的名称: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联系人:联系电话:地址:邮编:
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三、质疑基本情况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代理机构名称:
事实依据:投诉事项1: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采购人/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
请求: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投诉事项2法律依据:
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说明:日期:签字(签章):公章:
6.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5.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4.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3.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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