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方”)就以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名称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南沙集装箱码头分公司20台纯电动集装箱低速牵引车及26台半挂车(含4台平板车)购置项目
二、项目类别
货物
三、采购方式
招标
四、采购内容
(1)20台纯电动集装箱牵引车的设计、制造、装配、运输、调试、生产厂验车(包括3人次×3天到生产厂验车的差旅安排)、验收、售后服务、培训等(交钥匙式);另配备动力总成一套(含驱动电机、齿轮箱及控制器),与装车为同一型号、同一品牌,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中。(2)22台45英尺二轴导板式港内集装箱运输半挂车(骨架式))和4台40英尺二轴码头专用平板港内集装箱运输半挂车的设计、制造、装配、运输、调试、生产厂验车(包括3人次×3天到生产厂验车的差旅安排)、验收、售后服务、培训等(交钥匙式);半挂车另配备用钢丝轮胎(轮胎+轮毂为一套)26套,备用轮胎与车上轮胎为同一型号、同一品牌,费用包含在车辆报价中。(3)必要的随机资料、随机工具和备品备件。
五、采购控制价
金额:¥17,520,000.00元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2)投标人必须是纯电动集装箱牵引车制造厂商或获得纯电动集装箱牵引车制造厂商有效授权的代理商。(3)投标人所投纯电动集装箱牵引车制造厂商2020年1月1日至今(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国内具有纯电动集装箱牵引车的生产销售业绩。(须提供相应的业绩清单,并分别加盖投标人公章、制造厂商公章)。(4)2020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相关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没有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
七、公告开始时间
2023年08月09日
八、公告结束时间
2023年08月15日
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3年09月05日 09:30
十、采购方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2083051012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沿江东路406号
十一、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广州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罗工
联系电话:02082211756
联系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志诚大道331号201室
采购方: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广州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3年08月09日
- 招标公告_三期4台远控岸桥采购项目.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