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莆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乙方:莆田市科伦智能工程有限公司小微企业无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300]FJLW[GK]2018028的莆田市城港大道(沟尾交叉口、渠桥交叉口、壶公路交叉口)视频监控建设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
2、合同标的
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计量 单位 |
产地 类型 |
单价 | 金额 | 品牌 | 型号技术 指标等 |
||||||
1 | 1-1 | 交通管理设备 | 硬盘录像机 | 6 | 台 | 国内 | 1695 | 10170 | 海康威视 | DS-7716N-K4 | ||||||
1 | 1-2 | 交通管理设备 | 视频储存硬盘 | 12 | 块 | 国内 | 742 | 8904 | 西数 | WD30EURS | ||||||
1 | 1-3 | 交通管理设备 | 全彩摄像机(设置为核心产品) | 48 | 台 | 国内 | 690 | 33120 | 海康威视 | DS-2CD2T27DWD-L | ||||||
1 | 1-4 | 交通管理设备 | 道路监控摄像机 | 16 | 台 | 国内 | 1640 | 26240 | 海康威视 | DS-2CD5026EFWD | ||||||
1 | 1-5 | 交通管理设备 | 自动光圈手动变焦八百万像素红外镜头 | 16 | 台 | 国内 | 1130 | 18080 | 海康威视 | HV1140D-8MPIR | ||||||
1 | 1-6 | 交通管理设备 | 配件及辅材 | 1 | 批 | 国内 | 63200 | 63200 | 国产 | 国标 | ||||||
合计: | 159714.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拾伍万玖仟柒佰壹拾肆元整元(¥159714.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15 )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莆田市交警支队业主指定位置;
4.3交付条件: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按双方招投标文件约定执行。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1)、按照招标文件列明清单规格参数数量合格及投标文件承诺和国家标准要求。 (2)、验收时中标人代表必须在场,采购人在验收时如发现不符合招标采购要求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进行换货或退货,在采购人安装现场进行最终检验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3)、设备安装调试正常后,经试运行后,双方做最终验收,验收结果经双方确认后,双方代表必须按规定的验收交接单上的项目对照本合同填好验收结果并签名盖章。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85 | 1、验收合格后3个月内,甲方验收合格证及合同总价款的全额发票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85%。 |
2 | 5 | 验收合格满二年后,3个月内,付合同总价款的5%,中标供应商提供等额收据。 |
3 | 10 | 验收合格满三年后,3个月内,招标人向中标供应商支付合同总价款的10%,中标供应商提供等额收据。 |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10、违约责任
根据高清监控系统建设要求:新建的摄像机能够直接接入莆田市交警支队现有的莆田市智能交通管控平台,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安装完毕并接入莆田市智能交通管控平台,接入后能够在莆田市智能交通管控平台实现抓拍图片和浏览,对接过程中产生的任何费用(除联网费用外)由中标人承担。如果无法满足以上要求的,以虚假应标处理,取消中标资格,并保留追究投标人违约责任的权力,并赔偿因项目延误所造成的损失。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招标人有权要求我司重新提供。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安装要求: 1)在新安装视频监控平台上,能够清晰流畅呈现本片区探头实时监控情况;摄像头的视野必须开阔,无遮挡。 2)所有的设备在安装的过程中必须安全牢固,视频线及电源线必须套上PVC管或线槽,做好漏电保护措施。线路必须下地安装不得出现空中飞线现象,个别地区无法套管的必须与甲方商量后确定。 3)必须严格施工管理,制定施工计划,确保施工安全,在施工过程中及维保期间出现的工程安全责任均由中标方全部承担。 4)根据高清监控系统建设要求投标人应承诺新建的摄像机能够直接接入莆田市交警支队现有的莆田市智能交通管控平台,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安装完毕并接入莆田市智能交通管控平台,接入后能够在莆田市智能交通管控平台实现抓拍图片和浏览,对接过程中产生的任何费用(除联网费用外)由中标人承担。如果无法满足以上要求的,以虚假应标处理,取消中标资格,并保留追究投标人违约责任的权力,并赔偿因项目延误所造成的损失。 售 后 服 务及要求: 1) 整个项目在验收合格之日起免费保质期为36个月,保质期内中标人必须保证对所有设备非人为破坏而损坏的免费保修保养。免费保修期满前1个月内中标人应负责对所有货物进行一次免费全面检查,如发现潜在问题,应负责排除,保证货物正常运行。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有设备运行发生故障时投标人在接到业主故障电话通知后1小时电话响应,12小时内到达故障现场进行免费维修。如属硬件故障原因而且24小时无法排除故障的,应提供同等配置的备用设备以保证前端设备的正常运行。 2)中标人应根据采购人指 定的地点免费提供所有货物的送货、安装服务。 3)验收不合格的货物,采购人可以要求中标人无条件免费更换或退货,并赔偿由此造成用户的损失。 4)中标人应随机免费提供相关技术资料及赠品,如维护手册、操作手册、硬件技术资料等,中标人应为买方的使用人员进行有关货物的维护、操作、保养等方面培训,直至能熟练独立操作。 5)我司售后专员:陈林 联系电话:18505063299。 6)售后维保期间中标人必须指派专业技术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地对设备和线路进行检查,发现故障和安全隐患必须马上解决,确保设备和人生安全,维保期间出现的一切安全和财产损失全部由中标人承担。 7)售后维保期间中标人对所有的设备和线路进行维护时,所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陆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甲方: | 莆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 乙方: | 莆田市科伦智能工程有限公司 |
住所: | 莆田市城厢区文献西路719号 | 住所: | 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霞林居委会荔华大道荔景广场傲阳楼1606 |
单位负责人: | 单位负责人: | 王洪忠 | |
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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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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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法: | 19959545668 |
联系方法: | 13599850902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中国农业银行莆田梅峰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13441101040000856 |
签订地点:交通警察支队
签订日期:2018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