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旗山院区三期建设项目工程造价咨询(工程造价跟踪审计)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2024年06月04日 09:11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旗山院区三期建设项目工程造价咨询(工程造价跟踪审计)服务采购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 | ||
行政区域 | 福建省 | 公告时间 | 2024年06月04日 09:11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05月17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06月04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卓敏灵、刘鼎埕、郑道铖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1-87807330 | ||
采购单位 |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福州市鼓楼区新权路29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陈女士0591-86218626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中路301号东南医药大楼6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591-87807330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50001]FJXW[GK]202400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旗山院区三期建设项目工程造价咨询(工程造价跟踪审计)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5月1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06-07 09:00:00,更正为:2024-06-20 09:0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4-06-07 09:00:00,更正为:2024-06-20 09:00:00。
事项1: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的“二、评标”中“技术项”的“17、人员配置(1)”、“18、人员配置(2)”内容,现更改为:
17、人员配置(1) | 2.00 |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其他专职从事工程造价的土建专业人员”在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的“4.2人员配置要求”的人数(6人)及证明材料的基础上,每增加投入1名的得1分,满分2分。增加的人员应具备土建专业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证书(注册证中没有明确专业的,应提供有专业的资格证书)或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须提供人员身份证复印件、证书复印件以及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任意一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
18、人员配置(2) | 2.00 |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其他专职从事工程造价的安装专业人员”在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的“4.2人员配置要求”的人数(5人)及证明材料的基础上,每增加投入1名的得1分,满分2分。增加的人员应具备安装专业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中没有明确专业的,应提供有专业的资格证书)或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须提供人员身份证复印件、证书复印件以及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任意一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
事项2: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的“二、评标”中“商务项”的“9、助审经验”内容,现更改为:
9、助审经验 | 3.00 | 因本项目部分工作内容与评审中心的评审业务相关,为了更好地服务于本项目,根据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日期以采购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若采用框架协议采购方式入围的,以第二阶段的单项项目委托证明落款时间为准)),投标人作为各级评审中心工程结算审核项目服务的协助机构的助审经验,每提供一项得0.5分,满分3分。备注:每项助审经验需提供一份采购合同(若采用框架协议采购方式入围的,应提供第一阶段的框架协议或入围结果公告截图(并附网址),及单项项目委托证明(第二阶段的委托通知或采购合同或成果文件)。同一个框架协议项下不同的单项项目按不同的业绩计算。)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6月04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新权路29号
联系方式:陈女士0591-862186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中路301号东南医药大楼6层
联系方式:0591-878073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卓敏灵、刘鼎埕、郑道铖
电话:0591-87807330
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4年06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