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州市国土资源局
乙方:福建国民商用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00]ZXFZ[GK]2017007的个人土地登记档案扫描及数据整理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
2、合同标的
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金额 | 基本需求 (品牌、型号技术指标等) |
交货期 | 售后服务要求 |
1 | 1-1 | 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整合项目 | 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整合项目 | 1 | 4376687 | GT2003NCS | 合同签订后120天内 | 2年 |
合计: | 4376687.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肆佰叁拾柒万陆仟陆佰捌拾柒元整(¥4376687.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从甲乙双方确认进场时间起120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3交付条件:验收合格且符合第五章中“提交成果工作要求”的要求。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整合项目,工作内容包括:(1)0.3494万份土地总登记档案扫描、属性信息提取、电子档案规范化整理、土地总登记图形展绘形成GIS图层。每份平均45页。(2)共25万份个人土地登记档案(包括2015-2016年10万宗档案未整理归档的)扫描、属性信息提取、电子档案规范化整理、历史关联分析工作。每份平均20页。(3)1.9111万份单位档案扫描、属性信息提取、电子档案规范化整理、历史关联分析、无效宗地数据分析及清洗。每份平均50页。(4)0.2204万份省厅移交档案(单位)扫描、属性信息提取、电子档案规范化整理、无效宗地数据分析及清洗、宗地坐标系转换。每份平均50页。如涉及到本次招标的上述工作内容之外的工作由双方另行商定。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乙方所提交的项目成果包含:(1)档案扫描成果(扫描成果的格式为tiff和pdf格式);(2)档案属性整理成果;(3)档案状态信息表及档案历史关系表;(4)档案问题记录表;(5)坐标转换成果;(6)技术设计书、工作总结、技术总结、自检报告。乙方所提交的项目成果需符合《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试行)》、《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技术规范(试行)》的要求。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1)结算时按照每月工作量进行预结算,并在本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完成后支付剩余未付的合同总价款部分。如工作内容及范围超过合同约定,应另行计算并支付相应价款。结算标准:土地总登记档案¥48.35元/份(每份平均45页),个人土地登记档案¥13.6元/份(每份平均20页),单位档案¥36.5元/份(每份平均50页),省厅移交档案(单位)¥50元/份(每份平均50页)。(2)档案加工服务费按月(1个月一期)支付,从乙方进场正式施工起计算,乙方于每月的最后一天提交《项目结算单》,甲方在接到乙方《项目结算单》后的15个工作日内对工作量进行确认并办理付款手续。付款时乙方应提供与付款金额相同的正式税务发票(非本乙方开具的销货税务发票无效), 乙方、收款单位、购货票证开票单位三者应一致;乙方收款账号应为经人民银行批准的收款单位银行账号。(3)付款方式:采用银行转账方式。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质量保证期结束。
10、违约责任
(1)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按时足额交货的(不可抗力除外),在乙方书面同意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条件下,甲方有权选择同意延长完工期还是不予延长完工期,甲方同意延长完工期的,延期交货的时间由双方另行确定。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甲方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扣除。延期交货违约金比率为每迟交1天,按迟交货物金额的0.01%。但是,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总额不得超过迟交货物部分合同金额的1%。(2)如因甲方原因不能及时提供实施场地或交付可加工的标的物给乙方,则项目工期顺延。(3)甲方逾期付款的(有正当拒付理由的除外)应按照逾期金额的每日0.01%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如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的,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总体要求a.通过档案扫描,将福州市国土资源局四个类型的档案:土地总登记档案、个人档案、单位档案和福建省国土厅移交的单位档案进行扫描整理,形成规范的电子化档案。 b.通过地理信息技术,将福州市国土资源局土地总登记宗地红线、单位宗红线(含福建省国土厅移交宗地红线)通过展绘、整理并且进行相关的坐标转化成统一的坐标系形成标准GIS格式数据。展绘图形格式shp,属性格式mdb。c.对档案属性进行录入、提取及整理形成满足《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试行)》、《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技术规范(试行)》要求的档案属性数据。(2)本项目成果的质量保证期为2年。(3)乙方在完成本项目成果后负责采购人技术人员业务培训工作。(4)在成果使用过程中,如出现成果错误或服务软件出现问题等情况,乙方应及时给予整改,确保采购人对成果的正常使用,并承担因此发生的费用。(5)甲方应保证提供的项目实施场地和相关简易加工条件符合乙方开展项目的需求。(6)甲方应及时交付合同规定的整理后可作业的档案给乙方进行项目实施。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一式3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各执1份,送备案1份,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甲方: | 福州市国土资源局 | 乙方: | 福建国民商用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
住所: | 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4座5层至7层 | 住所: | 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金洲北路7号88号楼四层 |
单位负责人: | 单位负责人: | 林茶花 | |
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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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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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法: | 13509398885 |
联系方法: | 13489907659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中国银行福州市鼓楼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414366489766 |
签订地点:福建福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