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南平市延平区西芹镇中坪新村滑坡治理工程
金额
57.88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2/08/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3507020701800471001
预算金额57.88万元
招标联系人赖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宏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韩女士13960695129
标书截止时间2022/08/26
投标截止时间2022/08/26
公告正文
南平市延平区西芹镇中坪新村滑坡治理工程
南平市延平区西芹镇中坪新村滑坡治理工程
【信息时间:2022/08/16】【我要打印】【关闭】

1章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平市延平区西芹镇中坪新村滑坡治理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南平市财政局、南平市自然资源局南财资环指【2022】20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南平市延平区西芹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招标人为南平市延平区西芹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宏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南平市延平区西芹镇

2.2 工程建设规模:总造价578845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2)招标类型:(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南平市延平区西芹镇中坪新村滑坡治理工程,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丙级及以上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资质单位,可以相应承揽小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施工业务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578845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9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达到《地质灾害护坡治理工程施工技术规程》以及符合国家现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省外建筑业企业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参加投标的,应按《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筑[2015]35号文)和《关于规范省外入闽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闽建办筑[2015]13号)要求办理企业信息登记。2、根据《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投标人及拟派出的现场主要管理人员未处在县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中明确的从业限制期限内,且未被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从业限制。3、根据闽建筑文件关于公布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通知期限内的建筑企业其投标无效。4、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5、若投标人以丙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资质参与本工程投标,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施工资质有效期须在项目竣工验收时仍然有效,否则将不退还履约保证金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承诺函格式自拟,未提供承诺函其投标无效)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10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8月16日 09:00:002022年8月26日 09:00:00通过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平区分中心(http://ggzy.np.gov.cn/yp/)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南平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K=10%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截止至2022年8月25日17:30:00之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万壹仟元整(¥:11000.00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现金形式、银行保函、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具体递交方法以投标须知前附表为准)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年8月26日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平区分中心(http://ggzy.np.gov.cn/yp/)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平区分中心网站(http://ggzy.np.gov.cn/yp/)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平市延平区西芹镇人民政府

地址:南平市延平区西芹镇前溪路50,邮编:353001

电子邮箱:/

电话:15605037909,传真:/

联系人:赖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宏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平市延平区南福路35号亿发建材城810,邮编:353000

电子邮箱:/

电话:13960695129,传真:/

联系人:韩女士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平区分中心

网址:http://ggzy.np.gov.cn/yp/

联系电话:0599-8880350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南平市延平区自然资源局

地址:南平市延平区胜利街182

联系电话:0599-8831674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平区分中心

地址:南平市延平区八一路439号原市政府后楼延平区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联系电话:0599-8880350


附件:
招标正文.doc 招标正文.doc
预算.pdf 预算.pdf
电子印章授权书.pdf 电子印章授权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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