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昆明市商务局电子商务统计监测服务购买计划
金额
55万元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6/1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为准确把握昆明市电子商务发展情况和趋势,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电子商务统计监测工作的目标、方法和途径,逐步构建起全市电子商务统计监测体系,昆明市商务局拟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昆明市电子商务交易进行统计监测,进而分析、展示、预测昆明电子商务行业趋势,为行业管理部门提供科学的决策参考依据,促进全市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为做好购买服务相关工作,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昆政办〔2016〕34号)等规定,编制本计划。
一、项目名称
昆明市商务局电子商务统计监测服务
二、购买主体
昆明市商务局
三、项目服务目录代码及名称
目录代码:A1603,目录名称:行业管理服务。
四、预算资金
55万元(大写:伍拾伍万元整)
五、购买内容
昆明市电子商务统计监测服务
六、承接标准
承接主体至少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依法登记设立,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有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书面声明)。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具有较完善的电子商务统计指标体系、技术支撑、专业人员、管理规范及电子商务统计工作业绩和经验。
(七)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内;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
(八)本次购买服务不接受联合体。
(九)按要求做好相关保密工作。
(十)能自觉维护项目主体的形象。
七、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为1年,自合同签订起12个月内。
八、采购方式
按照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年版)〉的通知》(昆财综〔2022〕46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昆明市商务局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九、目标要求
(一)目标
完成2024—2025年昆明市电子商务数据监测分析服务并出具相应报告。
(二)要求
1.查询系统应支持关键维度指标数据分析查询,统计数据包含昆明市总体详细数据,昆明市辖区内各县(市)区及磨憨镇详细数据。数据包括但不限于:全国及本地区网络交易额、网络零售额、农产品网络零售额、电子商务商家数、直播电商交易额、直播商家数、云南省10大特色产业及文旅、汽车等。
2.统计范围除全国性平台外应包括昆明本地知名电商平台和自营电商企业数据,并实时更新。
3.报告内容除常规数据展示和分析外,要有重点产业研究报告和符合本地实际的建议意见,按季度召开电商经济运行分析会议。
十、公示时限
2024年6月13日-6月19日(注:计划审批后5个工作日)
十一、联系方式
昆明市呈贡区市级行政中心3号楼517室,联系人:田贵鸿,电话:0871—63167136,电子邮箱:2738199547@qq.com。
十二、其他事宜
(一)申请期限
2024年6月13日-6月19日(注:计划审批后5个工作日)
(二)资料下载
申请单位可登录昆明市商务局网站(swj.km.gov.cn)下载《昆明市商务局购买服务申请表》(附件)。
(三)材料要求
1.加盖单位公章的《昆明市商务局电子商务统计监测服务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盖公章、法人签字或签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若为法定代表人本人前来报名则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但需出具本人身份证原件;
5.报价文件相关材料(格式不限,包括但不限于报价表、公司简介、公司资质、业绩证明资料、服务方案、廉洁承诺书等);
6.申报单位联系人、电话、E-mail等联系方式资料,未报名的单位不允许参加遴选评审。
(四)材料提交。报送相关材料时,可通过邮件或者直接送达的方式反馈至我局。未按期发送申报参评资料并电话确认的视为报名不成功。
(五)材料评审。经市商务局初审后,对符合承接条件的拟承接主体(不少于3家)进行评审。我局组织遴选评审后,择优确定承担机构。
(六)发放成交通知书。公示无异议后,向中选机构发成交通知书。
(七)合同签订。双方根据要求签订合同。
附件: 昆明市商务局购买服务申请表
2024年6月13日
一、项目名称
昆明市商务局电子商务统计监测服务
二、购买主体
昆明市商务局
三、项目服务目录代码及名称
目录代码:A1603,目录名称:行业管理服务。
四、预算资金
55万元(大写:伍拾伍万元整)
五、购买内容
昆明市电子商务统计监测服务
六、承接标准
承接主体至少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依法登记设立,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有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书面声明)。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具有较完善的电子商务统计指标体系、技术支撑、专业人员、管理规范及电子商务统计工作业绩和经验。
(七)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内;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
(八)本次购买服务不接受联合体。
(九)按要求做好相关保密工作。
(十)能自觉维护项目主体的形象。
七、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为1年,自合同签订起12个月内。
八、采购方式
按照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年版)〉的通知》(昆财综〔2022〕46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昆明市商务局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九、目标要求
(一)目标
完成2024—2025年昆明市电子商务数据监测分析服务并出具相应报告。
(二)要求
1.查询系统应支持关键维度指标数据分析查询,统计数据包含昆明市总体详细数据,昆明市辖区内各县(市)区及磨憨镇详细数据。数据包括但不限于:全国及本地区网络交易额、网络零售额、农产品网络零售额、电子商务商家数、直播电商交易额、直播商家数、云南省10大特色产业及文旅、汽车等。
2.统计范围除全国性平台外应包括昆明本地知名电商平台和自营电商企业数据,并实时更新。
3.报告内容除常规数据展示和分析外,要有重点产业研究报告和符合本地实际的建议意见,按季度召开电商经济运行分析会议。
十、公示时限
2024年6月13日-6月19日(注:计划审批后5个工作日)
十一、联系方式
昆明市呈贡区市级行政中心3号楼517室,联系人:田贵鸿,电话:0871—63167136,电子邮箱:2738199547@qq.com。
十二、其他事宜
(一)申请期限
2024年6月13日-6月19日(注:计划审批后5个工作日)
(二)资料下载
申请单位可登录昆明市商务局网站(swj.km.gov.cn)下载《昆明市商务局购买服务申请表》(附件)。
(三)材料要求
1.加盖单位公章的《昆明市商务局电子商务统计监测服务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盖公章、法人签字或签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若为法定代表人本人前来报名则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但需出具本人身份证原件;
5.报价文件相关材料(格式不限,包括但不限于报价表、公司简介、公司资质、业绩证明资料、服务方案、廉洁承诺书等);
6.申报单位联系人、电话、E-mail等联系方式资料,未报名的单位不允许参加遴选评审。
(四)材料提交。报送相关材料时,可通过邮件或者直接送达的方式反馈至我局。未按期发送申报参评资料并电话确认的视为报名不成功。
(五)材料评审。经市商务局初审后,对符合承接条件的拟承接主体(不少于3家)进行评审。我局组织遴选评审后,择优确定承担机构。
(六)发放成交通知书。公示无异议后,向中选机构发成交通知书。
(七)合同签订。双方根据要求签订合同。
附件: 昆明市商务局购买服务申请表
2024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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