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论证公示
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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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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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3/09/0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东方市融媒体中心-东方市融媒体中心海南广播电视总台新闻中心西部演播室(运营服务)项目-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论证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东方市融媒体中心
项目名称:东方市融媒体中心海南广播电视总台新闻中心西部演播室(运营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本次采购东方市融媒体中心海南广播电视总台新闻中心西部演播室(运营服务)项目,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预算金额:¥298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为深度挖掘地方新闻资源,增加本土、本地新闻资讯比重,同时搭建通联平台,增加地方联动,为重点播报、大型活动开辟通道,形成全省广电合力,更好地发挥主流媒体的担当和使命,宣传海南自贸港的良好形象,讲好海南故事。2020年12月31日,海南广播电视总台在全省设立南部(三亚)分演播室及东部(文昌)、西部(东方)、中部(琼中)分演播室,以海南新闻频道为承载阵地,以实时连线的传播形式,形成重点区域的宣传窗口。
西部新闻中心演播室设立在东方市,每天中午与主演播室《全媒体大直播》栏目进行双视窗连线。围绕东方推进海南自贸港建设、东方“三创”、乡村振兴等工作、以权威访谈、政策解读和全省重点、热点资讯为主,打造专业化新闻传播平台。
(一)、供应商具有宣传矩阵无可比拟的优势
海南广播电影电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拥有海南省区域内唯一的省级电视台,依托于海南省规模最大的媒体机构海南广播电视总台,拥有7个电视频道,5套广播频率,1份报纸,1个移动电视频道,拥有以两网三端两微和IPTV为核心的新媒体平台。“两网”是指海南网络广播电视台、蓝网;“三端”是指视听海南客户端、海直播APP、旅游网视;“两微”是指总台微信公众号和总台官方微博。总台两微平台号39个,粉丝量916万;头条、抖音号15个,粉丝量509万;IPTV用户超过100万;海直播单次直播最高突破120万人次;海南移动电视频道终端装机800台。
海南广播电视台于2001年8月由原海南人民广播电台(创建于1952年)和原海南电视台(创建于1979年)合并成立,2008年改称为总台,为省政府直属正厅级事业单位,在新闻舆论导向、工作方针、政策方向等方面接受省委宣传部的指导。为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宣传业务和经营业务相对分离,整合文化资源,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2016年7月正式成立海南广播电影电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将海南广电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省电影公司、省文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3家子公司和下属15家公司进行整合。集团公司为省属国有独资文化企业,由省文资办根据省政府授权履行出资人职责。省委宣传部、总台负责集团公司相关业务的政治导向把关。总台与集团实行党委合一、宣传业务、经营业务相对分开,平行运营,一体化运作模式。
海南广播电影电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海南广电集团”)是根据《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广播电影电视传媒集团组建方案〉的通知》(琼办发﹙2016﹚33号),明确海南广播电视总台“宣传业务”与海南广播电影电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经营业务”两分开,平行运营,一体化运作,于2016年7月29日成立,是海南省国有独资文化企业。海南广电集团现有下属公司17家,主营业务包括广播影视节目制作生产与发行、广告经营、大型会展、高端演艺、文化旅游地产、电影发行放映、有线网络节目传输、海南IPTV业务和APP新媒体业务、新闻出版、文化传媒及其他关联业务等。
海南广电集团依托海南广播电视总台的旗下:包括2个卫星电视频道(海南卫视、三沙卫视),5个地面电视频道(经济频道、新闻频道、公共频道、文旅频道、少儿频道),5个广播频率(新闻广播、国际旅游岛之声、交通广播、音乐广播、民生广播),2个网络媒体(海南网络广播电视台、蓝网)和1个平面媒体(海南声屏报)等十五家媒体资源以及APP、头条号、公众号等新媒体资源近120个。下设18个管理部门和业务机构,下属13个发射台站。对经营性业务进行科学划分、合理配置,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
集团现有下属公司17家,主营业务包括广播影视节目生产与发行、广告经营、大型会展、高端演艺、文化旅游地产、有线网络节目传输、电影发行放映、新媒体业务、新闻出版、文化传媒及其他关联业务等。注册资本金4.3亿元人民币,总资产约14亿元。目前,总台(集团)在职员工2131人,其中事业编制人员634人,占29.75%。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员1753人,占82.26%。中级以上职称人员353人,占16.56%。中共党员1303人(含离退休)。
(二)、政府采购法的规定
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章的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中“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以及根据《海南省省级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琼财采规〔2022〕1号)第一条第(一)款第2项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兼顾公共服务项目的特殊性和政府职能转变,结合专家论证意见,统筹确定是否面向某一特定的供应商采购之规定。
(三)、小结
综上考虑,拟面向海南广播电影电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采取单一来源采购。
二、拟定的供应商信息
名称:海南广播电影电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南沙路61号彩电中心
三、公示的期限
2023年09月08日至2023年09月15日
四、其它补充事宜:
论证专家名单:陈海洋、钱春叶、吴晓毅
如潜在的供应商对以上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包括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具体的异议事项及事实依据)将意见反馈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东方市融媒体中心
地址:八所镇东方大道30号
联系方式:0898-2558294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海南源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海口市蓝天路12-1号国机中洋公馆1号楼B座1605房
联系方式:0898-667294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女士
电 话:0898-66729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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