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小麦统一供种采购招标公告
金额
200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9/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dgp370921000202302000106
预算金额200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广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姜梦玮0538-85652653
标书截止时间2023/09/28
投标截止时间2023/10/13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小麦统一供种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0月13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SDGP370921000202302000106
进场交易编号:NY-SHZC-230921-01
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小麦统一供种采购
预算金额:200万元;招标控制单价为5.2元/公斤(包含0.9元/公斤政府补贴资金),本次招标为单价招标,报价以单价为准。政府最高补贴资金为200万元,若超出则由企业自行承担,政府不再补贴。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完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接受大型企业参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C证);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度种衣剂购货意向协议;供应商所投报良种为自繁种子须提供繁种合同(协议),委托繁育种子须提供委托繁种合同(协议)。供应商所投报良种为代理经营的种子,均需提供生产商的《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C证)、购种意向协议(须承诺中标后按协议履行);供应商所提供品种,如属有植物新品种权保护而又不属自主知识产权的种子,自产种子必须有植物新品种权人的授权生产和经营证明;代理经营种子必须提供该种子生产商拥有该品种新品种权的证明或新品种权人对该种子生产商授权生产和经营的证明;自繁种子和委托繁育种子均须提供由繁种所在地县级种子管理部门出具的繁种证明;
3.2供应商须在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止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网站(www.creditsd.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2023年09月22日- 2023年09月28日,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在招标公告期限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进行领取招标文件。
方式:供应商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上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请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后,还须及时关注交易平台“澄清文件下载”栏目及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采购公告、变更公告)信息,如因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本项目实行网上评标。供应商自行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请各投标企业(供应商)仔细阅读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右侧CA办理模块中《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供应商)》并按要求办理及续期。相关事宜请与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联系,联系电话:0538-6288116,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售价:0 元/套。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10月13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不见面开标,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响应文件。(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若因供应商操作导致的响应文件在25分钟之前无法成功解密,视为自愿放弃投标资格,后果自负。)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供应商(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1、线上异议(质疑)。供应商(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受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阳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宁阳县金阳大街东首
联系方式:0538-53563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山东广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泰安市岱岳区中天城市广场11楼
联系方式:0538-856526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姜梦玮
电   话:0538-8565265

附件:
A包对应的采购文件一册:招标文件一册204538385
A包对应的采购文件二册:招标文件二册2045383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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