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360722202311290101 招标编号:赣信建招字〔2023〕44号
招标条件及工程基本情况 | ||||||
招标单位名称 | 信丰县公安局 | |||||
招标工程项目 | 信丰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派出所、警察教育训练基地(一期)工程(不含装饰、安装工程)项目 | |||||
工程项目建设地址 | 信丰县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新阳路北侧 |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 | 信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批文名称及编号 | 信发改投资(2023)28号 | |||||
建筑面积 | 20276.76平方米 | 层次 | 12 层 | 结构 | 框架 | |
项目总投资 | 11647.33万元 | 本项目投资 | 4547.73万元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资金已落实 | 100.00% | |||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 ||||||
招标范围 | 本项目包含信丰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派出所、警察教育训练基地(一期)工程(不含装饰、安装工程)包含但不限于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项目施工、对应临时设施从红线外接驳政府或建设单位提供的临时水电、临时停车场)及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并最终向建设单位交钥匙。 | |||||
标段划分 | 标段一 | 信丰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派出所、警察教育训练基地(一期)工程(不含装饰、安装工程)项目 | ||||
标段二 | ||||||
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
企业营业执照 | 经营范围应该符合招标要求 | |||||
企业资质类别及等级 | [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 | |||||
注册建造师类别和等级 | [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 |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在有效期内 | 标段选择要求 | 一个标段 | |||
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应提供的业绩材料 | 建筑面积:企业必须在 2019年 2月1日以来,完成过一个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16000㎡的公共建筑工程业绩。 ; : | |||||
资格审查时应提供的证件或证书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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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证件 | 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加盖企业公章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 |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 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书、本人身份证 | |||||
项目负责人 | 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应当为本单位缴纳社保人员。缴纳社保的证明时限为连续近6个月(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因工作单位变更或注册时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或注册时间为准。 | |||||
技术负责人 | / | |||||
关键岗位人员 | 拟派的项目关键岗位人员[施工员(土建专业)、质检员(质量员)(土建专业)、材料员、专职安全员2名(须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应当为本单位缴纳社保人员。缴纳社保的证明时限为连续近6个月(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因工作单位变更或注册时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或注册时间为准。 | |||||
其他要求 | 一、本工程运用远程异地评标系统,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实行“不见面开标项目”方式,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企业不需要到场参加开标会。 二、投标企业资格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三、拟派建造师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建造师)。 四、投标人必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财产被冻结,破产状态; 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能有效地履行合同。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业绩: (1)企业必须在 2019年 2月1日以来,完成过一个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16000㎡的公共建筑工程业绩。 (2)投标企业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提供竣工验收备案表(专业工程的竣工验收报告)和以下2 种(含 2 种)以上有效证明材料[①经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告知书;②施工合同;③施工许可证;④施工图]原件证明该类似业绩满足招标要求的各项指标,业绩以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报告)上的时间为准(注:施工图提供代表性的几张即可)。 6、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资格要求: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应当为本单位缴纳社保人员。 7、拟派的项目关键岗位人员[施工员(土建专业)、质检员(质量员)(土建专业)、材料员、专职安全员2名(须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应当为本单位缴纳社保人员。 8、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项目关键岗位人员【施工员、质检员(质量员)、材料员、专职安全员2名】未在其它单位或项目任职(兼职)且不能有在建工程,如经项目业主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办理变更的建造师和关键岗位人员,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变更备案的相关材料,否则视为未办理变更手续,中标的将取消中标资格。 9、外省来赣投标单位开标前应在“江西住 建云平台”-“住建云信息登记系统”上办理好有效的企业信息登记,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网上查询截图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及本项目拟派的建造师、施工员、质检员(质量员)、材料员、专职安全员2名应在“江西住建云平台”-“住建云信息登记系统”中可以查询,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网上查询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10、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投标人36个月内(以通报的时间为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没有发生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骗取中标、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问题。 12、投标人无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限制在本地区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行政处罚。 13、企业近3个月内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14、投标人在我市或我区没有因电子考勤不合格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资格且正处在限制期限内的。 15、投标人有以下情况之一的,本项目拒绝其参与投标:①投标人24个月内在赣州市行政区域内工程投标中被确定为中标人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不按规定提供履约担保的。 ②投标人6个月内被我市及任何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政执法部门)依法作出限制投标资格行政处罚(或暂停投标通报)的。 ③投标人在招标人以往工程签订施工合同后,无正当理由要求解除合同的。 ④投标人在招标人以往工程合同履约过程中,无正当理由停止履约或者不按合同要求履约的。 ⑤投标人在招标人以往的工程施工过程中,因投标人合同履约失信被建设单位清退的。 ⑥投标人或投标人法人代表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招标公告发布前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删除的除外)。 1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7、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工程招投标领域雇黑佣黑,恶意竞标、暴力围标、强揽工程等黑恶势力。信丰县房建、市政工程举报电话:0797-3332158,举报邮箱:xfxjsj@163.com。 18、本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 |||||
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资审文件的发布(获取)时间 |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4年02月28日 至 2024年03月31日(公告发布时间最短不得少于5日)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4年02月28日 | |||||
获取方式 | 自行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下载 | |||||
获取资审文件时间 | 2024年02月28日 | |||||
获取地址 | 请到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jy.jxsggzy.cn/dzjy/memberLogin资审文件领取菜单领取资审文件 | |||||
联系人 | 赣州市锦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电话 | 18270405468 | |||
招标代理机构:(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章)
2024年0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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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章)
2024年0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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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监管机构:(单位章)
经办人:(章)
2024年0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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