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市新津花源片区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经理部(叠合板材料)询价采购公告
询价编号:ZT1102-XJ-2024-733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市新津花源片区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经理部施工需要(清单如下表),本次询价只接受在中国铁建采购平台—铁建云链(https://www.crccep.com/)注册通过审核的供应商在线报价,请有意向并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按以下要求于2024年12月13日下午18点00分之前将报价文件签字盖章扫描件(所有报价文件资料须扫描成一份PDF文件)上传至铁建云链平台并进行报价维护操作。
一、物资需求表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技术标准 | 计量单位 | 需求量 | 到货地点 | 需求日期 | 备注 |
1 | 叠合板 | C30见图纸 | 国家现行行业质量标准 | 方 | 486.39 | 成都市新津华源项目 | 以现场实际需求为准 | 查阅叠合板统计明细 |
2 | 叠合板 | C35见图纸 | 方 | 137.87 | ||||
3 | 装配式部品标签 | 装配式部品部件信息储存识别标签 | 个 | 1819 |
二、项目简介: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市新津花源片区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位于四川省成都市新津区(县)。合同工期24月。
主要建设内容为:成都市新津花源片区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位于成都市新津区花源街道,拟建场地西侧为东篱路,南侧为翠微大道,路况较好,场地交通便利。总用地面积为11855.49㎡(约17.78亩),总建筑面积45000.00㎡,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35500.00㎡,地下建筑面积为9500.00㎡。新建保障性租赁住房(757套)、配套用房、地下停车场等主体工程,建设249个停车位,充电桩50个以及其他配套设施建设。
三、有关要求:
1.投标单位资格条件:
1.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询价物资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生产厂家参加投标,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报价。
1.2财务能力:投标人具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
1.3质量保证能力:出具满足询价公告技术要求的近1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全指标的型式检测报告)。
1.4供货业绩:具有近一年与本次询价物资相同类型的物资供货业绩相关证明材料(附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复印件)。
2.报价资料要求: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报价函、营业执照、投标物质量检测报告、生产许可证(如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如有)、投标单位资质证书、相关业绩及我方需要的其他资料。
3.本次询价以固定价方式结算,物资报价为货物的到站总价,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加工费、试验费、包装费、搬运、储存、装车费、运杂费、服务费、售后服务费等,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如遇国家税率政策调整,税金部分按新税率执行。如遇市场价格出现较大幅度下跌时,双方根据甲方“大宗物资设备市场调查,谈判降价”制度原则对不含税单价进行下调,税金随之调整。
4.表中数量为暂定数量,结算数量以实际验收的数量为准。
5.货物验收方式:装配式部品标签采用点数验收,叠合板采用本工程预制构件设计图示尺寸点数检尺换算方量验收。甲方抽样复测以甲方监理部门认可的试验室检测结果为准,乙方对检验结果有异议的,以买卖双方认可或共同选择的省级及以上质量检测部门检测结果为准。如果任何被检测或测试的物资不能满足技术规格的要求,甲方可以拒绝接受该物资。乙方应更换被拒绝的物资,并承担该部分检验费用以及因此造成延迟交货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及承担延迟交货的违约责任。
6.货款结算支付方式:
6.1货款支付方式:
☑银行转账(100%)
6.2付款周期:(1)乙方账户必须是合同中约定的在主管国税机关备案的账户(原则上应与乙方所开具发票上载明的银行账户一致),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合规增值税专用发票,按买方要求办理结算后,进场物资待买方形成计量后,3个月后支付乙方所供合格物资65%货款,剩余货款暂时扣留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在该批物资验收合格6个月后无息返还,但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乙方对交付物资质量的保证责任。
(2)货款支付过程中,如我方付款不到位或延迟,自最后一笔货款支付之日起一年内不追究我方的违约责任;如超过一年未支付,逾期利息自未支付货款的第13个月开始起算,利率为合同订立时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
7.报价保证金要求:无
8.报价有效期:60天。
9.技术指标:见附件图纸及清单,符合询价公告对叠合板材料的材质、强度等级等要求,若中标到场不复合要求,将退回货物,产生一切费用由供方承担。
10.评标方式:采用最低价中标,即通过评审且经评审的报价最低的报价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但明显低于成本价的或超过项目可以接受价格的除外。
11.其他要求:材料质量应该符合国标要求;询价数量为设计数量,实际采购数量以中标后我项目书面通知为准。如果必须提供的报价资料不齐全,将进行报价作废处理。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市新津花源片区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经理部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新津区花源街道中铁十一局新津花源耐根穿刺项目部
联 系 人:杨承斌(采购单位联系人)
联系电话:15029950871
联 系 人:赵家伟(组织单位联系人)
联系电话:15004273391
2024年 12月10日
报 价 函
询价编号:ZT1102-XJ-2024-733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市新津花源片区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经理部:
我方已经仔细阅读ZT1102-XJ-2024-733(询价编号)询价函,愿意参加ZT1102-XJ-2024-733(询价编号)的报价,若中标我方将以此作为物资及服务必须严格遵循的合同条件的组成部分,我方报价如下:
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质量标准 | 单位 | 数量 | 含税单价(元) | 税率 | 价税合计(元) | 备注 |
1 | 叠合板 | C30满足图纸 | 国家现行行业质量标准 | 方 | 486.39 | ||||
2 | 叠合板 | C35满足图纸 | 方 | 137.87 | |||||
3 | 装配式部品标签 | 装配式部品部件信息储存识别标签 | 个 | 1819 | |||||
合计 | / | - | - | - |
我方同意报价函在规定的报价截止日期起60天内有效,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可随时接受中标。我方慎重保证,报价文件的所有内容及提供给采购人的所有证明文件和资料是真实的、准确的,一旦发现上述资料和信息的失实和错误,贵方将有权宣布本单位报价作废。在正式合同准备签订或执行之前,本报价函、采购人的书面通知等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我方理解采购人不一定接受最低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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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