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40万元
招标联系人郑德华89292039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根据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工作计划,宁波市拟积极创建国家人工智能制造应用基地。现面向社会公开招标《国家人工智能制造应用基地创建方案》项目承接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编制《国家人工智能制造应用基地创建方案》。
二、项目内容及要求
1、形成细分行业人工智能应用场景图谱。调研我市细分行业人工智能应用现状,梳理、提炼企业人工智能应用需求,形成细分行业人工智能应用场景任务。
2、形成细分行业人工智能应用基地建设能力。为实现上述应用场景任务,分析解构应用基地需要达到的建设能力,包括但不限于需要开发的人工智能模型池、知识库、配套开发工具、高质量数据集等。
3、形成细分行业人工智能建设项目清单。为达到应用基地建设能力,谋划生成具体建设项目清单,包括技术攻关、试验验证、中试转化、生产制造、运营管理等项目。
4、形成示范应用推广成果清单。包括但不限于打造智能化产品装备、行业应用标准规范、面向行业的优质解决方案等。
5、在形成上述任务清单基础上,编制完成《国家人工智能制造应用基地创建方案》。
服务期:合同签订后至2025年2月25日
采购预算:人民币400000.00元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二)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
(三)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个月内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四)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材料
(一)企业(单位)资质证明材料:单位法人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及与本次项目内容相关的资质、保障、业绩等证明文件。
(二)项目实施方案。针对项目内容,制定相应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实施内容、进度安排及可行性分析报告。
(三)同类业绩经验。提供承担过相关项目的证明材料,可以是合同、业主证明材料等。
(四)费用报价表。服务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劳务费、咨询费、差旅费、印刷费等。提供费用报价明细表,总金额不超过400000元。
(五)对提供的材料真实性承诺书(格式自拟)。
五、其他事项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8日(周一)下午17:00前。投标单位请于截止时间前将申报材料按照资质证明、同类业绩、项目实施方案及报价和对提供文件材料真实性负责的说明,按顺序编页装订成册,一式三份(需密封,并盖密封章)送到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局445室(宁波市宁穿路2001号2号楼),联系人:郑德华,电话:89292039,逾期不予受理。
 
 
 
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4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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