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克拉玛依宏福新材料有限公司20万吨/年热媒炉采购
金额
700万元
项目地址
山西省
发布时间
2022/11/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tdzy—2022—07
预算金额700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22/11/29
投标截止时间2022/11/29
公告正文
[招标]克拉玛依宏福新材料有限公司20万吨/年热媒炉采购
(招标编号:TDZY—2022—07)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
一、招标条件
本克拉玛依宏福新材料有限公司20万吨/年超临界萃取油浆综合利用项目—热媒炉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700万元,招标人为山西省安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邀请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采购额约700万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克拉玛依宏福新材料有限公司20万吨/年超临界萃取油浆综合利用项目—热媒炉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克拉玛依宏福新材料有限公司20万吨/年超临界萃取油浆综合利用项目—热媒炉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供应商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近五年内(2017年10月1日—2022年9月30日)须具有类似产品供货业绩,并能够提供与采购产品相适应的供货、技术指导及售后服务能力;
(3)供应商需提供最近三年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4)供应商需具备有效的ISO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6)本次采购只接受生产制造厂商;
(7)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8)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近三年内(2019年10月1日—2022年9月30日),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9)供应商必须从采购代理机构获得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0)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磋商;
(1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11月28日09时00分到2022年11月29日12时00分
获取方式:磋商文件文件出售时间(1)凡报名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须①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购买磋商文件的授权)(原件);
③ 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磋商文件出售时间:自2022年11月14日起至2022年11月18日止,每天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1月29日13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11月29日13时30分
七、其他
1.项目名称:克拉玛依宏福新材料有限公司20万吨/年超临界萃取油浆综合利用项目—热媒炉采购
2.项目编号:SXAZ-KM-22007-1
3.项目投资预算:资金已落实。
4.供货地点: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克拉玛依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5.采购范围:
第一标段:
序号 名称 位号 所属装置或单元 特点
1 导热油炉 0201—F—301 超临界萃取装置 特种设备
供应商负责按照询价文件和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导热油炉的成套设计、制造、试验检验、运输、安装指导、调试、验收等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技术部分);
6.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210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
7.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近五年内(2017年10月1日—2022年9月30日)须具有类似产品供货业绩,并能够提供与采购产品相适应的供货、技术指导及售后服务能力;
(3)供应商需提供最近三年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4)供应商需具备有效的ISO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6)本次采购只接受生产制造厂商参加;
(7)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响应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8)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近三年内(2019年10月1日—2022年9月30日),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9)供应商必须从采购代理机构获得采购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0)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磋商;
(1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磋商文件售价:1000元/本,售后不退。
请联系后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相关文件等。
联系人:赵 琳
联系电话:185 1840 8518
邮 箱:zqsd8518@126.com
(招标编号:TDZY—2022—07)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
一、招标条件
本克拉玛依宏福新材料有限公司20万吨/年超临界萃取油浆综合利用项目—热媒炉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700万元,招标人为山西省安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邀请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采购额约700万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克拉玛依宏福新材料有限公司20万吨/年超临界萃取油浆综合利用项目—热媒炉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克拉玛依宏福新材料有限公司20万吨/年超临界萃取油浆综合利用项目—热媒炉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供应商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近五年内(2017年10月1日—2022年9月30日)须具有类似产品供货业绩,并能够提供与采购产品相适应的供货、技术指导及售后服务能力;
(3)供应商需提供最近三年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4)供应商需具备有效的ISO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6)本次采购只接受生产制造厂商;
(7)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8)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近三年内(2019年10月1日—2022年9月30日),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9)供应商必须从采购代理机构获得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0)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磋商;
(1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11月28日09时00分到2022年11月29日12时00分
获取方式:磋商文件文件出售时间(1)凡报名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须①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购买磋商文件的授权)(原件);
③ 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磋商文件出售时间:自2022年11月14日起至2022年11月18日止,每天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1月29日13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11月29日13时30分
七、其他
1.项目名称:克拉玛依宏福新材料有限公司20万吨/年超临界萃取油浆综合利用项目—热媒炉采购
2.项目编号:SXAZ-KM-22007-1
3.项目投资预算:资金已落实。
4.供货地点: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克拉玛依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5.采购范围:
第一标段:
序号 名称 位号 所属装置或单元 特点
1 导热油炉 0201—F—301 超临界萃取装置 特种设备
供应商负责按照询价文件和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导热油炉的成套设计、制造、试验检验、运输、安装指导、调试、验收等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技术部分);
6.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210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
7.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近五年内(2017年10月1日—2022年9月30日)须具有类似产品供货业绩,并能够提供与采购产品相适应的供货、技术指导及售后服务能力;
(3)供应商需提供最近三年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4)供应商需具备有效的ISO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6)本次采购只接受生产制造厂商参加;
(7)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响应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8)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近三年内(2019年10月1日—2022年9月30日),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9)供应商必须从采购代理机构获得采购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0)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磋商;
(1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磋商文件售价:1000元/本,售后不退。
请联系后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相关文件等。
联系人:赵 琳
联系电话:185 1840 8518
邮 箱:zqsd8518@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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