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朝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望城分局(采购人)的委托,对千龙湖国家湿地公园(团头湖区域)鸟类动态监测项目(项目名称)进行询价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参加询价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千龙湖国家湿地公园(团头湖区域)鸟类动态监测项目
2、项目编号:HNZH-20210517015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团头湖湖泊湿地位于望城区西北部,东经 112°36′ ~112°45′ ,北纬 27°58′ ~28°24′ 之间,总面积 721 公顷。东至靖港镇樟木桥渔场,西至宁乡县蚱蜢湖大堤,北至乔口镇花山村五家园,南至格塘乡颜家塘。按历史沿革,望城县与宁乡县按 78%:22%的比例拥有渔业捕捞权。沿团头湖周长线进行了堤防整修加固,实现了水泥砌坡,长度16 公里。区域内野生动物资源丰富,脊椎动物 29 目 72 科209 种,其中鱼类 4 目 14 科 46 种;两栖类 2 目 5 科 12 种;爬行类 2 目 5 科 13 种;鸟类 15 目 40 科 126 种;哺乳类 6 目 8 科 12 种。
二、采购项目预算: 70000.00元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4)其他说明(非法人组织参与投标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2、特定资格条件:无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
①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三证合一”为国发【2015】33号文件规定,2015年10月1日执行)。
②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五证合一”为国发【2016】53号文件规定,2016年10月1日执行)。
③本项目基本资格条件中所涉及的“近三个月”具体是指2020年11月至2021年4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
四、获取询价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询价文件售价
1、凡有意参加询价采购活动的,请于 2021 年5 月 20日起至 2021年5月25 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00 (北京时间),持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到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天顶街道雷锋大道48号阳光晶城2栋601房(湖南朝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指定地点)购买询价文件。
2、询价文件每份人民币 400 元,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2021 年5月26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长沙市望城区高塘岭街道郭亮中路227号(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望城分局会议室)(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询价小组应当拒收。
2、开标时间为:2021年5月26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长沙市望城区高塘岭街道郭亮中路227号(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望城分局会议室)。
六、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望城分局
地址: 长沙市望城区郭亮中路227号
联系人: 崔崇
联系电话及传真:0731-88555909
代理机构: 湖南朝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天顶街道雷锋大道48号阳光晶城2栋601房
联系人: 高先生、胡女士 联系电话及传真: 0731-82257526
购询价文件款汇至: 湖南朝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 湖南湘江新区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乾源支行
银行帐号: 820105000023391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