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宜宾市南溪区医疗产业园项目(勘察及初步设计)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金额
135000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1/12/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35000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21/12/22
投标截止时间2022/01/07
公告正文
宜宾市南溪区医疗产业园项目(勘察及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12-15 20:01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1.招标条件: |
1.1本招标项目宜宾市南溪区医疗产业园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宜宾市南溪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四川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表》川投资备【2106-511503-04-01-934275】FGQB-0107号及《宜宾市南溪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宜宾市第五人民医院滨江院区建设项目立项的批复》南发改﹝2020﹞5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宜宾市南溪区千福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内贷款、财政资金及自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宜宾市南溪区千福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宜宾市南溪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投资备【2106-511503-04-01-934275】FGQB-0107号、南发改﹝2020﹞51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标段划分: 勘察及初步设计一个标段。 2.2建设地点:南溪区 2.3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为宜宾市南溪区医疗产业园(滨江园区)项目和宜宾市第五人民医院滨江院区建设项目打捆招标。本次为两个项目的勘察及初步设计招标。总建筑面积约19.1万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约13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6.1万平方米),医院八大项专项系统等工程,配套建设供排水管网、燃气管网、绿化、亮化及强弱电等附属设施。 2.4勘察及初步设计服务期限:60日历天(合同签订之日起)提交项目所有成果资料,地勘:配合项目建设竣工并完成审计,初设:配合完成施工图设计。 2.5计划总投资:135000万元(其中:宜宾市南溪区医疗产业园(滨江园区)项目计划总投资80000万元,宜宾市第五人民医院滨江院区建设项目计划总投资55000万元) 2.6招标范围: 1)勘察: 勘察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规范及地方相关现行规定要求完成勘察方案设计、基坑支护、边坡设计、地基处理、现场钻孔定点、地质钻孔、取样、资料收集整理、提供勘察报告(详勘)、现场配合开工、验槽、竣工验收等配合工作。提交的岩土勘察报告应满足各设计阶段、施工的需要,为后期进行施工图设计和施工提供设计计算参数和可靠的依据。 2)初步设计: (1)设计内容:医疗一二级工艺流程,满足业主单位使用要求、初步设计(含土建设计、建筑、结构、强弱电、消防、暖通、给排水设计、洁净手术室、ICU、病理科、中心检验、中心供应、静配中心、核医学中心、放疗中心、医疗气体、医疗物流、智能化系统以及大型医疗设备安装等特殊医疗系统专项设计、绿色建筑设计、节能设计、内外装饰设计、钢结构及其幕墙设计、绿化景观设计、污水处理、道路、附属工程、医疗物流传输系统、功能分区、海绵城市专项设计等)。 (2)深度要求:按国家及地方相应深度规定完成初步设计 (3)投资概算深化及概算工程量清单通过相关部门评审并作为后期招标的依据之一。 (4)成果要求:通过审图后的纸质版勘察、设计图纸8套附光盘,详细的投资概算及概算工程量清单。成果需按照宜宾市南溪区医疗产业园(滨江园区)项目和宜宾市第五人民医院滨江院区建设项目分别提供。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勘察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 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勘察业绩要求:近年( 2019年 1月 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不少于1(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建筑面积在9万㎡以上的建筑勘察业绩。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不少于1(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建筑面积9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医疗类建筑设计项目。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 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1个建筑面积在9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医疗类建筑设计项目(业绩要求)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 2家,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以及权利义务;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所有联合体成员均需填写“基本情况表”。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12-17 00:00至2021-12-22 00:00,登录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ibin.gov.cn/),凭数字证书和密码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BJ、招标电子商务标文件,格式为*.ZBS、图纸)。另,可通过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
5.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 |
本项目(或本标段)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170元。投标人须先缴纳技术服务费,再缴纳投标保证金,且须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通过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缴纳技术服务费(流程为:登录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进入“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页面——选择项目标段——点击缴费后使用支付宝扫码完成支付——支付成功后,重新点击“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选择打印相应项目的《技术服务费缴纳回执》。成功缴纳技术服务费以系统出具的缴纳回执为准)。 投标人缴纳的电子化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由相应电子交易平台建设运营商收取。投标人可在成功支付技术服务费后,在“网上投标-技术服务费自助开票”页面选择对应项目标段填写完善普通税务发票开票信息,并在线获取相应电子发票。 |
6.投标文件的递交: |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01-07 10:00。 6.2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1月07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完成“确认并签名”后确认上传,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 6.3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按指定方式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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