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辽宁营口鹏昊集团有限公司家属区住宅楼外墙及屋面保温改造工程施工
金额
372.87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17/09/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1080220170821005
预算金额372.87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金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公司沈阳恒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372.87万元
中标联系人凤添龙
公告正文
辽宁营口鹏昊集团有限公司家属区住宅楼外墙及屋面保温改造工程施工

招标项目编号:G210802201708210051

工程编码 21080220170821005
工程名称 辽宁营口鹏昊集团有限公司家属区住宅楼外墙及屋面保温改造工程
建设单位 辽宁营口鹏昊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工程类别 施工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所在区域 营口市·站前区 建设地点 辽宁省营口市站前区新建街
拟中标单位
标段名称 拟中标单位 项目负责人 中标价 暂估价 暂列金额 中标范围和内容 标段建筑面积㎡
辽宁营口鹏昊集团有限公司家属区住宅楼外墙及屋面保温改造工程施工 沈阳恒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凤添龙 3728703.8900 0.00 0.00 民用建筑土建及水电安装;
中标候选人情况
排序 单位名称 项目负责人 投标报价 评审得分 其它情况
第一名 沈阳恒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凤添龙 3728703.89 94.65
第二名 沈阳中建天和工程有限公司 刘卫钧 3767210.42 93.96
第三名 营口天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张喆 3671492.48 93.43
废标情况
废标单位 废标原因
报价修正情况
修正内容 修正原因
公示开始时间 2017年09月21日 公示截止时间 2017年09月25日
填报单位 辽宁金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填报日期 2017年09月21日
备注说明
异议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陆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1.lnzb.cn/lnzbtb/SSO/Login.aspx?Type=tbdw
2.选择【全省平台】登陆
3.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4.异议提出:选择【投诉异议】模块对应的【提出异议】
5.投诉提出:选择【投诉异议】模块对应的【提出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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