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谈女士
标书截止时间2023/04/05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文物保护中心勘察服务询价采购公告
 
 广安发展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采购人),拟对 文物保护中心勘察服务 进行询价采购,现诚邀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 文物保护中心勘察服务 。
(二)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
(三)采购预算/最高限价:含税价61300 元(税率6%)。
项目简介:本项目总建筑面积为3190.53平方米(其中文物修复区438.38平方米,文物研究区315.02平方米,文物储存区2034.31 平方米,设备机房及配套用房402.82平方米),配套建设相应的给排水工程、强弱电工程、消防工程、硬质铺装工程、绿化工程及其他附属工程。
二、采购要求
(一)采购范围:完成初勘和详勘,并提交地勘报告、平面布置图、柱状剖面图、剖面图、地耐力等技术资料,配合甲方完成验收、备案和其他工作。
(二)工期:15天,完成勘察并出具岩土勘察报告。
(三)付款方式:
1.中选人交付勘察报告并经相关主管部门审查通过后,采购人向中选人支付勘察费用的80%;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中选人配合采购人完成相关资料后支付至合同结算价的100%。
2.采购人每次付款前,中选人需按要求足额开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人按中选人所开发票票面税率据实结算税款。
 
(四)验收标准:按照国家和四川省现行的有关规范、规程和技术标准,以及招标文件的规定及合同条款内容进行验收。
(五)采购合同签订
成交供应商应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凭成交通知书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三、供应商参加本次询价活动应具备的条件
(一)一般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资格;
2.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殊要求:
1.资质要求: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近3年(2020年1月1日至今)至少有1个已验收合格的类似项目业绩,类似业绩是指:总投资40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勘察业绩。
3.四川省外的企业应具备有效的《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信息电子登记表》。
4.凡被采购人列入不合格供应商名单内(广中光发【2022】23号、广发建工纪【2022】5号文件)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将被拒绝。
 四、报名、报价文件获取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及获取报价文件的时间: 2023 年3月31日 9:00 时至 2023 年4月5日 17:00 时(北京时间)。
(二)报名方式:在公告时间内,供应商可通过现场或网络(微信、邮箱等,微信号:13699655738,邮箱23007981@qq.com)的方式提交报名资料,参与现场询价活动。
(三)报名需提供的资料: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复印件;
3.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
4.近3年(2020年1月1日至今)至少有1个已验收合格的类似项目业绩,类似业绩是指:总投资40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勘察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及已完成勘察业绩的证明资料并加盖公章】
5.四川省外的企业应具备有效的《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信息电子登记表》。
注:参与询价资格不能转让,未按照本项规定的方式、时限报名获取询价文件的,其现场报价将被拒绝。以上资料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
五、询价时间: 2023 年 4 月 6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六、询价地点:广安发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室(广安市广安区宏志大道773号)。
七、现场询价的实施及成交规则
(一)参与现场询价活动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人原则上应与报名时的授权委托人员一致;若发生变动,则应提供参与现场询价活动人员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不再提供)。
(二)本次现场询价采用现场一轮报价的方式选取供应商(询价现场填写报价)。
(三)报价最低的为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次之为第二成交候选供应商,以此类推。若报价出现并列情况时,由采购人现场组织随机抽选决定中选人。询价小组根据报价排名最多可推荐三名成交候选供应商。
(四)若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未按要求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存在其他丧失中选资格的情况时,采购人有权按成交候选顺序确定其他供应商为中选供应商或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五)成交供应商须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领取成交通知书。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凭成交通知书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八、询价失败
本次询价活动,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询价失败:
(1)若参与现场询价的供应商不足三家,则本次询价采购活动失败;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报价上限,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九、其他事项
(一)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和分包,采购有效期为询价时间结束后60天。
(二)意向供应商报名成功,即代表其对本公告所有规定充分理解并完全响应。
(三)意向供应商应认真考虑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一切价格风险因素,包括政策性调整、技术性调整、人工等物价上涨,任何因价格波动因素而要求采购人进行索赔以及增加费用或供货期延长将不被准许。
(四)在参与本项目过程中若发现意向供应商围标、串标、挂靠嫌疑,采购人有权暂停或取消本次采购,同时报送相关纪检部门,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处理,采购人有权采取其他方式进行采购。
(五)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经采购人查实成交供应商有围标、串标、挂靠行为的,采购人将单方面终止合同,造成的相关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六)本次采购活动自发布公告至实施结束由采购人监督人员进行全程监督。
(七)本公告仅适用于本采购项目,其中未明确事项可根据法律法规、采购人相关内控制度、采购合同及行业相关规范执行,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
十、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采购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广安)(ggzy.guang-an.gov.cn)、广安发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gafzjt.com)、四川建设网(www.sccin.com.cn/)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广安发展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谈女士                         
联系电话:13699655738   
                      
 
              广安发展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2023年3月30日
 
 本公告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由业主单位及代理机构负责,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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