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南芬区铸件产业园生活区冲渣余热水集中供热工程(施工)(已作废)
金额
200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17/10/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00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金标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晓丹1389820333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南芬区铸件产业园生活区冲渣余热水集中供热工程(施工)(已作废)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芬区铸件产业园生活区冲渣余热水集中供热工程(施工)(项目名称)已由本溪市南芬区发展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南芬区铸件产业园生活区冲渣余热水集中供热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本南发改发[2015]53(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本溪市聚鑫达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工程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南芬区铸件产业园生活区冲渣余热水集中供热工程(施工)(具体招标内容)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本溪市南芬区

2.2工程规模:敷设园区生活区一次供热主管网3km;二次供热分支管网延伸改造5km;建设泵站1座,换热站(含增温锅炉房)3个。本次工程招标内容主要为供热管网穿越沈丹铁路防护涵工程,在沈丹铁路K102+966下马塘河桥下埋设防护管涵。

2.3合同估算价为:约200万元。

2.4招标范围:敷设园区生活区一次供热主管网3km;二次供热分支管网延伸改造5km;建设泵站1座,换热站(含增温锅炉房)3个。本次工程招标内容主要为供热管网穿越沈丹铁路防护涵工程,在沈丹铁路K102+966下马塘河桥下埋设防护管涵。

2.5工期要求:2017_11_7_日开工至2017 12 7 日竣工,计划工期 30 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铁路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以上资质,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铁路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以上级注册建造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经过IC卡刷卡认证通过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未列入信息数据库管理的除外)。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施工招标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为:不要求提供设计资质。

3.4报名其他条件: 本项目报名截止2017930日前统一到代理公司领取技术标封皮封底、外包封袋等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 9 26日至2017 9 30 ,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5:30时(北京时间),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报名(网址http://www.lnzb.cn)电话:13898203336

4.2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与缴纳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4万元: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均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报名通过后,请于2017 10 10 日至201710__14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5:30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网址http://www.lnzb.cn)

5.2招标文件售价:600元/套。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_1031 9 _00_,将投标文件递交到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开标室(名称及地址)。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或未按照制作工具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7.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已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本溪市聚鑫达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代理公司:辽宁金标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本溪市南芬区 地址:本溪市明山区成德嘉园A

邮编:117000 邮编: 117000

联系人: 联系人: 王晓丹

电话: 电话: 13898203336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网上下载实施步骤
一、投标报名需知(未建立企业信息库的投标人)
第一步:投标人需开通临时帐号,具体过程如下:
1、 辽宁省内投标企业到请到当地招标监管部门办理。
2、 辽宁省外企业请访问“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www.lnzb.cn)”点击左侧“投标单位登录”进入系统页面,然后点击“外省或沈阳单位可以点击此处申请登录账号”,填写相关信息后自动获得临时账号。
第二步:投标人在取得临时账号后,沈阳所辖企业登录“沈阳建设工程信息网(www.syjz.net)”,大连市所辖企业登录“大连建设工程信息网(dl1.lnzb.cn)”,其他地市所辖企业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n)”,录入相关企业信息,上传必要的电子扫描件。
第三步:投标人完成上述工作后既被纳入辽宁省企业信息库中等待审核,此时请携带相关扫描件的原件到所在地市招投标监管部门审核,经审核后,投标人既在辽宁省网上招投标运行平台中建立了企业信息库。外省投标人按照《关于规范外省投标人IC卡管 理的有关通知》(辽住建[2011]362号)有关规定)到项目所在地招标监管部门办理审核。
第四步:企业信息库建立后,投标人到数字证书认证机构办理CA锁。并现场激活,可查看相关细节。
第五步:投标人根据项目所在地,使用CA锁选择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非沈阳、大连项目)、沈阳市建设工程信息网、大连市建设工程信息网”,通过IC卡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打印报名回执。
第六步:报名成功后,投标单位再次使用CA锁登录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进入“业务管理”---“招标文件下载”,缴纳已报名项目招标文件费用,缴费后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备注:已经缴费的招标项目如有答疑文件,务必通过网上进行下载。
二、 招标文件下载有关说明
(1)投标人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n)”,进入“业务管理”---“招标文件下载”系统,选择要下载的招标文件并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方可下载。招标代理机构、软件公司可与网银平台按照有关要求进行结算,并为投标人开具下载招标文件的发票。
(2)投标人网银支付费用并下载招标文件后,招标代理与软件公司账户直接显示缴费情况,确认有效投标人的数量。在招标文件购买期内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备注:网上支付支持的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光大银行、浦发银行、徽商银行、华夏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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