秭归县磨坪乡茅坝片集中供水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7-06 04:36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1.招标条件 秭归县磨坪乡茅坝片集中供水工程已由秭归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秭发改审批[2022]234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2023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扶持资金及县级配套。招标人为秭归县磨坪乡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丰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概况 2.1 工程概况:秭归县磨坪乡茅坝片集中供水工程,新建500吨/天标准化水厂1座,引水管网6500米、供水管网60000米、中转池6座、户表1600处。 2.2 建设地点:秭归县磨坪乡六家包村、送甲山村、雁落坪村。 2.3 招标范围:主要内容包括:取水工程、引水工程、净水厂工程、蓄水工程、配水工程、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等,具体建设内容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 2.4 工期要求:本工程分两阶段施工,一阶段完成:取水工程;引水工程;净水厂工程中的场坪、排水沟、沉淀池、无阀滤池、调节池等工程;及相关施工临时工程。二阶段完成:净水厂工程中的净水厂室外配套工程、生产用房、生活用房工程;蓄水工程;配水工程;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及相关施工临时工程。总工期为300日历天,其中一阶段100日历天,二阶段200日历天。 2.5 质量目标: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验收规范(标准)合格等级。 2.6 安全要求:达到《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标准,避免发生安全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要求如下(详细情况见本工程招标文件): 3.1 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3.2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上传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如因办理年检证书在有效期内而不能上传原件彩色扫描件的,则应上传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开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 3.3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电子资质证书) 3.4 投标人近五年(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下同)需承接过水利工程;(上传施工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原件彩色扫描件、竣工验收鉴定书,若提供的资料不能完全反映上述考核内容,须上传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作补充)。 3.5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信用信息”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书面记录。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书面记录和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6 企业主要负责人及拟任本合同工程的项目负责人、现场专职安全员均须取得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分别对应的为A证、B证、C证),且在有效期内;(上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3.7 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下同)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①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证书上记载的工作单位为该投标单位;(上传相关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②未在在建工程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上传承诺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8 拟派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上传职称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9 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检)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各1人,拟派本项目的现场管理人员须为该投标单位人员,且不得相互兼任和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管理人员。施工员、质量(检)员、现场专职安全员须具备相应的岗位证(或培训证、资格证);(上传施工员、质量(检)员、现场专职安全员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企业相关人员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合法有效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 3.10 提供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检)员、现场专职安全员)3个月(2023 年4月以来连续3个月)以投标单位名称缴纳并能够反映个人明细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上传网上打印的带有电子章的社保证明彩色扫描件或加盖社保主管部门印章的社保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证明材料须清晰可辩;) 3.1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微型企业)等政策。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4.招标文件获取 本项目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http://219.139.130.120:8022/TPBidder)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3年7月6日至2023年7月11日17时3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5.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28日9时00分。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锁、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文件。未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 6.2 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开标 7.1 招标代理机构将于本项目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机构通过互联网在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民广场四楼组织网上开标。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30分钟,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实体CA锁、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做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7.2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实体CA锁、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8.信息发布开始时间:2023年7月6日 9.招标公告发布媒体 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0.评标办法: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秭归县磨坪乡人民政府 地址:秭归县磨坪乡成平路20号 联系人:谭绍林 联系电话:13872456316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丰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秭归县茅坪镇天问路滨湖社区移民综合楼 2-201 联系人:李艳 联系电话:135457729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